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下去,已經變成卑微的要求了嗎?
2010/07/1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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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貨車逗弄機車 孝女遭樹枝劃頸亡
花蓮縣民陳智偉九日晚間開小貨車載兩名同事,途中見女子汪玉璇騎機車獨行竟尾隨逼近戲弄,汪女因此被小貨車上載的樹枝畫傷頸部,傷口九公分,失血過多不治。陳智偉闖禍後曾下車察看,竟沒救人揚長而去。
一個孝順的女孩,沒做過甚麼壞事,卻只因為幾個惡少一時興起,逼車只為搭訕?造成女孩受傷摔車之後卻又肇事逃逸?真不知這些人是什麼樣的心態,怎樣的冷血,才能做出這種事?難道這些人都沒有家人,沒有父母兒女?難道自己的親人被這樣對待,這些人也能一笑置之嗎?
沒有經歷生離死別,不會懂得失去的痛!真心的希望大家,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的生命!有很多人,想堅強努力的活下去而不可得,願大家多點珍惜!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請好好珍惜身邊重要的人吧!尊重別人,從尊重自己開始!願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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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樓. 天使晴空2010/07/25 02:17生命無常
人生有時候好像是一場戲是的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8/01 13:10回覆 - 8樓. cjs2010/07/18 12:47.
您知,如果在美,日;
陳智偉;
二級謀殺罪(非過失致死)
肇事逃逸罪
湮滅證據罪
危險駕駛罪
妨害公共安全罪
兩名同事;遺棄致死罪
湮滅證據罪
隱匿罪犯罪問題是,在台灣,花了錢,過幾天就又會出來逍遙了.
不槍斃幾個,事件還是層出不窮的!
- 7樓. 阿勇(ayon)2010/07/15 20:22可惡至極
沒有一點人性
若早送醫 還有救 竟然任其躺在路邊 流血過多致死
這社會應唾棄這種人 .............
沒錯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7/16 14:48回覆 - 6樓.2010/07/15 17:30令人感嘆
看到這種不把人命當回事的惡霸,又對照那些大聲疾呼替死刑犯辯護的人,真的很難不令人感嘆,這個世界,真的連起碼的公平與正義都不可得?
- 5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0/07/15 14:51主張廢止死刑的人, 比真正動手殺人的人, 更應該槍斃
乾脆修法,只要致人於死,一律槍斃好了,不贊成者,都該槍斃。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所以我說是偽善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7/16 14:50回覆 - 4樓. 任俠李之瑜(李麗梅)2010/07/15 13:15慟!人間別再有這樣的慘事......
自尊 尊重 尊敬
丹尼爾說的是人生最重要的學習
尊重自己 先能自愛知恥明白行為界線
尊重別人 因為敬人如己才不會任意侵犯
要別人怕你,不難
人生至終,要能得到尊敬,卻是很不容易的
- 3樓. shouri2010/07/15 13:01所以我始終認為
主張廢止死刑的人, 比真正動手殺人的人, 更應該槍斃. - 2樓. 瑩雪2010/07/15 12:00這個...
與人性有關, 人本來就很壞, 很不乖, 如果教育不良, 就更糟... 所以有那麼多亂七八糟的事. 不過, 我們有法律, 那肇事者必定要受法律制裁...
最近我們司法也遇到一些問題, 法官心證審判, 真的不如美國用陪審團方式, 多人來決定, 可避免行賄. 雖然陪審團也有問題, 但日本現在都在考慮依循這個方式, 可見也是較為公平的...
多謝版主悲天憫人地提出此主題, 雖然與政治無關...
- 1樓. Tintin.C2010/07/15 11:09可惡!!!!!!
這個世界怎麼會有這麼可惡的人!!!!!!!!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會覺得社會好可怕,如果這事發生在我的小孩身上怎麼辦??(害我每次都被我老公笑神經,太過敏感了!!)
但是這則新聞能維持多久??? 過沒幾天,除了死者家屬,應該不會有多少人記得了!!
法官宣判的時候,應該連新聞的一小角都登不上了!!!
每當這種時候,就很希望廢死聯盟的人張大眼睛看一看!!! 不要再跟我說死刑犯的人權了!!! 這種人死不足惜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