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明的私德一直是引起爭議的焦點,到最後其實也直接導致他的去職。現在不論是挺他也好、反他也罷,都不會改變他辭職的事實。至於國民黨把敗選歸咎於陳聰明,與其說是不盡公平,還不如說是為自己的失敗找個方便的替死鬼與下台階。現在人下台了、理由沒了、石頭搬開了,國民黨就會贏了嗎?恐怕答案是個大大的問號!
重點是,陳聰明下台已成定局。那麼,現在再來打落水狗,有何意義?檢察總長辭職,總統必須依法提名新任的人選,這才是現在大家應該關心的大事。我們到底需要一個怎樣的檢察總長,才能讓台灣的司法制度步入正軌?才能消除「辦誰不辦誰」的疑慮?才能止住「法院是誰開的」這樣的流言?恐怕才是現在馬英九應該考慮的重點!
眾所矚目的扁案,在陳聰明去職之後,是不是會導致特偵組的解散或廢除?扁案的偵辦要如何過渡及持續?相信有更多的民眾等著看!名嘴不是一天到晚罵陳聰明及特偵組辦不好?現在如他們所願,把總長拉下台了。之後呢?名嘴還要找什麼藉口或理由來罵,才能繼續上電視騙錢?
馬英九若是真想對司改有點貢獻,就好好在司法界當中挑選一個能真正超然獨立於黨派之外的人選。讓他上台之後,能讓法官看見自己當初學習法律的初衷,而不是再一次的擔心,自己在行使職權時要看誰的臉色?得拍誰的馬屁?而是依據法律與證據,做公平的審判與裁決。
檢察總長辭職,對馬英九而言,或許才是司法改革的契機!台灣的司法要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馬總統,你想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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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樓.2010/01/21 09:57可能很難喔
他如果懂得甚麼叫改革 他就不叫馬英九了與其流於牽拖別人
不如講一些能讓人相信你的話
否則打嘴炮誰都會
用你的句子我可以造出二十句
把名字都換成民進黨人
而且有證有據
所以無意義的廢話還是省省吧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1/21 13:24回覆 - 11樓.2010/01/20 21:11打落水狗的意義!
就是會讓人感到粉爽!
不然 怎會這麼多人喜歡打落水狗!?
- 10樓.2010/01/20 19:29大法官是可以被美國的參眾兩院彈劾的
獨立機關就不應該有退場機制?恰恰相反,美國的司法最獨立,但是美國司法體系的每一個獨立的法官,都有退場機制。地位最崇高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終身大法官,他們可以在總統彈劾時管理參議院,但是,大法官是可以被美國的參眾兩院彈劾的,美國的州法院系統的法官,一半多是人民票選出的法官,他們也是可以被州的立法機構彈劾的。
沒有退場機制的獨立機關,就不叫獨立機關,應該叫獨裁機關。沒有退場機制的獨立機關或者獨立機構,都是游離于民主制度之外,沒有監督制衡的威權機關。
制度的設計真的很重要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1/20 22:49回覆 - 9樓. 路人Juno2010/01/20 17:16民選法官有民選的問題
台灣真民主:
美國州法院系統的法官一半多是民選的,神奇吧。臺灣這種考一次試就是終身法官的制度是荒唐的,沒有人民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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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選法官有民選的問題。
上次美國德州有人不滿意選區重劃,告到法院,最後告到德州的最高法院。 我記得沒錯的話,那個德州大法官是民選的,換句話說,他自己是選區重劃的結果。
律師說大法官自己因選區重劃得利,必須迴避,結果是審不下去,因為能審的只有大法官,而這些民選的大法官都得迴避。
我忘了後來怎樣解決。
- 8樓. cjs2010/01/20 16:51.
說的也是,
Attorney General 就好了.
幹嘛什麼司法院,法務部,檢察總長,的養三部馬車?
就是喜歡弄一大堆頭銜.
雖說檢察官才會辦案,但誰說要檢查系統的人才會指揮檢察官?
