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比例原則看臺南雙警被殺事件
2022/09/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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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執勤的時候都是兩人一組。為什麼?因為當一人上前盤查的
時候,另一人則在旁警戒,提防被盤查者對盤查的員警有所危害。
2000年12月18日的傍晚,台北市內湖分局,發生了一件警察臨檢,
卻被歹徒砍成重傷的案件。大湖派出所員警,因為發現一名男子行跡
可疑,上前盤查,沒想到卻被他連砍三刀,但是歹徒隨即被另一名警
察開槍制伏。
印象很深的是,當時我的 岳父在看到這則報導之後,說了一句:「那
個警察如果在美國的話,可能早就被打死了」。 岳父他曾經在美國
待過好幾年,達到了取得綠卡的門檻。
是啊。美國的槍支氾濫,每個被盤查的人的身上,可能都有槍械,所以
美國的警察在執行盤查行動時無不神經緊繃,深怕被盤查者身上若有
槍時可能會把槍掏出來並將子彈射向自己。
如果以這樣的觀點來看內湖分局員警的被砍事件,另一名配槍的員警
若一開始便提高警覺而站在一個有利於行使警槍的位置,一則給歹徒
起一個威嚇的作用,二則萬一真的有事,則立刻可以有利的位置給予歹
徒關鍵一擊,相信可以避免掉有員警被砍的結果。
臺南被殺的雙警由配槍的一員進入草叢內搜索,結果被草叢內的歹徒
襲擊制伏而殺害,配槍被奪,另一名沒有配槍的員警開警車衝撞歹徒,
遭歹徒以奪得的警槍開槍攻擊,旋即亦遭歹徒制伏殺害。
在叢林裡,越共設置了無數陷阱,部署了狙擊手以襲殺美軍。即使美軍
在穿越叢林時戰戰兢兢,人員仍難免損失。而這裡不是越南戰場,草叢
之中也不會有陷阱與狙擊手。但誰知道這草長得比人高的草叢之中,會
不會有毒蛇?會不會有人躲在裡面?
如果這是戰場,雙警「接敵」的「戰術」是否適當?但這不是「戰場」,
所以雙警的態度只有兩個字形容——輕忽。
總統 蔡英文女士為遭歹徒殺害的雙警頒發了「褒揚令」,表彰其在面對
歹徒兇殘時的寧死不屈。警政署則給出了高額的撫恤金。
我在國小二年級的時候,曾經一個人,帶著家人給的錢與一張採購清單,
從現在的臺北市瑞安街搭公車到當時位在基隆路的國軍福利總處買東西。
也曾到過當時位於現在 中正紀念堂位置的國軍福利站買東西。國小四
年級搬到三重,還從三重(搭當時的24路公車到台北火車站轉3路公車)
通學到現在的 龍安國小,為期一年。五年級時才轉學回三重。那是將近
五十年前的事了。
現在呢,不可能這樣了。上下學就是隔幾條巷,家長也要接送。為什麼,
因為現在有了「會將小孩擄走」的歹徒。也有敢襲警的歹徒。而走私猖
獗,很多歹徒也可以輕易取地得槍枝了。
歹徒要襲警不會事先告知。但台灣畢竟不是美國。台灣警察對盤查這件
事的神經緊繃的程度,也多少不如美國的警察。所以,當遇到襲警的歹
徒,就容易出事了。
翻開臺灣的襲警事件[註1],不妨研究看看有多少比例是從加重員警在執
行盤查時的神經緊繃程度就可以獲得避免或將傷害降至最低。就以內湖
的事件來說,如果在一旁警戒的員警看到歹徒拿出刀來就對空鳴槍,或在
歹徒砍了一刀就對歹徒開槍,那麼負責接觸盤查的員警就不必挨三刀了。
而在盤查那種「具有藍波般身手」的歹徒,不是更要神經緊繃地面對嗎?
但這「具有藍波般身手」是不會寫在臉上的,所以在盤查那種「具有藍波
般身手」的歹徒時,即使繃緊神經也不見得安全,若需與之格鬥更是危險,
更何況在沒有將神經繃緊的情況下,不就更容易反被歹徒給襲擊了嗎?
