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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龐娥(趙娥)
2019/10/26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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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漢靈帝劉宏即位前後,酒泉郡祿福縣(《後漢書》作「福祿」,今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趙安(或作趙君安被同郡的李壽殺死。而趙安的三個兒子也因染上疫病先後過世,只剩下唯一的一個女兒趙娥李壽認為家已經無人能前來報仇而沾沾自喜,還大喇喇的與親友慶賀,私毫沒有任何慚愧或懺悔的模樣。此事令年幼的趙娥知道後心中更是憤恨不已,暗暗發誓必報這殺父之仇。

 

於是趙娥偷藏了兵刃在身上,經常躲在有帷幔的車子中等候著仇人李壽出現。只可惜總是天不從人願,趙娥等了十幾年,都沒能找到能夠動手的時機。終於到了漢靈帝劉宏光和二年,二月上旬的某一天清晨,趙娥在一個都亭(都邑中設置用來傳遞訊息的亭子,十里設置一亭)前遇到了李壽,在李壽還沒認出眼前的女子是仇人之女時,趙娥便奮力刺殺李壽,終於成功殺死仇人。之後,趙娥主動前往縣衙投案自首,並說:

 

「我的父仇已報,但殺人就是犯罪,請大人依法判決我死刑。」

 

縣太爺尹嘉對於趙娥誓報父仇又勇於承擔的行為其實是很認同的,然而自己不能違法縱放一個殺人犯,於是打算在放了趙娥逃走後,自己也不做這個縣太爺了,也要逃走。但是趙娥不同意,說:

 

「因為積藏的怨恨犯下大罪而導致身死,這是我明確知道該面對的結果;審定罪人管理獄政,是大人您應當的日常工作。我如何敢為了苟且偷生,而使得國法遭到扭曲!」

 

尹嘉只得順了趙娥的意願,但盡力從可以用的法條中找到輕判的方法,讓趙娥免於一死。後來遇到了朝廷大赦(一般而言就是新帝即位)趙娥也就被釋放出獄了。

 

也由於趙娥剛烈而大義的行為深獲當地人們的讚許,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人共同上表禀奏趙娥烈義的行為,朝廷詔令刻石立碑以彰顯家門戶。曾任太常、後因得罪宦官而辭官回鄉教書不再出仕的張奐(字然明東漢名將)也致贈束帛(捆成一束的布帛)趙娥以示禮敬之意。

 

趙娥後來嫁給表氏縣(今甘肅省張掖市高台縣龐子夏(失其名,「子夏」是他的字),生有一子龐淯(字子異。因此趙娥又被稱為「龐娥」、「龐娥親」。龐淯長大後成為三國時期曹魏的官員,以忠烈聞名當時,想必是深受母親的影響。也因此,曹魏的黃門侍郎梁寬也曾著書追述趙娥的事蹟。到了西晉初期,文學家傅玄(字休奕也仿效曹魏時期的詩人左延年所創作的樂府詩《秦女休行》,改為描寫氏烈婦為父報仇的故事。

 

 

改編自 《後漢書

 

原文:

 

《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第七十四:

酒泉龐淯母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讎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讎家。十餘年不能得。後遇於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

「父仇已報,請就刑戮。」

福祿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娥不肯去。曰:

「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

後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太常張奐嘉歎,以束帛禮之。

 

晉、陳壽《三國志》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節錄)

 

龐淯字子異,酒泉表氏人也。初以涼州從事守破羌長,會武威太守張猛反,殺刺史邯鄲商,猛令曰:

「敢有臨商喪,死不赦。」

淯聞之,棄官,晝夜奔走,號哭喪所訖,詣猛門,衷匕首,欲因見以殺猛。猛知其義士,敕遣不殺,由是以忠烈聞。太守徐揖請為主簿。

後郡人黃昂反,圍城。淯棄妻子,夜逾城出圍,告急於張掖、敦煌二郡。初疑未肯發兵,淯欲伏劍,二郡感其義,遂為興兵。軍未至而郡城邑已陷,揖死。淯乃收斂揖喪,送還本郡,行服三年乃還。太祖聞之,闢為掾屬。文帝踐阼,拜駙馬都尉,遷西海太守,賜爵關內侯。後徵拜中散大夫,薨。子曾嗣。

 

初,淯外祖父趙安為同縣李壽所殺,淯舅兄弟三人同時病死,壽家喜。淯母娥自傷父讎不報,乃幃車袖劍,白日刺壽於都亭前,訖,徐詣縣,顏色不變,曰:

