唐朝、唐太宗李世民、貞觀六年,唐太宗離京外出前往九成宮(註),有幾名宮女在返回京城途中,被安排暫住在湋川縣(扶風縣)的官舍之中。不久之後,時任右僕射的李靖、侍中王珪二位大臣也來到,湋川縣的縣令就吩咐將宮女遷移到其他地方居住,將官舍讓給了李靖、王珪。自然縣令會向李、王二位行參見之禮,對待宮女便也不會有多少禮敬之舉。唐太宗聽說後,生氣的說:
「君王的賞罰大權難道在李靖等人手中嗎(註)!為什麼這湋川縣縣令對李靖等人恭敬禮遇而輕慢我的宮女?」
當即下令要查明此事經過,然後對湋川縣的大小官員治罪(註x2)。祕書監魏徵為此進諫,說:
「李靖等人是陛下親信得力的大臣(註);宮女是皇后管理的奴婢(註)。若論及他們各自所擔任的職責(註),則輕重完全不同。又,李靖等人出門來到地方後,地方官吏仿效朝廷的規矩向官階高的他們行拜見之禮,就像他們回到朝堂覲見陛下行禮拜見是一樣的道理。況且陛下會向他們詢問人間疾苦,李靖等人自當要與地方官吏相見,地方官吏也不可不去拜謁他們。至於宮女,地方官員除了需要提供她們的飲食所需之外,並不需要拜谒和侍奉她們。陛下若以此要罪責地方官員,恐怕不利於陛下仁德的名聲(註),更會讓聽聞此事的天下人們感到驚駭不已啊。」
唐太宗聽完後,也認同的說道:
「你說得很對。」
就放棄追查湋川縣的事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九成宮」,遺址位於今陝西省寶雞市麟遊縣,原為隋朝的仁壽宮,唐太宗時期重修,因山有九重而改名為九成宮。
註:原文的「威福豈由靖等」,參考《唐會要》的內容為「威福之柄,豈由靖等」,「威福之柄」指權力,特指帝王的專屬權力,如賞罰大權、專制獨斷。
註x2:「按驗」,驗覈其事,而治其罪。
「官屬」,所屬的官吏。
註:「心膂」,「膂」音「呂」,原指心與脊骨。此處比喻主要的輔佐人員、親信得力之人,或重要的部門或職任。
註:「賤隸」,地位卑微的服役之人。
註:「委任」,派人擔任職務。《唐會要》的內容為「委付」,委派或託付。
註:「德音」,此處只好名聲。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一》.《規諫第二》.魏徵〈二〉
太宗幸九成宮,還京,有宮人憩湋川縣官舍。俄而李靖、王珪至,縣官移宮人於別所,而舍靖、珪。太宗聞之,怒曰:
「威福豈由靖等!何為禮靖等而輕我宮人?」
即令按驗湋川官屬。魏徵諫曰:
「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宮人,皇后賤隸。論其委任,事理不同。又靖等出外,官吏仿闕庭法式;朝覲;陛下問人間疾苦。靖等自當與官吏相見,官吏亦不可不謁也。至於宮人,供養之外,不合參承。若以此如罪,恐不益德音,駭天下耳目。」
太宗曰:
「公言是。」
遂捨不問。
《唐會要》.卷六十五:祕書省(節錄)
貞觀六年三月,上幸九成宮。宮人還京憩於圍川縣官舍。俄有右僕射李靖、侍中王珪復至,官屬移宮人別所而舍靖等。唯參靖等,又不禮敬宮人。上聞之,怒曰:
「威福之柄,豈由靖等!何為禮靖而輕我宮人?」
即令按問。祕書監魏徵諫曰:
「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宮人皇后埽除之隸。論其委付,事理不同。又靖等出外,官吏訪聞,朝廷法式。歸來,陛下問疾苦,靖等自當與官吏相見,官吏亦不可不謁。至於宮人,供食之外,不合參承。若以此罪責縣官,恐不益德音,徒駭天下耳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