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情義相挺還是要大是大非?
2008/10/15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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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中央在處理陳水扁的黨紀處分時,陷入了情理法不得兼顧的窘境,不論是過去有擔任公職或黨職的人,總覺得欠阿扁一份情,不能也不忍與阿扁做切割,也就是說他們會認為過去自己是阿扁一手提拔的;在東方人的社會裡,反叛或反對提拔你的人會讓別人覺得你這個人不仁不義,但是在西方實際的民主制度運作下,人才不是靠別人提拔的,職位不是靠別人賞賜的,而是靠自己去爭取的。今天在上位者看到我是一個人才,安排我去擔任某一個職務,是因為我個人能力所及,而並非他有恩於我;相反的,我個人加入這個團隊做出貢獻,是因為我有這個能力擔當這個職務,我是在幫助上位者推動政務或黨務,我不欠上位者人情,上位者對我還應該要心存感激才對。
舉例說明:
1. 馬英九請蕭萬長擔任副總統,是馬英九提拔蕭萬長嗎?還是蕭萬長以他的財經專長在幫助馬英九?
2. 蔡英文擔任國安諮詢委員、陸委會主任委員、不分區立法委員、行政院副院長,是李登輝、陳水扁提拔蔡英文嗎?還是蔡英文貢獻她的專業去幫助李登輝、陳水扁?
3. 陳菊去選高雄市市長,陳水扁提供選舉經費,是陳水扁提拔陳菊?還是陳菊有能力幫助民進黨勝選?間接的幫助了陳水扁?
4. 余連發擔任上將後備司令,如果按照他過去在軍中的資歷和本職學能,他有資格升到上將嗎?是陳水扁提拔余連發? 還是余連發有專業可以去幫助陳水扁?
以上四個例子中前三個例子可以說明,當你以個人的專業在適當的位子發揮時,是你在貢獻所學給團隊給國家,沒有被某人提拔的問題,只有那些被放到自己才具不足以適任位子的人,才需要別人來提拔。
東方社會和西方社會最大的不同,就是東方人長期的屈服於權威,有長官與部屬的關係,有老師與學生的關係,有長輩與晚輩的關係;在西方社會中基本上人人都是平等的,在公務上我尊重你是我的上司,但是在私底下大家是平等的。在台灣如果想要深化民主制度,首先就是要能夠打破權威,打破主從關係,打破這種梁山泊型的私恩關係,是以民進黨的黨員與從政者,應該要放下對阿扁這種盲目的情義相挺,而去檢視倒底是我欠阿扁什麼?還是阿扁欠我什麼?還是我跟阿扁根本兩不相欠,如此就能夠很清楚什麼是黨的核心價值,什麼是大是大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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