同理,在沒有清楚「敵情」的情況下就貿然前往,甚至隻身前往,很容易令
自己陷入危險、甚至喪命。
那麼台灣的警察有沒有在執勤時神經緊繃的呢?也有。
2021/10/26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6日電)音樂女老師詹慧玲今年4月
22日在趕上課的路途中,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以
「神情緊張」為由盤查,由於拒回答、罵警員「很蠢」,被施以柔道「大
外割」當街壓制、並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帶回派出所扣押、上手銬腳鐐,
失去了9個小時的人身自由。
2014年3月台灣發生「太陽花學運」。前台聯立委周倪安與29名民眾認
為遭台北巿警局暴力驅離,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國家賠償。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民眾在禁制區內抗議,屬非法集會,警方驅離
非法「和平」集會,應避免使用強制力,依法可命令解散、強制驅離,也可
攜帶警械到場執行職務,若以柔性勸說命令解散無法達成效果,施用強制力
是不得已的決定,包括分開手勾手的民眾、拉離或抬離坐、躺的民眾,「但
不應該把民眾當成敵人,基於教訓、洩憤和報復而攻擊民眾身體」。一審
法官認為,警方執勤應符合比例原則,以強制力驅離時難免有摩擦、拉扯或
碰撞,但若踰越比例原則,則超出依法行政範疇,國家應負賠償責任。一審
判市警局應賠償周倪安等人10萬至20萬元不等,合計111萬1570元。市
警局不服,提起上訴。全案經過二審審理後,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市警局應
賠償19人共140萬8169元,金額比一審還多。高院指出,依《集會遊行法》
規定,除非主管機關核准,行政院院區周邊一定範圍不得舉行集會、遊行,
案發當日,民眾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在行政院區、大廳集會活動,部分民眾
並以油壓剪、鐵撬等物品破壞拒馬,以棉被覆蓋後翻越拒馬進入行政院區,
已違反《集遊法》;但警方強制驅離時仍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踰越必要限
度。合議庭也認為,原告李姓等5民眾的主要傷勢均屬一般身體擦挫傷,是員
警執行驅離勤務時,因原告手勾手彼此抓緊不放開,而強制抬抱、拉離民眾
時,所產生的結果未達嚴重身體傷痕,與比例原則的合理性、必要性並無重
大違背,判李姓等5人敗訴。
台積電被稱為護國神山,因為它不但技術先進,而且晶片生產的良率很高。
而警察若也能提升技術,並增加執法與用槍時機的良率,也就是維護社會治
安的神山了。
內政部 徐國勇部長於臺南雙警被殺後說:「真是人神共憤,逮捕兇嫌時,
務必大膽用槍」。如果 徐部長讀了這篇文章之後,他應該會覺得「失言了」。
[註1]
2019 年 7 月 3 日,北上自強號上一名鄭姓男乘客,因無票乘車與列車長
發生衝突,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的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遭鄭男以尖刀刺
中腹部,大量內出血身亡。
2019 年 6 月 14 日,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前往友人在柳營區的「山
秀練歌場」,席間找來有傷害恩怨的梅文魁協調賠償事宜,但兩人發生衝突,
梅男從友人背包中取出改造手槍對劉三榮射擊,當場擊穿右肺,引發血胸、
送醫後不治。
2014 年 9 月 14 日,台北市信義區 ATT 大樓知名夜店「Spark」因夜店
人員與客人發生衝突,主嫌曾威豪找來熟識幫派分子聚眾鬧事,休假的台北市
