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前立法委員選舉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選民在選舉時可投兩票,就一般選民而言,其中一票(候選人票)選舉區域立委,另一票(政黨票)則選舉全國不分區立委。全國不分區立委由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選出,由各政黨於選舉時提出一個排有順序的候選人名單,選民的投票對象是政黨而非候選人。現行選舉制度產生113位立委,其中區域和原住民主立委79名,不分區立委34名,以目前各政黨在立法院的立委席位來算:
執政黨 - 區域&原住民 46名 + 不分區 16名 = 64名
在野黨 - 區域&原住民 31名 + 不分區 18名 = 49名
執政黨席位雖然超過半數,但是未能超過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
在三位法官判決王金平院長保有國民黨黨籍後,產生的後遺症是不分區立委可以不遂行黨的意志在立法院行使投票權,不僅黨意無法貫徹,黨紀也無從處分,造成不分區立委自當選後,即成為可以依據自我意識去行使權力的憲政怪物,與當初設計不分區是選政黨票的原意背道而馳。
下面三個數學題提供大家省思:
1. 執政黨不分區立委杯葛自家提案,其中只要8席不分區立委跑票,情勢立刻翻轉成執政黨56票,在野黨57票;此種情形即有可能發生。
2. 如果2012年之前是由王金平出任國民黨黨主席,提名的不分區代表與其關係深厚,或者某些不分區立委私下與王金平交好,情勢變成黨中有派;十幾名不分區立委反而成為黨在立法院的多數,可以挾持黨,與在野黨合作,推他們自己想要通過的法案,此時不分區立委不但不能成為黨的中流砥柱,反而成為黨意執行的絆腳石。
3. 以最極端的例子來說:如果所有的不分區立委34席,在當選後都可以不聽各黨黨中央的指揮,變成執政黨48席,在野黨31席,此時34席不分區立委結盟為第三勢力,成為左右政局的一股邪惡勢力,整個憲政體制因而破壞,國家則從此多事矣。
因此, 三位法官在未能考量不分區立委原設計的意義及功能,貿然同意王金平國民黨黨員身分的假處分,所造成後續政治的動蕩,實在難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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