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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明了說: 我, 反對廢除死刑!!
2007/06/2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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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真人真事的悲泣~省思假人道!

(請點擊上述引用文章的連結閱讀原文 )

飽漢不知餓漢飢, 莫以人權當天梯, 罪有應得當需得, 天堂有路路難行

殺人償命, 曾幾何時變成了 殺人[ 長 ]

不說別人....

如果是我自己, 既然有膽殺人, 就該有償命之知.

某些人說.... 兇手是人, 所以有人權.....

難道是 .... 死人不是人, 所以沒人權, 是這種歪理唄??

還說不能有死刑, 要用無期徒刑等代替....

挖哩香蕉你個大芭樂!!

憑什麼要用我的納稅銀子去養一個殺人凶手??

後悔懺悔那是兇手私人的事,

上天堂下地獄也不是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能替老天爺決定的事.

所以, 我, 還是會說 : 殺人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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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5) :
5樓. 安歐門
2024/12/14 15:18

殺人者該死,尤其謀殺,意外則另當別論,

廢死何必討論,該譴責這些虛偽的廢死支持者,

他們其實也在心裡殺人而不自知,都該下地獄。

若較真,則有這個權利能否原諒加害者的,只有受害者本人。當受害者的性命都沒了,那便是加害者自斷生路,何須那些偽君子們自抬身價般的替加害者說話求情?莫非那些「岳不群」們真的認為已死的加害者已經不是人所以沒有牠們口中所謂的人權?!

所以,那些「岳不群」不只該下地獄,還得直接送到第十九層去挖坑,好徹底埋葬牠們的良知,才能符合牠們在世時的人設.....

 Fox餓餓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2024/12/14 21:08回覆
4樓. thy:我後悔到現在還學不會理財!
2024/12/12 09:14
今天才知道這話題這麼早就有了,真是偏離正道,反了常理!!!嘆廟小妖風大!!!

自古以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有這個魄力、膽量去殺人,就該有同樣的魄力與膽量賠上自己的一條命,更何況有些殺人犯殺的不只一人,這樣的殺人犯,還有什麼談廢死的理由與條件?

人權、法律更需要保護的不是這種罪證確鑿的加害人,被害人以及他的家屬更需要真正的人權與法律的照顧!

俺永遠對這些虛偽的人權嗤之以鼻,就算來世俺淪為畜生,俺還是一樣會不齒這些永遠不知道什麼是「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的「岳不群」們!!

 Fox無言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2024/12/12 19:48回覆
3樓.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2007/06/24 07:23
雖然說公門之中好修行

但是要修的是 [明察秋毫, 勿枉勿縱]

而不是鄉愿式的濫好人, 或是搭順風車的假聖人

若如此, 修的便是惡行

2樓. gogoirene
2007/06/23 21:26
我也反對廢除死刑

我反對!但是我希望調查更科學,審判能更公正,才能死得其所。

1樓. 809666
2007/06/23 14:34
我也反對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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