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費預算成立年金改革委員會,花了大半年的時間,耗費了無數的社會成本,規劃出的方案終於在上週出爐。這是不是個好方案從以下兩點爭議就可看出。第一、完全沒有解決年金的財務問題:最早破產(2027年)的勞保,因改革方案只延長了九年,至2036年破產;相對較晚破產的公教退撫基金則延長了13年,只是把現在的問題,推給未來兩、三任總統去面對。第二、惡化世代不公的問題:官方說法中年輕世代仍須多繳、少領;事實是年輕的世代「多繳、晚退、領不到」。問題的癥結是制度的設計思維仍是「寅吃卯糧」,年金問題永遠無解。
要解決年金問題,必須建立起一個「現在存、未來領」的新年金,在新年金的基礎下再回頭檢討舊年金中是否有些人領得太多,再透過協商適度調整。因此我設計了一個新年金的方案雛形。希望和政府設計的方案來個超級比一比。
以下我來說明如何在這樣的原則下設計的年金制度,因為目前年金改革方案的目標對象都是軍、公、教、勞,以下方案也僅先考慮受薪階級的年金制度。
一、繳交與提撥
在職之受薪階級按月繳交定額之基金(如同買定期定額基金),雇主(包括政府)配合提撥相對之基金,繳交金額與提撥率均依薪水高低訂定,資方提撥率隨勞方薪資的提高而降低。如:薪水是基本工資(最低工資)者繳交800元,雇主提撥率80%(現行勞退提撥率);薪水達上限者(暫定100000元)繳8000元,雇主提撥率50%。受薪者可超額繳交,但超額部分雇主不必提撥。(註:形成正是方案時再精算適當的繳交金額與提撥率)
二、基金管理與運用
政府負責基金管理與運用,由法定單位或委外運用,年平均報酬率必須達到法定標準(如接近國際水準的6%),如未達法定標準必須由政府籌措經費補足,或透過委外契約之訂定,由外包之公司依約補償。
三、退休與年金領取
受薪階級服務期滿,用繳交金額(含雇主提撥金額)以法定報酬率計算之本利和,按月發給退休者年金,每月發放之金額以退休人員之平均餘命計算之;所謂平均餘命是國民平均壽命減去退休者年齡。以下舉實例說明之,
- 1. 假設某最低薪之受薪階級25歲開始工作,每月繳交800元,55歲退休,工作30年。假設國民平均壽命齡85歲,退休領年金30年。每月可領取約23000元。
- 2. 假設某最低薪之受薪階級25歲開始工作,每月繳交800元,60歲退休,工作35年。假設國民平均壽命85歲,退休領年金25年。每月就可領取約32300元。
- 3. 假設某高薪之受薪階級25歲開始工作,每月繳交8000元55歲退休,工作30年。假設國民平均壽命85歲,退休領年金30年。每月就可領取約92000元。
- 4. 如果一個25歲的研究所畢業生投入中小學教職,以現行的薪級(逐年晉級)與每月繳交的退撫基金及公保年金,現行的提撥率,在這樣的基礎下計算。55歲退休,工作30年。假設國民平均壽命85歲,退休領年金30年。每月就可領取約65300元。
整體而言,這樣設計之年金制度,退休者領的是工作時累積的基金。只要在保證基金報酬率,國民平均壽命推估合理(目前的資料國民平均壽命約80歲,上例的計算是85歲)為基礎,基金應會持續盈餘,也不會受到人口變化的影響。
只要政府大員與立院諸公願意負起該負的責任,透過立法修法保障年金的基金運用績效達到接近國際水準的6%,就不難在軍公教與勞工年金的基礎下,整合出一個「現在存、未來領」,「少繳少領,多繳多領;早退少領,晚退多領」,可永續經營的年金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