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地名的翻譯——談翻譯的「信」、「雅」、「達」 其二
2022/09/18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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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就是「有字義的翻其字義;沒有字義的翻其字音,並兼顧『信、雅、達』」。
那問題來了。對於人名與地名的翻譯,有字義的,就要翻其字義嗎? 沒有字義的,
只好翻其字音,那麼這字的音是怎麼個發音?
先談第一個問題。
有一位美國的電影明星叫做 Nicolas Cage,中文(臺灣)把它翻成“尼可拉斯•
凱吉”。“Cage”這個英文單字並不是專作為人名使用的,在一般的言談之中,
它是有其字義的—是“籠子”的意思。但用作人名(的姓氏),我們不會去翻譯它
的字義,而是翻譯它的發音。就好像有一個人名叫“沈智慧“,這個”智慧“,
我們在其護照上的英文姓名欄中,不會把它翻成“Wisdom",而是根據羅馬拼音
或其它拼音而將“智”與“慧”,個別地拼出其發音。
美國加州(California)有一個地方叫做 Orange County。我們(臺灣)把它翻作
“橘郡”。“Orange”這個英文單字並不是專作地名使用,在一般言談之中 它
是有其字義的—是“橘子”的意思。但我們為什麼是使用字義來翻而不是用字音
把它翻成“歐潤吉”?因為橘郡成立於1889年3月11日,名稱來自當時的主要農
作物—橘子。
那為什麼 “Nicolas Cage” 不把它翻成“尼克拉斯•籠子”而
“Orange County”卻要翻成“橘郡”?就請稍微兼顧一下 翻譯的「信、雅、達」
咯,因為 Nicolas Cage 不是一種具有 Nicolas 功能的籠子,或是一個 Nicolas
品牌的籠子。
第二個問題。David 是“大衛”還是“大菲”?
David 是一個人名。但不是只有美國人叫 David,在德國也有人叫 David。
David 這個名字的英文發音是[devid],是「大衛」。 David 的德文發音用 K-K
音標表示是[dafit],是「大菲」。所以 David 可以是“大衛”,也可以是“大菲”。
那麼為什麼德文的 David 是叫 “大菲”而不是“大非”?就請稍微兼顧一下翻譯
的 「信、雅、達」咯—就像我們在取名字時,並不會去取像「劉陽萎」這樣的名字。
同樣地,將美國職棒大聯盟費城人隊的一位強打者 Kyle Schwarber 的姓氏
Schwarber 翻譯成「洗襪伯」,其實是在搞笑。如果 Kyle Schwarber 本人知道
了他的姓氏被臺灣的人翻譯成意思是「洗襪子的老頭兒」的時候,他可能會覺得他被
「惡搞」了。那麼世界五大洲之一的Africa(阿非力加洲)為什麼要叫「非」洲,而不
叫「菲」洲,「扉」洲,「飛」洲或「妃」洲?因為 Africa 有黑暗大陸之稱,所以就
可以體會到叫「非洲」的巧妙了。
Johnny Depp 是「強尼戴普」。那麼為什麼John 是「約翰」而不是「強」?
因為 John 也是德國的人名,其德文的發音用 K-K音標 表示為[john],所以中文的
音就是“約翰”了。Jesus 為什麼叫作「耶穌」?因為其德文的發音很接近中文的
“耶穌”。
那麼為什麼 Johnny Depp 是「強尼戴普」而不是「約翰戴普」?因為翻譯
Johnny Depp 的人是直接就英文發音來翻,而當初翻譯 John 跟 Jesus 的人也許
是德國人(傳教士)吧。
德國傳教士到中國大陸傳教,說耶穌,說約翰,很正常。但編寫字典的人把耶穌,約翰
編寫到「英漢」字典裡面,就有點「混亂」了。
那麼為什麼美國老牌影星 John Wayne 要叫 “約翰·韋恩”而不是“強·韋恩”?