警局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身穿便服前往關心,但遭數十人圍毆 3 分鐘,
傷勢集中頭、腹部,送醫後不治。
2005 年 4 月 10 日,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洪重男、張大皞
前往汐止農會白雲辦事處後門尋簽時,遭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手持西瓜刀等
凶器砍殺,洪員被刺中胸部、張員被砍傷頸部,王姓兄弟奪走警用手槍、 12
發子彈後逃逸,洪傷重不治殉職,張重傷撿回一命。事後,內政部警政署改變
了巡邏SOP,要求簽巡邏箱時要背對牆壁,巡邏必須穿上防彈背心;巡邏的路
線不再固定,每次都會改變,讓歹徒無法從巡邏路線中攻擊警察。
2002 年 1 月 5 日,羅武雄、鄭性澤等人在台中豐原十三姨 KTV 喝酒,
席間羅男與小姐發生衝突,開槍射擊天花板、酒瓶滋事,警方獲報後,當時台
中市豐原警分局刑事組偵查員蘇憲丕獲報到場,爆發警匪槍戰,蘇身中兩槍
殉職。
時候,另一人則在旁警戒,提防被盤查者對盤查的員警有所危害。
2000年12月18日的傍晚,台北市內湖分局,發生了一件警察臨檢,
卻被歹徒砍成重傷的案件。大湖派出所員警,因為發現一名男子行跡
可疑,上前盤查,沒想到卻被他連砍三刀,但是歹徒隨即被另一名警
察開槍制伏。
印象很深的是,當時我的 岳父在看到這則報導之後,說了一句:「那
個警察如果在美國的話,可能早就被打死了」。 岳父他曾經在美國
待過好幾年,達到了取得綠卡的門檻。
是啊。美國的槍支氾濫,每個被盤查的人的身上,可能都有槍械,所以
美國的警察在執行盤查行動時無不神經緊繃,深怕被盤查者身上若有
槍時可能會把槍掏出來並將子彈射向自己。
如果以這樣的觀點來看內湖分局員警的被砍事件,另一名配槍的員警
若一開始便提高警覺而站在一個有利於行使警槍的位置,一則給歹徒
起一個威嚇的作用,二則萬一真的有事,則立刻可以有利的位置給予歹
徒關鍵一擊,相信可以避免掉有員警被砍的結果。
臺南被殺的雙警由配槍的一員進入草叢內搜索,結果被草叢內的歹徒
襲擊制伏而殺害,配槍被奪,另一名沒有配槍的員警開警車衝撞歹徒,
遭歹徒以奪得的警槍開槍攻擊,旋即亦遭歹徒制伏殺害。
在叢林裡,越共設置了無數陷阱,部署了狙擊手以襲殺美軍。即使美軍
在穿越叢林時戰戰兢兢,人員仍難免損失。而這裡不是越南戰場,草叢
之中也不會有陷阱與狙擊手。但誰知道這草長得比人高的草叢之中,會
不會有毒蛇?會不會有人躲在裡面?
如果這是戰場,雙警「接敵」的「戰術」是否適當?但這不是「戰場」,
所以雙警的態度只有兩個字形容——輕忽。
總統 蔡英文女士為遭歹徒殺害的雙警頒發了「褒揚令」,表彰其在面對
歹徒兇殘時的寧死不屈。警政署則給出了高額的撫恤金。
我在國小二年級的時候,曾經一個人,帶著家人給的錢與一張採購清單,
從現在的臺北市瑞安街搭公車到當時位在基隆路的國軍福利總處買東西。
也曾到過當時位於現在 中正紀念堂位置的國軍福利站買東西。國小四
年級搬到三重,還從三重(搭當時的24路公車到台北火車站轉3路公車)
通學到現在的 龍安國小,為期一年。五年級時才轉學回三重。那是將近
五十年前的事了。
現在呢,不可能這樣了。上下學就是隔幾條巷,家長也要接送。為什麼,
因為現在有了「會將小孩擄走」的歹徒。也有敢襲警的歹徒。而走私猖
獗,很多歹徒也可以輕易取地得槍枝了。
歹徒要襲警不會事先告知。但台灣畢竟不是美國。台灣警察對盤查這件
事的神經緊繃的程度,也多少不如美國的警察。所以,當遇到襲警的歹
徒,就容易出事了。
翻開臺灣的襲警事件[註1],不妨研究看看有多少比例是從加重員警在執
行盤查時的神經緊繃程度就可以獲得避免或將傷害降至最低。就以內湖
的事件來說,如果在一旁警戒的員警看到歹徒拿出刀來就對空鳴槍,或在
歹徒砍了一刀就對歹徒開槍,那麼負責接觸盤查的員警就不必挨三刀了。
而在盤查那種「具有藍波般身手」的歹徒,不是更要神經緊繃地面對嗎?
但這「具有藍波般身手」是不會寫在臉上的,所以在盤查那種「具有藍波
般身手」的歹徒時,即使繃緊神經也不見得安全,若需與之格鬥更是危險,
更何況在沒有將神經繃緊的情況下,不就更容易反被歹徒給襲擊了嗎?
