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二營飲食部合夥人阿喜承包鞍馬山莊水電工程返回麗陽,聽大胖提及毓萍和李大同在大甲溪水潭撈出一個帆布袋,內有半塊紅磚及一個空戒指盒,阿喜左耳進右耳出似有似無隨忙隨聽,忽聞「谷關戰鬥營」五字,耳垂上揚眼眉翹起,放下手邊電器盒。「什麼?什麼?你說是賣給戰鬥營的紀念帆布袋?」大胖說他不清楚,此事要問李大同。
隔天下午,大胖前腳踏進飲食部,後腳立馬催毓萍到訓二營部找李大同,說阿喜想看那個從大甲溪撈出的帆布袋,若可以的話,李大同是否當晚將帆布袋攜至他在篤銘橋旁住家確認。阿喜更語出驚人:「搞不好帆布袋就是那個副連長的……」
此話一出地火天雷非同小可。李大同將此事報告邵燕傑。「那你速去一趟!」邵燕傑隨後補上一句:「我看此事很快又會傳出去,沒事就少說點……」
「報告營長:前次是我多嘴,保證下不為例。」
邵燕傑知道李大同將帆布袋之事和毓萍說了,因為消息是毓萍提供的,帆布袋更是毓萍帶李大同去撈的,如今查帆布袋之事雖尚無眉目,但李大同還是和毓萍說了,李大同心軟多話,但總算是講義氣的人,可是他不得不提醒李大同,有些事知道的人越少就越單純。
阿喜家在篤銘橋西側五十公尺路旁,過了橋即是谷關。李大同每天早飯前都和營上弟兄從麗陽營區慢跑至篤銘橋再散步回營。篤銘橋地熟橋識,從不知阿喜家在此。
李大同和大胖幾乎是沒有距離的,因為大胖是飲食部的主要老闆,既然在訓二營內開店,邵燕傑就管著他,他必須做好關係,這不光是對邵燕傑,對所有可能光顧的客戶都一樣。要和邵燕傑做好關係,就得先和營傳令做好關係,再加上他和李大同兩三下就直來直往入木三分,於是李大同也常會到大胖位於麗陽大街旁的臨時租屋處;但對於阿喜,李大同就存在著些距離,當然阿喜也是這樣想,因為訓二營的水管電表出毛病,一直是找老吳,從來沒找過阿喜,阿喜雖然知道這是指揮部的權責,即使訓二營長也無權作主,但他還是認為二營沒有努力,最重要可以幫他卻沒幫他的兩個人,一個是邵燕傑,另一個就是李大同。
除了在飲食部相遇,李大同會和阿喜招呼寒暄,即使如此,阿喜臉上的笑容總是比大胖少,甚至不到大胖的十分之一,兩人間的話語更不及大胖的百分之一,所以,阿喜自然不會請李大同去他家作客,即使每天清從麗陽慢跑到谷關,李大同從來不知阿喜的家就在篤銘橋西側不遠處;如今他首次來到阿喜家,還是阿喜騎機車載他來的,李大同有溫馨的感覺。
阿喜和老婆、大胖和老婆、李大同和毓萍六人共坐靠窗木桌,李大同從背包拿出帆布袋,阿喜老婆將帆布袋內外倒翻,拉出袋內一角,瞬間眼睛一亮。「對、對、對,沒錯,就是這個。」
阿喜老婆一九八二年在谷關幫妹妹看紀念品店,店內只剩一個帆布袋,原為賣給戰鬥營學員紀念品,因下方有一角未縫好有破洞,遂以紅線縫破洞留待最後打折隨便賣,原本三十元只賣二十元。「結果賣給誰你們知道嗎?就是那個副連長高民法。」
「副連長白天買了帆布袋,晚上就背著它騎車被我們幾個看到……」
阿喜接著說,此事全是瞎子問路誤打誤撞。十月二十七日是他生日,一九八二年生日當天他請大胖及管區警員陳振國至家中宵夜小酌,因飲食部做進訓部隊生意,直到打烊後深夜一時半才返家宵夜開喝。陳振國當晚值夜,凌晨二時多才趕到加入酒攤。當時陳振國一進門就向阿喜要筆,口中唸唸有詞,隨即在牆上月曆十月二十八日空格寫下數字。