因為翻譯 “約翰·韋恩”的人讀的是 「John 是 "約翰"」的英文課本,而教
「 John 是“約翰”」的英文老師讀的是「John 是 "約翰"」的「英漢」字典。
法國的首都是 Paris。 我們(臺灣)把它翻為“巴黎”。美國有一位女明星叫作
Paris Whitney Hilton。 維基百科這麼說:芭黎絲•惠妮•希爾頓(英語:Paris
Whitney Hilton,1981年2月17日,又譯作巴黎•希爾頓 或 派瑞絲•希爾頓)是美國
名媛、電視名人、歌手、女演員和模特兒,也是希爾頓酒店集團繼承人之一。
Paris 用法文發音,其音就接近中文的 「巴黎」。而 Paris 在美國用作女生的名字,
其發音就接近中文的 「派瑞絲」。所以,當我們看到「巴黎」兩個字,指的是 法國的
首都;當我們看到「派瑞絲」三個字,我們知道那是一個女生。
所以把美國女星 Paris Whitney Hilton 叫作「 芭黎絲•惠妮•希爾頓」、「巴黎•
希爾頓」,就跟把美國老牌影星 John Wayne 翻成 “約翰·韋恩”一樣,都有一點兒
「混亂」。
義大利有一個城市,其英文名稱為 Florence,我們(臺灣)常用(見)的翻譯為“佛羅倫斯”
—用英文(的發音、名稱)來稱呼人家義大利的城市。但 徐志摩先生則是用該城市的本國
(義大利)文名字 Firenze 的發音來翻譯而把它叫作「翡冷翠」。
日本的首都叫作「東京」。我們(臺灣)是直接就其日文的字義將其稱作「東京」,就像
大陸有「北京」,「南京」一樣。但美國人則是用 日文東京的發音而將其拼成“Tokyo”。
兩者都符合翻譯的「信、雅、達」。
那麼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 的 Trump 是「川普」還是「特朗普」?
如果它發的是K-K音標的[ trʌmp ]( Tr 發在一起),那麼它是「川普」。如果它發的是
[ t ] [ rʌmp ]( T 單獨發,再發 rump 的音),那麼它就是「特朗普」。大陸的「美
國總統特朗普」就是這麼來的。這樣的發音方式感覺上有點兒「無厘頭」。但有趣的是
,這樣的發音方式跟日本對於「外來語」的發音方式如出一轍。
結果這位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 先生,在大陸與日本被稱為「特朗普」,在臺
灣則被稱為「川普」。
所以,臺灣叫「川普」也好,大陸、日本叫「特朗普」也罷,其所指的同樣就是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只是如果當臺灣的居民到大陸去,跟大陸人的居民聊天聊到
「川普」課關稅如何如何的時候,大陸的居民可能會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這「川普」
是誰啊?如果臺灣的居民進一步解釋就是那個美國總統(或是指著新聞影片裡面的那個人
),那麼大陸的居民就會晃然大悟,喔哦!原來你講的是「特朗普」啊。
那為什麼美國當地人稱呼為「川普」的那位總統,有些外地人卻要把它叫做 「特朗普」?
但不管是「川普」還是「特朗普」,最後就是「殊途同歸」於 「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 」。
而德國的南部大城 München(德文),為什麼中文會把它翻譯成“慕尼黑”? 這 München
的德文發音怎麼樣都聽不出會接近 中文“慕尼黑”的音,反倒比較接近中文的“慕獻”、
“繆獻”。一種情況是因為翻譯 München 的人採用了日本人對 München 這個「外來語」
(ミュンヘン)的發音;另一種說法是將 München的英文名稱—Munich—把它當做德文來發
音,所以就得到了 “慕尼黑”,並且把它標註在德國地圖上那個與 München,Munich 所
標註的相同位置點。
所以,“約翰”,“慕尼黑”, . . . ,並不是所謂「過去的生硬翻譯」,而是「某個從事
翻譯的人」,「有權翻譯的人」,「被授權翻譯的人」,. . . ,其採用了那麼樣的發音去翻,
而大家也就這麼使用,而且還引用,還沿用, . . . . . . .。
那麼,有沒有所謂的「『查爾斯三世』或『查理三世』?英王與皇室名號翻譯學」?其實並
沒有。它就是「翻譯」而已,就看你怎麼去翻它。所以去瞭解翻譯的本質與各種的「境況」,
查明(或註明)那個譯文它所代表的「原文」是什麼,有時候是比較重要的。
那問題來了。對於人名與地名的翻譯,有字義的,就要翻其字義嗎? 沒有字義的,
只好翻其字音,那麼這字的音是怎麼個發音?
