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銘小記:偽銘器《師道簋》《吳虎鼎》《龏姒觚》《大鼎》《伯大祝追鼎》
(一)偽銘器《師道簋》
1996年出土於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寧城縣甸子鄉小黑石溝的《師道簋》,其實是當日偽造的偽銘器,其銘文曰:
『唯二月初吉丁亥,王在康宮,格於大室。益公入佑師道,即位,立中廷。王呼尹冊命師道:“賜汝賁朱衡、玄衣、黹純、戈、琱胾、緱柲、彤沙、旂五日、轡。”道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休命,用作朕文考寶尊簋。余其萬年寶用,享于朕文考辛公。用迄得純和、恒命靈終。』
一見此銘文裡把北宋“王年月偽器”及“夙夕偽器”的雙料偽器《牧簋》裡虛構的“益公”搬進此銘文裡當個佑者的角色,也是“益公偽器群”之一,即知其偽情一也。後之作器稱其亡父做“辛公”,以“日名+公(伯、仲、叔、季)”係不存在的敬稱方式,都是誤拿清代偽銘器裡的始創的偽稱當成實有其稱所致(此吾人有另文專論其偽),即如偽稱的“辛公”,像1976年在陝西扶風法門寺出土連同不少偽銘器如《史墻盤》、“夙夕偽器”《興簋》等出土的偽銘器之一的“夙夕偽器”《興鐘》裡的”高祖辛公”,清末的吳式芬的《攗古錄金文》裡,收入的《師晨鼎》“文祖辛公”都是相同於此《師道簋》裡的“辛公”,而《師晨鼎》《興鐘》《師道簋》三者全係因其他理由而現偽知係後人所作偽銘器內才會去用“日名+公(伯、仲、叔、季)”。(按,爵位的“公”,此有之,指王畿高官受冊封的,“周公”“召公”“畢公”“毛公”“虢公”等等。而“日名+公”的諸侯,有但罕見,如齊國的姜尚之子“丁公”,再來是“乙公”,再來是“癸公”皆為“日名+公”,亦只此三任而已。)
(二)偽銘器《吳虎鼎》
1992年出土於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申店鄉徐家寨村黑河引水工地的偽銘器《吳虎鼎》,而說是直到1997年除繡時倒是發現了銘文。其銘文曰:
『唯十又八年十又三月既生霸丙戌,王在周康宮夷宮,導入右吳虎,王令膳夫豐生、司工雍毅,申剌王命:付吳萾舊疆付吳虎。厥北疆涵人眔疆,厥東疆官人眔疆,厥南疆畢人眔疆,厥西疆蒡姜眔疆。厥俱履封:豐生、雍毅、伯導、內司土寺儀。吳虎拜稽首,天子休,儐膳夫豐生璋、馬匹,儐司工雍毅璋、馬匹,儐內司土寺幃、鞭。韋書尹友守史囟,儐史賁幃兩。虎拜手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朕皇祖考庚孟尊鼎,其子子孫孫永寶用。』(依謝明文隸定)
“庚孟”一如吾人於前《師道簋》時所說,以“日名+公(伯、仲、叔、季)”並不是西周的對亡父祖的敬稱格式,因抄襲偽銘文裡的自創敬稱所致,凡使用此種敬稱的銘器經統計無一不偽。故此一偽銘文寫手也因為去抄了實無其敬稱的“日名+公(伯、仲、叔、季)”格式的“庚+孟(長子妾所生曰孟,長子妻所生曰伯)”而露今人於1992年偽造後埋入施工區內,讓施工機械挖出地下孤埋的此一青銅器,以讓偽銘器出土攬功。而且一如吾人曾於〈《散季敦》及清代惲敬《散季敦說》揭金石學大弊一文啓示錄〉一文裡指出,凡是銘文末有“子孫永寶用”之辭的銘器,其子孫都不會埋入土下,而是謹守祖上的訓誨要“永寶用”,除非國亡族滅,被敵方取去融掉另用,故此一被埋於土下的銘器上,竟然是把祖先誨示要寶用的銘器置祖先訓誨不顧的大不孝,西周重禮的封建社會會有這種事情嗎?故只有今人不曉西周事,而妄做偽銘器,所以招招皆誤。
而且銘文乃作器者記其受冊命賞賜事,大多至簡,此銘文竟連作器者虞官名虎者回贈各辨理的官員贈品若干都一一記下來,此非銘文體而是史官的記事體了。故絕非西周當日之銘,而是今人故意偽造當成偽史料用的假銘文。來假造西周周王賜地後的假偽辦理步驟及參與的官員及回贈官員的後謝之類,都非西周實事,而是今人偽造的。
但今之研究者反而據此偽銘文大談西周晚期土地制度,王室賜地的過程或以之當成西周斷代的宣王重要標準器,係敲定西周斷代史的晚期的重要支點,緣木求魚,必然終究無成了。