同理,在沒有清楚「敵情」的情況下就貿然前往,甚至隻身前往,很容易令
自己陷入危險、甚至喪命。
那麼台灣的警察有沒有在執勤時神經緊繃的呢?也有。
2021/10/26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6日電)音樂女老師詹慧玲今年4月
22日在趕上課的路途中,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以
「神情緊張」為由盤查,由於拒回答、罵警員「很蠢」,被施以柔道「大
外割」當街壓制、並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帶回派出所扣押、上手銬腳鐐,
失去了9個小時的人身自由。
2014年3月台灣發生「太陽花學運」。前台聯立委周倪安與29名民眾認
為遭台北巿警局暴力驅離,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國家賠償。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民眾在禁制區內抗議,屬非法集會,警方驅離
非法「和平」集會,應避免使用強制力,依法可命令解散、強制驅離,也可
攜帶警械到場執行職務,若以柔性勸說命令解散無法達成效果,施用強制力
是不得已的決定,包括分開手勾手的民眾、拉離或抬離坐、躺的民眾,「但
不應該把民眾當成敵人,基於教訓、洩憤和報復而攻擊民眾身體」。一審
法官認為,警方執勤應符合比例原則,以強制力驅離時難免有摩擦、拉扯或
碰撞,但若踰越比例原則,則超出依法行政範疇,國家應負賠償責任。一審
判市警局應賠償周倪安等人10萬至20萬元不等,合計111萬1570元。市
警局不服,提起上訴。全案經過二審審理後,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市警局應
賠償19人共140萬8169元,金額比一審還多。高院指出,依《集會遊行法》
規定,除非主管機關核准,行政院院區周邊一定範圍不得舉行集會、遊行,
案發當日,民眾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在行政院區、大廳集會活動,部分民眾
並以油壓剪、鐵撬等物品破壞拒馬,以棉被覆蓋後翻越拒馬進入行政院區,
已違反《集遊法》;但警方強制驅離時仍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踰越必要限
度。合議庭也認為,原告李姓等5民眾的主要傷勢均屬一般身體擦挫傷,是員
警執行驅離勤務時,因原告手勾手彼此抓緊不放開,而強制抬抱、拉離民眾
時,所產生的結果未達嚴重身體傷痕,與比例原則的合理性、必要性並無重
大違背,判李姓等5人敗訴。
台積電被稱為護國神山,因為它不但技術先進,而且晶片生產的良率很高。
而警察若也能提升技術,並增加執法與用槍時機的良率,也就是維護社會治
安的神山了。
內政部 徐國勇部長於臺南雙警被殺後說:「真是人神共憤,逮捕兇嫌時,
務必大膽用槍」。如果 徐部長讀了這篇文章之後,他應該會覺得「失言了」。
[註1]
2019 年 7 月 3 日,北上自強號上一名鄭姓男乘客,因無票乘車與列車長
發生衝突,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的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遭鄭男以尖刀刺
中腹部,大量內出血身亡。
2019 年 6 月 14 日,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前往友人在柳營區的「山
秀練歌場」,席間找來有傷害恩怨的梅文魁協調賠償事宜,但兩人發生衝突,
梅男從友人背包中取出改造手槍對劉三榮射擊,當場擊穿右肺,引發血胸、
送醫後不治。
2014 年 9 月 14 日,台北市信義區 ATT 大樓知名夜店「Spark」因夜店
人員與客人發生衝突,主嫌曾威豪找來熟識幫派分子聚眾鬧事,休假的台北市
警局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身穿便服前往關心,但遭數十人圍毆 3 分鐘,
傷勢集中頭、腹部,送醫後不治。
2005 年 4 月 10 日,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洪重男、張大皞
前往汐止農會白雲辦事處後門尋簽時,遭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手持西瓜刀等
凶器砍殺,洪員被刺中胸部、張員被砍傷頸部,王姓兄弟奪走警用手槍、 12
發子彈後逃逸,洪傷重不治殉職,張重傷撿回一命。事後,內政部警政署改變
了巡邏SOP,要求簽巡邏箱時要背對牆壁,巡邏必須穿上防彈背心;巡邏的路
線不再固定,每次都會改變,讓歹徒無法從巡邏路線中攻擊警察。
2002 年 1 月 5 日,羅武雄、鄭性澤等人在台中豐原十三姨 KTV 喝酒,
席間羅男與小姐發生衝突,開槍射擊天花板、酒瓶滋事,警方獲報後,當時台
中市豐原警分局刑事組偵查員蘇憲丕獲報到場,爆發警匪槍戰,蘇身中兩槍
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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