先談第一個問題。
有一位美國的電影明星叫做 Nicolas Cage,中文(臺灣)把它翻成“尼可拉斯•
凱吉”。“Cage”這個英文單字並不是專作為人名使用的,在一般的言談之中,
它是有其字義的—是“籠子”的意思。但用作人名(的姓氏),我們不會去翻譯它
的字義,而是翻譯它的發音。就好像有一個人名叫“沈智慧“,這個”智慧“,
我們在其護照上的英文姓名欄中,不會把它翻成“Wisdom",而是根據羅馬拼音
或其它拼音而將“智”與“慧”,個別地拼出其發音。
美國加州(California)有一個地方叫做 Orange County。我們(臺灣)把它翻作
“橘郡”。“Orange”這個英文單字並不是專作地名使用,在一般言談之中 它
是有其字義的—是“橘子”的意思。但我們為什麼是使用字義來翻而不是用字音
把它翻成“歐潤吉”?因為橘郡成立於1889年3月11日,名稱來自當時的主要農
作物—橘子。
那為什麼 “Nicolas Cage” 不把它翻成“尼克拉斯•籠子”而
“Orange County”卻要翻成“橘郡”?就請稍微兼顧一下 翻譯的「信、雅、達」
咯,因為 Nicolas Cage 不是一種具有 Nicolas 功能的籠子,或是一個 Nicolas
品牌的籠子。
第二個問題。David 是“大衛”還是“大菲”?
David 是一個人名。但不是只有美國人叫 David,在德國也有人叫 David。
David 這個名字的英文發音是[devid],是「大衛」。 David 的德文發音用 K-K
音標表示是[dafit],是「大菲」。所以 David 可以是“大衛”,也可以是“大菲”。
那麼為什麼德文的 David 是叫 “大菲”而不是“大非”?就請稍微兼顧一下翻譯
的 「信、雅、達」咯—就像我們在取名字時,並不會去取像「劉陽萎」這樣的名字。
同樣地,將美國職棒大聯盟費城人隊的一位強打者 Kyle Schwarber 的姓氏
Schwarber 翻譯成「洗襪伯」,其實是在搞笑。如果 Kyle Schwarber 本人知道
了他的姓氏被臺灣的人翻譯成意思是「洗襪子的老頭兒」的時候,他可能會覺得他被
「惡搞」了。那麼世界五大洲之一的Africa(阿非力加洲)為什麼要叫「非」洲,而不
叫「菲」洲,「扉」洲,「飛」洲或「妃」洲?因為 Africa 有黑暗大陸之稱,所以就
可以體會到叫「非洲」的巧妙了。
Johnny Depp 是「強尼戴普」。那麼為什麼John 是「約翰」而不是「強」?
因為 John 也是德國的人名,其德文的發音用 K-K音標 表示為[john],所以中文的
音就是“約翰”了。Jesus 為什麼叫作「耶穌」?因為其德文的發音很接近中文的
“耶穌”。
那麼為什麼 Johnny Depp 是「強尼戴普」而不是「約翰戴普」?因為翻譯
Johnny Depp 的人是直接就英文發音來翻,而當初翻譯 John 跟 Jesus 的人也許
是德國人(傳教士)吧。
德國傳教士到中國大陸傳教,說耶穌,說約翰,很正常。但編寫字典的人把耶穌,約翰
編寫到「英漢」字典裡面,就有點「混亂」了。
那麼為什麼美國老牌影星 John Wayne 要叫 “約翰·韋恩”而不是“強·韋恩”?
