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聯合報一篇標題為〈五斤十斤 上架費另計 柚農不平〉的文章,報導一位柚農在某拍賣網站刊登廣告,但因同時寫了柚子五斤和十斤的價錢,被網站認為違反單筆廣告的規定,網頁被刪除,而且不退廣告費。網站要如何事先防止刊登者違規呢?請看本文之介紹。
拍賣網站雖有提供不能同時刊登的範例,但只怕賣家沒有看、有看卻沒有懂或故意違規。該網站表示,他們每天有上萬筆賣家上架和刊登廣告,平台難以一一勸導或事後限期改善。但是一查到違規,就刪除網頁並且不退費用,難怪柚農要向媒體投訴。
其實,網站可以考慮改進程式,當賣家送出刊登資料,系統立即自動檢核,若發現疑似違規,提醒賣家作修正,若賣家認為沒問題,就可送出資料。事後若被查到違規,並被處分,賣家也比較不會埋怨。由於檢核是由系統來作,而且是線上立即處理,既省時又省力,是一個兩全其美的作法。
想讓系統自動檢核資料,就必須對刊登的資料的每個字出現的次數作計算,構想舉例如下:
[例一]
以字句「五斤裝三百五十元」為例,用字經過計算,結果如下:
十 1
三 1
五 2
元 1
斤 1
百 1
裝 1
刊登的片段內容共計8個字,經過歸納,變成只有7個不同的字,但除了「五」出現2次,其它6個字都只出現1次,依據字元重複出現的比例,判斷為合格。
[例二]
以字句「五斤裝三百五十元/十斤裝五百五十元」為例,用字經過計算,結果如下:
/ 1
十 3
三 1
五 4
元 2
斤 2
百 2
裝 2
刊登的片段內容雖然多達17個字,但經過歸納,變成只有8個不同的字,但除了「/」和「三」各出現1次,其它6個字都各出現2至4次,依據字元重複出現的比例,可判斷為違規。
[例三]
以字句「五十毫升三百元」為例,用字經過計算,結果如下:
十 1
三 1
五 1
元 1
升 1
百 1
毫 1
刊登的片段內容共計7個字,經過歸納,一樣是7個不同的字,每個字都只出現1次,依據字元重複出現的比例,判斷為合格。
[例四]
以字句「五十毫升三百元/一百五十毫升一千五百元/五百毫升八百元」為例,用字經過計算,結果如下:
/ 2
一 2
八 1
十 2
三 1
千 1
五 4
元 3
升 3
百 5
毫 3
刊登的片段內容雖然多達27個字,但經過歸納,變成只有11個不同的字,但除了「八」、「三」和「千」各出現1次,其它8個字都各出現2至5次,依據字元重複出現的比例,可判斷為違規。
從以上的舉例可知,似乎可以只檢測「元」、「斤」和「升」等字是否出現一次以上,但怕賣家可能前面有寫「元」字,後面就省略不寫。另外,數量和金額,賣家比較習慣寫阿拉伯數字,因此程式應設計成整組數字取出,而不要一個字一個字拆。賣家刊登的字句千變萬化,拍賣網站的檢核程式想要變得好用,就是實際去測試資料,慢慢校正和調整,假以時日,必然會臻於理想。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1樓. 烏拉瑰本尊在此2011/09/07 07:25有商議的空間
如果是賣兩樣不同的物品自然是違反了規定。 同樣的物品只是賣量不同﹐自然售價不同﹐ 很有商議的空間。

歡迎烏拉瑰格友回應,該報導是說賣同一種商品。阿國實際去看了拍賣網站,發現對於拍賣的的東西,如果一次寫兩種數量和價錢,買家真不知道要如何出價。也許賣家會覺得他已送出資料,系統也沒說不可以,為何過了一些時日,網頁被刪除,費用也不退還?所以個人覺得,系統應改進成為線上立即檢核,一發覺資料有問題,立即提醒賣家。 王國良(阿國) 於 2011/09/07 08:11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