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經濟利空頻傳下,近來卻傳來兩個傲人的數據。其一是財政部宣布,在償還最後一筆23.8萬美元的外債後,台灣成為世界少數沒有外債的國家之一;其次則是依國際貨幣基金(IMF)最新公布,如以購買力(Purchasing Power Parity,PPP)計算的「人均GDP」排行榜,台灣去年為3萬5,604美元,排名甚至超過英國與日本,在全球富有國家排名第20名。
儘管多數國人對所謂零外債與「人均GDP」超英趕日著實無感,可對比於美元降評、歐債又迭爆危機,正好給了財政部宣傳台灣財務穩健的空間,一時彷彿讓人忘了台灣的債務問題。
事實上,零外債不等於零債務,相較於比例極低的外債,龐大且日益增加的內債才是台灣的大問題,估算國家債務有許多指標,財政部每月公布的「國債鐘」可謂低標,根據10月7日公布的最新數據,截至100年9月底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計4兆6,045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1,376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20.4萬元。然而,此一數據長期遭各界批評為失真,若依「公平稅改聯盟」之計算,在加計潛藏債務、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等後,國債總額將高達21兆1,370億元,亦即,平均每位國人要背負近92萬元的債務。
關於政府債務問題,黃武次與馬秀如兩位監委曾於去年10月6日公布「我國中央政府負債餘額及各項潛在債務對我國財政結構之衝擊乙案之調查報告」,對照我國財政相對穩健的官方說法,前揭調查報告顯然無法認同,茲將該調查報告重點整理如下:
首先,台灣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雖未逾公共債務法之限制,惟相關數據均顯示政府債務餘額持續攀升、潛藏性負債龐大,財政赤字持續惡化,對國家發展與國家安全形成潛藏的威脅。
其次,財政部屢次對外宣稱「財政尚稱穩健」,屢屢混淆「已借的錢」(財務狀況)與「得再借的錢」(公共債務法之舉債上限),對我國用來衡量債限之基準(國民生產毛額)與先進國家所用者(國內生產毛額)不同,又略而不提。
最後,潛藏負債是已存在之負債,只是金額尚須估計,而非得隱藏不予償還之負債,或有負債則不一定須予償付,該等項目之金額均應仔細估計,以明各機關之財務負擔,惟我國隱藏性負債及或有負債均未於政府總預算書上適當揭露,相關表列項目未盡週延,數據亦乏堅強佐證依據,資訊表達之可讀性不足,顯有不當。
或云,「國家不消滅公債,公債將消滅國家」,針對我國債務的真實狀況,政府有義務誠實向人民報告,並提出具體因應措施。
(20111013台灣立報咄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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