因為翻譯 “約翰·韋恩”的人讀的是 「John 是 "約翰"」的英文課本,而教
「 John 是“約翰”」的英文老師讀的是「John 是 "約翰"」的「英漢」字典。
法國的首都是 Paris。 我們(臺灣)把它翻為“巴黎”。美國有一位女明星叫作
Paris Whitney Hilton。 維基百科這麼說:芭黎絲•惠妮•希爾頓(英語:Paris
Whitney Hilton,1981年2月17日,又譯作巴黎•希爾頓 或 派瑞絲•希爾頓)是美國
名媛、電視名人、歌手、女演員和模特兒,也是希爾頓酒店集團繼承人之一。
Paris 用法文發音,其音就接近中文的 「巴黎」。而 Paris 在美國用作女生的名字,
其發音就接近中文的 「派瑞絲」。所以,當我們看到「巴黎」兩個字,指的是 法國的
首都;當我們看到「派瑞絲」三個字,我們知道那是一個女生。
所以把美國女星 Paris Whitney Hilton 叫作「 芭黎絲•惠妮•希爾頓」、「巴黎•
希爾頓」,就跟把美國老牌影星 John Wayne 翻成 “約翰·韋恩”一樣,都有一點兒
「混亂」。
義大利有一個城市,其英文名稱為 Florence,我們(臺灣)常用(見)的翻譯為“佛羅倫斯”
—用英文(的發音、名稱)來稱呼人家義大利的城市。但 徐志摩先生則是用該城市的本國
(義大利)文名字 Firenze 的發音來翻譯而把它叫作「翡冷翠」。
日本的首都叫作「東京」。我們(臺灣)是直接就其日文的字義將其稱作「東京」,就像
大陸有「北京」,「南京」一樣。但美國人則是用 日文東京的發音而將其拼成“Tokyo”。
兩者都符合翻譯的「信、雅、達」。
那麼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 的 Trump 是「川普」還是「特朗普」?
如果它發的是K-K音標的[ trʌmp ]( Tr 發在一起),那麼它是「川普」。如果它發的是
[ t ] [ rʌmp ]( T 單獨發,再發 rump 的音),那麼它就是「特朗普」。大陸的「美
國總統特朗普」就是這麼來的。這樣的發音方式感覺上有點兒「無厘頭」。但有趣的是
,這樣的發音方式跟日本對於「外來語」的發音方式如出一轍。
結果這位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 先生,在大陸與日本被稱為「特朗普」,在臺
灣則被稱為「川普」。
所以,臺灣叫「川普」也好,大陸、日本叫「特朗普」也罷,其所指的同樣就是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只是如果當臺灣的居民到大陸去,跟大陸人的居民聊天聊到
「川普」課關稅如何如何的時候,大陸的居民可能會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這「川普」
是誰啊?如果臺灣的居民進一步解釋就是那個美國總統(或是指著新聞影片裡面的那個人
),那麼大陸的居民就會晃然大悟,喔哦!原來你講的是「特朗普」啊。
那為什麼美國當地人稱呼為「川普」的那位總統,有些外地人卻要把它叫做 「特朗普」?
但不管是「川普」還是「特朗普」,最後就是「殊途同歸」於 「美國總統 Donald John
Trump 」。
而德國的南部大城 München(德文),為什麼中文會把它翻譯成“慕尼黑”? 這 München
的德文發音怎麼樣都聽不出會接近 中文“慕尼黑”的音,反倒比較接近中文的“慕獻”、
“繆獻”。一種情況是因為翻譯 München 的人採用了日本人對 München 這個「外來語」
(ミュンヘン)的發音;另一種說法是將 München的英文名稱—Munich—把它當做德文來發
音,所以就得到了 “慕尼黑”,並且把它標註在德國地圖上那個與 München,Munich 所
標註的相同位置點。
所以,“約翰”,“慕尼黑”, . . . ,並不是所謂「過去的生硬翻譯」,而是「某個從事
翻譯的人」,「有權翻譯的人」,「被授權翻譯的人」,. . . ,其採用了那麼樣的發音去翻,
而大家也就這麼使用,而且還引用,還沿用, . . . . . . .。
那麼,有沒有所謂的「『查爾斯三世』或『查理三世』?英王與皇室名號翻譯學」?其實並
沒有。它就是「翻譯」而已,就看你怎麼去翻它。所以去瞭解翻譯的本質與各種的「境況」,
查明(或註明)那個譯文它所代表的「原文」是什麼,有時候是比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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