阿喜手指眼前桌上一九八二年月曆十月二十八日的空格說,陳振國為谷關管區警員亦為東勢人,和大胖阿喜皆熟稔。陳振國知谷關地區機車有限,凡本地機車牌照號碼外觀皆倒背如流,一旦發現陌生車輛幾乎全是外客,假日外來機車多,他職責所在巡邏隨意看,但去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三非假日,入夜後雖未冰天雪地卻也寒風刺骨,阿喜家前為中橫公路後為大甲溪,附近既無旅館更無鄰家,卻有陌生機車停放在公共廁所後側,自是引人側目。
阿喜說,篤銘橋周邊唯他一戶,家對面為十多坪大的公廁,除非急需上廁所,否則凌晨一兩點根本不會有人在此夜停機車,且前有寬敞停車場不停反而停在廁所後側山壁旁,或許是擔心偷車賊,或許是深怕被發現;因為停車時間已是深夜,他等雖相約喝酒,但尚未返家,附近一片漆黑,停放機車者或許以為他家人早已入睡或出門在外,四野荒涼八方靜默,才將機車停放廁所後方,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未料被眼尖的陳振國掃到。
更讓陳振國起疑的是,谷關機車多以營生為主,平日所載若非山產農作即生活雜貨,輛輛老舊車車落漆,滿沾泥水有之,缺後視鏡有之,坐墊破洞有之,海棉外掀有之;總之車車有缺點,輛輛不成樣;但在公廁燈光照耀下,陳振國發現廁所後方出現晶亮反光,停車查看竟是一輛既新又亮高級重型機車,廁所內空無一人,遂心起疑竇記下車號,一進門直接寫在月曆上,未雨綢繆防患未然。
阿喜左切右轉繞了一長串,如同水電工拉電線,連續彎路猛撞牆,李大同全聽懂,但腦裡有漿糊。
「我來說好了。我從頭開始說,阿同就懂了。」大胖說,對方將重機車停在紀念品店前,進店買帆布袋,阿喜老婆雖曾在飲食部幫忙,即使見過高民法也未必記得;再加上對方戴著全罩式安全帽,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當晚大夥在此喝酒為阿喜慶生,陳振國進屋後先在月曆上用筆記下車號,大夥酒酣耳熱至凌晨三時多,屋外突傳來機車發動聲,因地處荒野滿心好奇,於是就朝窗外瞄去,見原本停放公廁後的機車轟然衝出,從阿喜家左前方穿越馬路至右前方朝篤銘橋駛去。
阿喜老婆接著說,當機車從家門前經過,騎士戴著全黑的安全帽,她不知道騎士是誰;但黑車騎士幾小時前向她買帆布袋,幾小時後背帆布袋騎機車從她眼前衝過,她當然不會記錯。
大胖說,雖然隔天麗陽營區傳出有阿兵哥意外開槍身亡,但因為是自殺,他等並未理會機車之事,此事也隨風遺忘;未料一年後空戒指盒鬼異邪門;舊帆布袋不可思議;且訓二營拾獲變形戒指,匪夷所思難以置信;於是再找陳振國查去年記下的機車號碼,車主竟是高民法。
大胖說,公共廁所附近有小山路可經訓二營伙房後方通往福利社後方,再經爆材庫後山通往指揮部後山,續行則可至松鶴,地方人皆知此路但甚少行走。高民法半夜將機車神秘停此人影失蹤,凌晨三時多又突現身將車騎走,此段時間他行往何處?所為何事?若返連部直接走大門省時省力,何必深夜摸黑躲躲藏藏?既然停車此處,必有難言之隱不可告人之事。
李大同說,若帆布袋為高民法所有且槍殺阿兵哥,作案後十之八九必拋棄帆布袋,就可能扔在篤銘橋下大甲溪中,因距停車地點最近且最方便又最順手。一旦布袋加磚塊沉入溪底,永不超生,最是安全,百年也難發現;若真的如此,就是老天有眼命中註定,那真的代誌大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