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文章都在討論行政官員是否有濫用隨扈的問題, 其實討論的範圍更應擴大到國家元首的層級, 在馬英九剛當選總統的時候, 媒體針對周美青每日上班的維安陣仗多有討論, 是否需要動用到這麼多的國家資源僅僅為了保護總統夫人一人, 間接的也引發了總統夫人是否仍可保留工作權的辯論, 雖然工作上可能的利益衝突是一個原因, 維安工作在人力物力的花費, 也可能是周美青妥協辭去兆豐銀行工作的另外一個原因.
許多電視名嘴提到很多內閣制的國家, 比起來維安工作相對精減, 部會首長也不會因為個人的當選而影響到配偶的工作權, 內閣制的好處就是隨時可能改組, 隨時可能倒閣重選, 當一個部會首長隨時可以輪替, 政府是以制度而非個人來運作時, 隨扈就不是一個必要性的配置, 唯一的例外是當首長因為政策因素而面對可能的威脅時, 可由政府提供隨扈做人身的保護, 一旦威脅解除, 就應該立刻撤消. 我國雖然為雙首長制的國家, 但是比較傾向於內閣制, 部會首長的個人人身安全, 並不會影響到整個政府的運作, 隨扈的派遣也應該比照內閣制的國家, 只對閣揆一人做適當的保護, 也就是隨扈的派遣只在五院院長的層級.
其次, 關於總統與副總統的維安工作也應該做檢討, 只有威權獨裁國家的總統, 到處樹敵才會需要高規格的維安工作, 這些大部份是施行總統制的國家, 其中以非洲及拉丁美洲占絕大多數, 包括美國在內, 美國雖然是民主國家, 但是長期間的在國際社會中製造衝突奪取利益, 其總統的維安工作當然極為重要. 但是台灣經過多年的民主的深化與兩岸之間的和解, 看不出為什麼還需要維持兩蔣威權統制時代的維安規格, 是防範國內反對者嗎? 還是潛在的敵人中共, 當一個民主國家的運作是以制度而非個人時, 就算暗殺了領導人, 也不會讓這個政府崩解. 目前來說, 維安規格的精簡, 實在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議題.
另外, 最荒謬的是現今總統的官邸是銅牆鐵壁打造滴水不漏, 但是卻沒有一個機制去保護總統當選人自當選日後到搬入官邸前的空窗期, 馬英九當選總統後至今已經二個多月, 仍然住在自己的老舊公寓, 如果國安單位是真正在意總統的人身安全, 一定了解僅僅派遣一些隨扈日夜保護興安寓所的週邊道路是不夠的, 保護的範圍不夠大縱深也不夠, 如果碰到火箭彈之類的攻擊, 老舊公寓完全沒有阻擋的能力. 此時應該考慮總統當選人在當選後未搬入官邸前的臨時住所, 大直的海軍總部或木柵的海巡署或許是可以考量的地方, 應該要詳加規劃建立制度, 這是每四年總統選舉必然會碰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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