我一向不認為"內行才能領導內行"
有這種說法其實是門戶偏見
只要能做好管理工作, 把司法體系當成公司來經營
也未嘗不可
重要的是如何Evaluate管理者的績效
避免Golden Parachute的發生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1/20 16:59回覆 - 7樓.2010/01/20 16:36美國州法院系統的法官一半多是民選的
美國州法院系統的法官一半多是民選的,神奇吧。臺灣這種考一次試就是終身法官的制度是荒唐的,沒有人民的監督。
- 6樓. 路人Juno2010/01/20 16:19台灣過去從老賊的陰影中走出,終身職這種東西在台灣行不通
版主:
美國的獨立法官制度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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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都是終身職,沒有任期。 台灣過去從老賊的陰影中走出,終身職這種東西在台灣行不通。
其實說終身職也不對,美國國會還是可以彈劾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讓他去職。 但是美國歷史兩百多年好像沒聽說過哪個大法官被這樣趕下台的。
- 美國國會民主黨共和黨再怎樣亂搞不會像台灣立委這樣胡來,不會因為大法官釋憲和他們期待的不同就要對方下台。
- 美國大法官潔身自愛,除了法院業務大概最多是去學校演講,至少聽不到他們和甚麼關係人吃魚翅,除了上次Scalia和副總統錢尼一起打高爾夫球有一點風波外。
- 做到大法官,當別人懷疑自己時,該辭職就會辭職,不必打死不退等到國會來彈劾。
- 5樓.2010/01/20 16:00嚴重損害了監督制衡的普世立法精神
我們應當首先審視當初法院組織法中檢察總長任期保障的制度設計,是否損害了監督制衡這一立法的普世和最基本的原則。我的答案是,這一保障,明顯違反監督制衡的基本原則。很多人會說,總統,大法官,金管會,NCC,法院法官都是有任期保障的,而且除了總統外,大法官,金管會,NCC都是無退場機制,為什麼檢察總長要有退場機制?中天名嘴中,反駁劉益宏和沈富雄的人,都沒有抓住問題的核心,所以使得反駁無力。我們只要審視中華民國官僚體系中擁有任期保障的職務,就可以發現癥結所在:只有兩種任期保障形態,一是無退場機制者,但是,最最關鍵的一點,這樣的職務都是集體決策的,一個人的意志不能成為所在機關政策和行政命令的意志,這樣的職務包括大法官,金管會,NCC,他們做出的任何司法解釋或者行政處置,都依據集體決策的一人一票制度,名譽上的行政首長也只有一票的投票權力。所以,我們在允許這些職務沒有退場機制的同時,以投票集體決策來限制單一個人的權力邊界,加入了監督制衡的機制;二是有任期保障,但其權力是由單一個人行使,因此,有相應的退場機制。這樣的任期保障的典型就是:總統職務。所以,我們會發現,檢察總長的任期保障成為整個中華民國官僚體系中的最不受約束制衡的權力:檢察一體,檢察總長以單一個人行使最高的檢察體系行政權力,擁有對全國任何檢察起訴案件的最終裁決權,但是,這樣的職務既無集體民主決策的制衡,也無退場機制的約束,儼然成為整個中華民國中最不受權力制衡的職務,已經嚴重損害了監督制衡的普世立法精神。美國的獨立法官制度值得參考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1/20 16:04回覆 - 4樓. 路人Juno2010/01/20 15:22陳聰明這種不避嫌又不說實話的態度
Lucifer:
拿陳聰明在偵辦陳水扁之前的飯局行為,來完全抹殺掉特偵組的努力,用陳聰明來破壞整個反貪腐行動的進行,如果這樣的謀略可以成功,您認為新任的總長就一定會完美無缺,找不到攻擊點?用莫須有的罪狀都能成功,難道不會繼續設局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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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被任命為新任檢察總長,也通過立法院任命,我會全部提名現任特偵組檢察官,請大家留任。
陳聰明被趕下台,是他自己的事,和特偵組檢察官無關。 明明和誰吃飯卻不對外透露,自己不下台,就難怪別人同樣用爭議性方法請他下台時大家鼓掌,這和上次蘇貞昌請那位金管會主委下台一樣。
沒有人完美無瑕,但陳聰明這種不避嫌又不說實話的態度,要其他人挺他也很困難。
我相信有別人能做得更好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0/01/20 16:03回覆 - 3樓. cjs2010/01/20 11:58.
昨天超市大打折,富士蘋果三磅一塊錢.
可是挑來挑去沒一個完美的,這個凹了一個洞,那個軟軟的.
您說怎麼選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