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差〝一尺〞禮數的台灣
2008/10/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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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張銘清在台南孔廟前被群眾毆打成為新聞焦點的時候,此時我們國人是否應該更深入的去探討〝一尺〞的禮數;大家還記得杜正勝陳幸妤被媒體追著跑,採訪杜正勝的記者和陳幸妤在推擠中摔倒的新聞畫面?當然那些都不是有人故意要將人推倒,與張銘清的境遇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國人是否了解到在文明社會中與別人的身體保持一定的距離是最起碼的禮數;在歐美方文化中,不論是有意或無意的肢體碰觸,對別人來說都是一種侵犯,所以常常聽到美國人在不經意與別人有身體接觸時都會說Sorry,當希望對方讓路時會說Excuse Me,絕不會隨便的用手去接觸對方身體;西方人很尊重個體,很重視禮數,在何種場合,穿何種衣服,說何種話有一定的成規,談話的內容與肢體的接觸會衡量自身與對方的交情深淺,不熟的可能只是點頭握手,熟到一定程度後會來個法式吻臉,交情好到一定程度後會來個熊抱。國人往往不懂得禮數的拿捏,不是太過就是不及,往往造成對方的不悅而不自知。中國人過去稱自己是禮儀之邦,但是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在經過長期的政治動亂後,道德已然淪喪,文化更趨低落,連最基本做人的應對進退的禮儀都做不好,禮失則求諸野,國人必須痛定思痛從最基本的禮儀教養做起。
為何要有〝一尺〞的禮數?過去中國人是拱手為禮,日本人是鞠躬為禮,西洋人是握手為禮,都是要讓雙方保持一定的距離,這一尺的距離至少有以下幾點意義:
1. 保持肢體的安全距離,如果對方動手時,本身還有一定的反應時間。
2. 減少不必要的心理壓力,不論雙方高矮胖瘦,太近的距離會讓對方產生無形的心理壓力。
3. 注重衛生,避免當對方口沫橫飛時被飛沫濺到。
4. 避開對方不佳的口氣(可能吃了蔥蒜) ,以及體味(狐臭汗臭),太近的距離會讓彼此感到尷尬。
當國人對一尺的距離有所體悟後,將不會再看到記者採訪時緊貼著受訪者(國外都會用延長桿麥克風來保持距離) ,也不會看到抗議的群眾貼近到對方指著鼻子罵的鏡頭,有此尊重他人的行為,台灣的民主才會是真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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