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而活
Living for Jesus a life that is true
勞登C. Harold Lowden (1883-1963)是一名詩歌作曲家,十二歲的時候,就賣出了所創作的第一首詩歌,他在出版社工作,也曾在賓州的聖經學院教課,並且擔任教會的音樂傳道,約在1915年的時候,為了教會的兒童崇拜寫了一首「陽光之歌Sunshine Song」,結果這首歌大受歡迎,很多牧者告訴他這首歌應該配上適合的歌詞保留下來。到了1917年,當他在準備出版新的詩歌本時想到這個旋律,在他彈奏這個旋律時,拍子節奏感動他定下了「為主而活Living for Jesus」這個標題,經過了禱告、思考,他將樂譜寄給歌詞作家祈斯赫姆Thomas O. Chisholm (1866-1960),這位祈斯赫姆出生在肯塔基鄉村的農莊,雖然沒有受過正式的教育,卻在16歲的時候就在學校當老師,並且在家鄉的報紙擔任編輯,27歲的時候在一個奮興會中決志信主,1903年成為衛理公會的牧師,但是因為健康因素離開牧職,成為保險業務員,並且持續地從事他最喜愛的寫作工作,他大約寫了超過1200首詩,其中有800首在報刊上發表過,並且還有的被譜寫成詩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祢信實廣大」,當他收到勞登寄來的樂譜,起初是拒絕的,因為他從不幫現有的旋律配歌詞,因為這會影響他的寫作,勞登收到回絕信,沒有放棄,立刻回信說,他相信是「上帝讓我選擇了你」,建議他「容許神來寫詩」,幾個禮拜後,這首詩完成了,就是我們今日所熟悉的「為主而活」。
(勞登C. Harold Lowden,照片取自網路)
(祈斯赫姆Thomas O. Chisholm,照片取自網路)
今日,這首詩歌成為教會禮拜奉獻時常用的詩歌,或是在培靈奮興會中呼召獻身時會唱的詩歌,前面三節敘述著基督為迷惘者受死贖罪,以及在救恩中得到真正的安息,而到了副歌,就看到詩歌作者看到基督如何地為他而死,因此他更堅定地自己要一生奉獻給主。
在現今的世界,太多的事情會吸引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幾乎忘了上帝跟祂的救恩,讓我們藉著這首詩歌再次向主獻上這樣的禱告,要為主而生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2Tww_FPthc&t=2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