「父讎己報,請受戮。」

祿福長尹嘉解印綬縱娥,娥不肯去,遂強載還家。會赦得免,州郡嘆貴,刊石表閭。

 

宋、裴松之《三國志注》(該文安插於《三國志》原文段落之後)

 

皇甫謐《列女傳》曰:

酒泉烈女龐娥親者,表氏龐子夏之妻,祿福趙君安之女也。君安為同縣李壽所殺,娥親有男弟三人,皆欲報仇,壽深以為備。會遭災疫,三人皆死。壽聞大喜,請會宗族,共相慶賀,云:

「趙氏強壯已盡,唯有女弱,何足复憂!」

防備懈弛。

娥親子淯出行,聞壽此言,還以啟娥親。娥親既素有報仇之心,及聞壽言,感激愈深,愴然隕涕曰:

「李壽,汝莫喜也,終不活汝!戴履天地,為吾門戶,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親不手刃殺汝,而自儌倖邪?」

陰巿名刀,挾長持短,晝夜哀酸,志在殺壽。

壽為人兇豪,聞娥親之言,更乘馬帶刀,鄉人皆畏憚之。

比鄰有徐氏婦,憂娥親不能制,恐逆見中害,每諫止之,曰:

「李壽,男子也,兇惡有素,加今備衛在身。趙雖有猛烈之志,而強弱不敵。邂逅不制,則為重受禍於壽,絕滅門戶,痛辱不輕也。原詳舉動,為門戶之計。」

娥親曰:

「父母之仇,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李壽不死,娥親視息世間,活復何求!今雖三弟早死,門戶泯絕,而娥親猶在,豈可假手於人哉!若以卿心況我,則李壽不可得殺;論我之心,壽必為我所殺明矣。」

夜數磨礪所持刀訖,扼腕切齒,悲涕長嘆,家人及鄰里咸共笑之。娥親謂左右曰:

「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殺壽故也。要當以壽頸血污此刀刃,令汝輩見之。」

遂棄家事,乘鹿車伺壽。

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時,於都亭之前,與壽相遇,便下車扣壽馬,叱之。壽驚愕,回馬欲走。娥親奮刀斫之,並傷其馬。馬驚,壽擠道邊溝中。娥親尋复就地斫之,探中樹蘭,折所持刀。壽被創未死,娥親因前欲取壽所佩刀殺壽,壽護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親乃挺身奮手,左抵其額,右樁其喉,反覆盤旋,應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壽頭,持詣都亭,歸罪有司,徐步詣獄,辭顏不變。

時祿福長漢陽尹嘉不忍論娥親,即解印綬去官,弛法縱之。娥親曰:

「仇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獄制刑,君之常典也。何敢貪生以枉官法?」

鄉人聞之,傾城奔往,觀者如堵焉,莫不為之悲喜慷慨嗟嘆也。守尉不敢公縱,陰語使去,以便宜自匿。娥親抗聲大言曰:

「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仇人已雪,死則妾分,乞得歸法以全國體。雖復萬死,於娥親畢足,不敢貪生為明廷負也。」

尉故不聽所執,娥親復言曰:

「匹婦雖微,猶知憲制。殺人之罪,法所不縱。今既犯之,義無可逃。乞就刑戮,隕身朝巿,肅明王法,娥親之原也。」

辭氣愈厲,面無懼色。

尉知其難奪,強載還家。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並共表上,稱其烈義,刊石立碑,顯其門閭。太常弘農張奐貴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禮之。海內聞之者,莫不改容贊善,高大其義。故黃門侍郎安定梁寬追述娥親,為其作傳。玄晏先生以為父母之仇,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黨之凶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

詩云「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左延年.《秦女休行》:

始出上西門,遙望秦氏廬。

秦氏有好女,自名為女休。

休年十四五,為宗行報仇。

左執白楊刃,右據宛魯矛。

仇家便東南,僕僵秦女休。

女休西上山,上山四五里。

關吏呵問女休,女休前置辭:

平生為燕王婦,於今為詔獄囚。

平生衣參差,當今無領襦。

明知殺人當死,兄言怏怏弟言無道憂。

女休堅辭,為宗報仇死不疑。

殺人都市中,徼我都巷西。

丞卿羅列東向坐,女休淒淒曳梏前。

兩徒夾我持刀,刀五尺餘。

刀未下,朣朧擊鼓赦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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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休閒生活 雜記
自訂分類:小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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