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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暫時從團約爭議中脫身外,教育部似乎也不自覺教育政策良窳、教育官員對教育專業的堅持,才是影響教育發展的重要因素,日前,教育部邀請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李濤至全國教育局長會議演講,李濤指出恐龍家長當道、民粹傷害教育專業,10個老師有6個不想繼續當老師。
不可諱言,在教育大環境對教師並不友善的今天,李濤的說法獲得不少老師迴響,然而,李濤其實只陳述了部分事實,除了緊張的親師關係,真正影響教師士氣與熱忱的,更多的應該是錯誤的教育政策,而發動民粹教育政策,變相挑動親師對立的,不正是那些不尊重教師專業、唯長官意志是從的教育官員?
真正令人沮喪的不也在此?教育部、地方教育局長竟然還需要請人來告訴他們當前教師的處境,教育官員竟然不知道自己的施政就是讓老師不如歸去的關鍵。
團約爭議教育部能置身事外嗎?
針對宜蘭團約爭議,教育部表示:希望能在維護學生受教權、維持學校順利運作,並兼顧教師的權益的原則下,達到多贏的局面。
看來面對爭議,教育部儼然以教育團體協商的仲裁人自居。事實上,教育部本身就是公立學校受僱者的廣義雇主,依教育部與勞動部的協商結果,教育部甚至就是「視協商事項權責認定團體協約協商主體」,教育部如何置身事外?又豈能置身事外?
就以此次爭議最大的教師工時為例,我國大部分公、私部門受僱者,都已基本確立每日上班時數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四十小時,超時工作應該給予加班費或補休的工時制,此前,教育部、地方教育局處也曾經多次重申教師工時制,教育部甚至提出教師法修正草案,增訂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所提修法理由就是比照公務人員,統一規範教師工作時間,以免造成同工不同酬之情形。詎料,教育部的工時入法言猶在耳,大小教育官員竟然群起反對勞雇協商工時,更有那高雄市教育局長范巽綠媚俗民粹的表示,老師怎麼可能有上下班時間?讓人不可思議。
再舉學生課後輔導為例,家長擔心明訂工時後,老師萬一不擔任課輔工作,豈不傷害學生受教權?殊不知,就算沒有明訂工時,現行教育部對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就是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課後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不得於週末或節日辦理。
不禁想問,這樣的規定難道會因為團體協約而有任何改變?既然簽訂團體協約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教育部為什麼不予澄清?任憑特定團體操弄民粹?任憑親師疏離對立?
校協打臉行政院與教育部
回顧解嚴以來教育部對教師結社權、教師組織工會的意向,就是一個從完全抗拒到被迫接受的過程,基本上,雖然立法院先後完成兩公約國內法化、勞動三法修正,但多數教育官員迄今對教師工會仍然敵意與偏見。
自2001年起推動「兩公約」批准案以來,政府部門推動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施政,國會首先在2009年12月10日將「兩公約」國內法化,並於2011年5月1日正式解除教師工會禁令,除了法制面的鬆綁,行政部門也積極展開行動,例如,法務部推動「人權大步走計畫」,向各級公務人員與學校教育人員宣導「兩公約」精神、並將人權教育納入公務員訓練課程、全面檢視違反「兩公約」的法規與行政措施,且要求限期改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還曾邀請外國專家進行首次的「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
表面上,為因應教師工會解禁,教育部也訂定「因應教師工會團體協約協商訴求之SOP作業流程圖」,為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相關人員辦理勞動三法研習,補助中小學校長協會辦理「104年度學校行政人員工會法精進種子講師培訓工作坊」研討會、補助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辦理「104年度家長組織認識教師工會適用之勞動三法研習」,但深植在教育行政體系、教育官員對教育秩序、教師定位的想像,從來沒有真正改變,質言之,校園高牆從未真正倒下,深植在教育體系的心靈戒嚴,也從來沒有真正解除。
中小學校長協會日前公布「反對宜蘭縣政府違法通過教師工會團協連署」結果,據稱,四天不到內,全國20個縣市國中小學校數約為2914所,高級中學校數約為130所,總計約3044所,加入連署的中小學校長為2832人,全國20縣市中小學連署比例為93.03%,其中,台北市、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連署率100%。
暫且不談這個調查的可信度,不客氣的說,這樣的數據,可謂完全反映中小學校長對勞動意識的貧乏程度,也證明行政院、教育部的勞動人權宣導全面失敗。
親師合作監督教育施政
有關校長協會、家長團體對教師工會、團體協約的偏見,各界已有許多澄清,在親師看似嚴重對立的此刻,我們仍然要呼籲,在教育體系內各種關係中,親師關係應該是立場最為一致的一組,親師之間不該是現在這樣的緊張衝突,親師應該互信合作確保孩子教育品質。
此次宜蘭團協議訂內容其實只是將既有規定團約化,教育團體協約明確化了教師權利義務,不會因此改變教師的教學熱忱,各教育團體對教育議題可以有不同看法,但切勿忘記參與教育事務的初衷,更應正視有權推動教育法案、擬定教育政策、分配教育經費的教育部與縣市教育局處,才是真正決定台灣教育發展的關鍵,期待團約爭議回歸法制解決,教育團體重回監督的教育施政的主軸。(20150903天下雜誌獨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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