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從小缺乏運動細胞,雖然個子高但手腳不靈活以致與籃球無緣;田徑跑步經常倒數三名內,令體育老師期末打成績時很頭痛,因為不管重跑多少遍,依然達不到老師的最低標準.有一次我不得不跟老師建議:下課鈴響我從三樓教室衝往一樓福利社的速度肯定可以比我直線跑百公尺快很多,我言之鑿鑿,可惜聽者藐藐,老師終究沒有採納我這很實際的創見,實在遺憾.而別說是純體能的活動已經比同學差一截,連幼時在家裡騎木馬居然還能撞破玻璃櫥,下巴插了許多被碎玻璃片,給急送[澄清醫院]縫了好幾針,讓母親擔心會否破相.大約因對當時這個意外傷害印象過度驚恐之故,父母從此也不鼓勵我做什麼需要消耗體力的運動.儘管先天不足,倒也沒因而減退我對運動的熱情,就算跑不快、跳不高也不遠,我仍然喜歡打排球或羽毛球這種殺傷力較小的運動.
因為就讀的幾個學校都在市區內步行可達的範圍,但其實我超羨慕有些騎腳踏車上學的同學,很想也有一輛腳踏車可以騎到學校.跟父母央求多次,每次不是裝做沒聽見,就是斬釘截鐵說"不行".後來我想,如果能在學校先跟同學借來練習,等我學好騎車,父母總會答應了吧?!小學時候,我的個子一直是全班最高,但說也奇怪,見有些明明矮我一大截的同學竟能騎上座墊比她們身高還高的腳踏車,我是怎麼也搞不懂她們如何上下車? 但還好有一種光瞧就知道跑不快騎不遠的迷你腳踏車,通常是家住學校隔壁的同學騎來的,那個嘛~~我覺得自己應該可以勝任愉快.這個念頭老像一群螞蟻在心裡四處亂爬讓人心癢難耐,所以某天放學後,趁著來接下課的母親還沒到之前,趕緊跟那位同學借車在校門口前練騎一下.按同學標準示範動作而行,我坐上那輛矮矮的迷你車(當時我三年級,感覺卻像在騎幼兒車一樣..
),畢竟祇是練習嘛,雖然小有尷尬卻仍硬著頭皮踩上去.踏板才踩沒幾下,輪子像有自己的意志力般完全不理我,它們逕自興高采烈往一棵大榕樹幹親吻過去!我自己也來不及尖叫,已經橫七八豎倒在樹前,那闖禍該死的腳踏車卻安然無事.我手上的擦傷瘀青不算什麼,膝蓋卻撞擊砂石地給磨掉一大塊皮正鮮血淋漓呢.唉唉唉唷~~真是痛死人了
偏偏這時候母親也到了,見我的狼狽樣又把她嚇一大跳,問清狀況再罵我幾句,借我腳踏車的同學早就溜之大吉,我卻還得一跛一跛忍痛跟母親走回家(到家又被吃驚的父親再罵幾句).我從不知那塊被砂石磨掉的皮究竟有多厚,但從此我膝蓋一直隱約留著疤痕時時提醒自己當時的慘狀.被嚴重告誡不准再騎腳踏車了,誡命當然是要守的,不過,嗯...人總是健忘的嘛.
如此這般我安份了很多年,直到高中時候.那時當『學藝股長』常要做海報,雖然可以找同學幫忙一起做,可是大家都推托不會畫或沒點子,我自恃畫圖和寫字速度快,因此一向都是自己在家裡獨自做完整張海報再帶到學校.某天不知為什麼,老師臨時要我當天在學校以保麗龍板切割出幾個宣傳字,手邊既沒現成工具,一定得外出去市區買了.學校雖在大里,但班上同學極少本地人,問過幾個同學後決定只有到國光路南門橋一帶才有文具店賣這些製作海報的東西(因為那邊離[興大]、[台中家商]幾個學校近,定會有文具店).照說我們是可以在校門口搭公車過去,但住南門橋附近的阿呆(方苑玲)說騎腳踏車去找會更方便.騎腳踏車?哎呀,我精神都來了.跟同學借兩輛腳踏車,給大門警衛看了老師簽好的外出假條,我真是興奮得闔不攏嘴.阿呆狐疑地看我七手八腳奮力想跨上腳踏車的矬樣,很擔心地問:[妳倒底會不會騎啊?]我絲毫不想透露最後一次試騎腳踏車根本就在天寶年間...不,好幾年前(並且連馬路的邊都沒沾上呢),祇是硬著頭皮說有啦有啦很久沒騎咩(總是一半實情).等我終於顛顛危危跨上車也踩了踏板,一路以[之]字型上了馬路,快樂得真想仰聲長嘯啊.有幾次差點往一旁的稻田歪過去,好在腳長可以立刻停車再重來,這樣一路險象環生和眾多汽車喇叭的"護送"聲中,滿頭大汗地與阿呆找到南門橋附近的文具店買到保麗龍板和一些美工材料了.但是,回程才是更艱巨的漫漫長路哪...
因為那塊保麗龍板面積大卻很輕,兩輛腳踏車勢必要有一輛綁住保麗龍板.如今我實在想不起來為什麼那時候決定是綁在我騎的腳踏車上,總之,帶著一塊造成更多速度阻力且影響我騎車重心的保麗龍板簡直快令我哭喪著臉一路不停心生"棄車算了"的念頭.有好幾次都覺得那天恐怕回不了學校,也回不了家,腦子裡亂七八糟直想著附近有哪些比較好的醫院,救護車可以飛快前來....感謝 神,奇蹟也似地竟然讓我們安全返校.當兩隻腳都能同時踏在泥地上的時候,阿呆說我臉色很奇怪,因為一進學校後我就腦筋一片空白,全然不復記憶剛才那幾十分鐘是如何渡過的.
這樣算會騎腳踏車了嗎?我以為是,不過短期內也不怎麼想再嘗試就是了.高三畢業後那個暑假,我又靜極思動很想能有輛腳踏車在市區裡到處晃晃.巫婆(巫慧敏)說她的舊腳踏車可以賣我,也可以先讓我試騎幾天.真是太好了,於是她把腳踏車騎到我家,自己再搭車回去.我跟父親說了緣由,他隨後看擺在門口的腳踏車看了老半天,再用日語跟母親討論一番(每次不想讓我聽的內容,他們倆總是以日語交談),之後再告訴我結論:不行!把腳踏車退還給巫婆吧,父親說了決定.正想嘟嘴以示無言抗議,豈知父親又說:[那麼想騎車,也不要買二手的,乾脆給妳買輛50c.c.的機車吧!腳踏車去不了多遠,機車會更方便.]哦耶~~
真是又驚又喜,我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地樂翻了.『機車』顧名思義,是機械動力車,不再是那種全然得由雙腳踩踏才能驅使運行的交通工具了.等我的興奮熱潮冷卻下來後,這才進入現實層面-跑得更快的機車,我駕馭得來嗎? 不禁一陣冷顫....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