而且此銘文裡的“申刺王令”係引起後來2003年出現偽逨器群的原因之一,以杜悠悠之口。其原因乃有研究者不認為李學勤等以“剌王”即周厲王,而反對把此器當作宣王器,主張應把此器作為厲王器,而且此時期又有研究者張聞玉依其對青銅器型制及銘文等的考索,力主西周王的排序不是《史記》的『共王——懿王——孝王——夷王』排序,而是『共王——孝王——懿王——夷王』的排序,於是2003年藉由陝西眉縣楊家村的偽銘器《逨盤》《四十二年逨鼎》《四十三年逨鼎》等偽銘文裡寫出『共王——懿王——孝王——夷王』的排序,來用偽造出來的地下出土物的“第三種證據”,以敲定西周王排序《史記》正確,並在偽銘文裡也故意出現“刺王”來等於厲王,以杜眾口,而用假造的偽銘文當依據定出了西周王排序及西周斷代史。此吾人早已於2020年就揭其偽情於〈談陝西偽造青銅器銘文精品之傳統〉〈從陝西出土的〈逨鐘〉到偽青銅器〈逨盤〉等偽青銅器〉〈從〈逨鐘〉“ [豊攵] [豊攵] [㲋泉] [㲋泉])”看〈逨盤〉、四十二年及四十三年逨鼎〉各文。
(三)《龏姒觚》(龏[女司]觚,《集成》7311及《銘圖三》0884)
吾人曾於〈1981年天馬曲村偽商銘器《寢孳方鼎》及談“賞賜”偽器《龏姒方鼎》〉一文裡提到有偽銘器《龏姒方鼎》,而云:
『其實往年也有這種偽銘之例,如被認為係殷商或西周早期,傳出自河南的《龏姒方鼎》(龏[女司]方鼎,《集成》2433,2434),其銘文乃:『龏姒賞賜貝于司,作父乙彝。』完全後人口吻,以東周春秋時代開始的後人習語“賞賜”入銘文而自現其偽於今人。』
按,不論《龏姒方鼎》或今談及之兩件《龏姒觚》,雖說傳出於河南輝縣,但顯然出土後被加上偽銘文賣出國,以圖賣個好價錢之下,都因銘文裡有“賞賜”或故意倒過來寫成“賜賞”連用而露偽。有研究者或據以談河南輝縣西周有個“共”國,即銘文上的“龏”就是“共”。而銘文上有“姒”字,故共國乃姒姓諸侯國,無疑是把偽銘文當真,連推論都是錯誤的了。應是寫偽銘文的金石家廣讀古籍,知《水經注》卷九有“共縣故城……即共和之故國”的記載,而今之輝縣乃漢朝的共縣,於是假造“龏”的“姒”,以“龏”通於“共”而假設西周有共國亦如漢朝在共縣,而且乃姒姓國,以之假造銘文,如是而已。
(四)偽銘器《大鼎》
被視為厲王十五年器的清代中葉曹載奎《懷米山房吉金圖》收錄的,其實也是屬“日名+公(伯、仲、叔、季)”的偽銘器,其作器獻祭其亡父敬稱是“己伯”,乃天干的“己”加上排次的“伯”,此乃偽銘器胡謅的敬稱“日名+公(伯、仲、叔、季)”的始作俑者之始祖級偽銘器。其銘文曰:
『唯十又五年三月既霸丁亥,王在歸脤宮,大以厥友守。王饗醴,王呼膳夫[馬更]召大,以厥友入扞。王召走馬雁令取騅犅卅二匹賜大。大拜稽首對揚王天子丕顯休,用作朕剌考己伯盂鼎,大其子子孫孫萬年永寶用。』
(五)偽銘器《伯大祝追鼎》
被視為厲王卅二年器的《伯大祝追鼎》,是上博徵集到的一件銘器,其內壁鑄銘文曰:
『唯卅又二年八月初吉辛巳,伯大祝追作豐叔姬將彝,用祈多福,伯氏其眉壽黃耇萬年,子子孫孫永寶享。』
其實乃吾人於〈[金文揭秘(13)]“大祝”偽銘群~《大祝禽鼎》《長甶盉》及《申簋蓋》〉一文裡所指出的:
『“大祝”於先秦史冊未見,到了秦漢有“大祝”乃屬官。到了西漢劉歆成《周禮》而予以體系化,周代只有“祝”,像春秋時代常以“祝、史”並言,如《左傳‧桓公六年》『祝、史正辭,信也。』而《左傳‧哀公二十五年》『因祝史揮以侵衛』則以揮此人兼“祝”“史”之職。像漢代《儀禮》《禮記》也常言“祝”,在《禮記‧曲禮下》裡則是書冊裡首見“太祝”兩字,講『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
所以“大祝”一辭,實西周所未見及未有此一職官,而今所謂西周厲王器的不知來歷的《伯大祝追鼎》銘文竟有後世的“大祝”,還讓他是宗子“伯”,有需要講出他是“伯”嗎?依銘文義,伯大祝追作器給豐叔姬,祝她“伯氏”一宗子孫綿延,當是巫師“伯大祝追”娶的老婆叫做豐叔姬的,而讓她多生以便讓伯大祝追的伯氏家族人丁興旺歟?總之,此銘文用了“大祝”一辭,即屬“大祝”偽銘群之一了。(2026,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