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古人左右空間概念:
葉國良先生在〈鴻門宴的坐次〉一文中也論定:「漢代在室中宴會,仍是承襲先秦禮制。」我們可先從先秦時期的宴會坐次習慣來探討古人左右空間概念:
太陽的光熱為萬物生存必要條件,是萬物生命的主宰。也因如此,古人對太陽產生由衷的崇拜與想像。再加上中國位居北半球,古人穴居、半穴居或地面建築居住中,往往是坐北朝南的格局,以便吸收充足的陽光。如此將南方視為正前方,也決定東在我們的左方,西在右方的方位。王聚元先生也說:「東方為日出之處,在古人的觀念中,東方主生,屬陽;西方為日落之處,在古人的觀念中,西方屬陰,主死。這樣不難理解古人會因喜陽東厭陰西而產生尊崇東方的觀念。我國的住房建築都是座北朝南格局,以南為正前方,東則在左,西便在右,東陽西陰,左陽右陰,尊左卑右觀的產生,是很自然的。」在左尊右卑思想觀念和文化現象的影響下,人們在坐次上也嚴守左右尊卑的禮法。如在朝廷上,皇上與皇后同朝,君王位左,皇后位右。皇上的東西宮,也是以東宮為尊,西宮次之。舉家聚餐時,父居左,母居右。連古代宮殿、廟宇、府第等等建築門前的石獅子,也是雄獅在左,雌獅在右。
乙、左右空間安排:
①、性別空間男左女右:
有了「男為陽,女為陰」的說法。又陽為左,陰為右,所以建立「男左女右」的說法和習俗。如《禮記˙內則》:子生,男子;設弧於門左,女子:設帨於門右。鄭玄《注》:「表男女也。弧者,示有事於武也;帨,事人之佩巾也。」這段文字是說明象徵男女之物,已依男左女右的方向擺設。而在三禮中諸多記載,無論是一般席次、婚禮席次、喪禮席位、合葬位置等等,古人依循「男左女右」的準則行事。就是和「尊左卑右」的習俗有關。
②、堂上空間以左為尊:
據杜正勝先生在(宮室˙禮制與倫理)一文提到:「周代宮室的格局大抵不出中軸對稱和深進平遠兩大原則。其構成主要分作門、庭、堂、室四大部分,取中軸線,由南而北,依次佈置。」[4]由門而庭,由庭而堂、由堂而室,井然布局。我們也可從一些古籍史事考證出來。如《左傳˙莊公八年》記載:走出,遇賊于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鬥死于門中。石之紛如死于階下。遂入,殺孟陽于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于戶下,遂試之,而立無知。
這段是齊襄公在貝丘打獵時,墮車傷足。回家後就責備徒人費,且鞭打費至見血。當時連稱、管至父與公孫無知等叛賊作亂,遇到正走出來的費。之後這些逆賊由門上階、由階登堂入室,在戶旁殺死齊襄公。這段史事可以看出古代宮室的格局。階是庭與堂的聯繫,床用以修息,故設在室內,戶是室的單扇門。可見齊侯的宮室外有門、內有階,門階之間是中庭,升階便是堂,登堂入於室。另外,在《左傳˙昭公二十七年》記載吾公子光謀殺吳王一事:光伏甲於崛室而享王,王使甲坐於道,及其門。門、階、戶、席皆王親也,夾之以鈹。羞者獻體改服於門外;執羞者坐行而入。執鈹者夾承之,及體以相授也。由大門而庭、階、堂、戶至室內,吳三都佈署親信,可見,這一宮室的格局佈置。
《詩經˙齊風˙著》內容,更是清楚提到門、庭與堂的關係:俟我於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瓊華乎而。俟我於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瓊瑩乎而。俟我於堂乎而,充耳以黃乎而,尚之以瓊英乎而。
本詩的「著」是指大門和屏風之間。門內是中庭,由庭升階而登堂。依這些史料說明,大致看出古代宮室格局由大門進入中庭、再由庭階走上堂與室。杜正勝先生也說:「位於堂後,與堂同戴一個屋頂之下,同立於一座臺基之上的空間單位,稱作『室』,所謂『前堂後室』也。堂之前沿開敞,寬廣明亮。室居堂後,按禮家說是在最後五分之一處,相當深入,正面東端開一扇門,稱作『戶』。西端開一扇窗,稱作『牖』,故狹窄而幽深。」。
③、居家堂上左主右賓:
古人的宮室多以「坐北朝南」為建築的標準方位。習慣將「南」放在正前方,東為左,西為右。《禮記˙曲禮》:大夫、是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這是說大夫或士進出國君的大門時,得由門橛的右邊走,不得踩著門限。另外《禮記˙曲禮》以及《儀禮˙士冠》也提到: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擯者告,主人迎,出門左,西面,再拜;賓客答。主人揖贊者,與賓揖,先入。每曲揖;至于廟門,揖,入;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升,立於序端,西面;賓西序,東面。《儀禮˙士冠》中寫到,賓主內外就位後,主人先「立于阼階下,直東序」,賓則立於門外。主人出門迎賓,揖入,三揖於階,三讓升堂。「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賓西序,東面」。主人升自阼階而立于東序之端,與升自西階立于西序的賓相對。這些和《禮記˙曲禮》說明「主人入門而右,賓客入門而左」的禮法相同。在古禮中規定,主賓入門之後,主人所走的阼階在東,即建築主體的左面;賓客所走的賓階在西,即建築主體的右面,也完全符合「主東(左)賓西(右)」的禮俗規範。如果主人、客人並非單獨一人時,亦是以「主東(左)賓西(右)」原則安排座位。如《禮記˙鄉飲酒義》:天地嚴凝之氣,始於西南而盛於西北,此天地之尊嚴氣也,此天地之義氣也。天地溫厚之氣,始於東北而盛於東南,此天地之盛德氣也,此天地之仁氣也。主人者尊賓,故坐賓於西北,而坐介於西南以輔賓。賓者,接人以義者也,故坐於西北;主人者,接人以仁,以德厚者也,故坐於東南;而坐僎於東北,以輔主人也。如下圖例:四人的座位大致上仍符合主人在東,賓客在西,依然是形成「左主賓客」的形勢。在《禮記˙投壺》亦有相同說明:「賓黨於右,主黨在左。」
④、朝廷堂上:
A.左侯右伯:
因宮室多為「坐北朝南」,古代帝王多以「坐北朝南」為尊位,因此決定了臣子行禮時的方位。這與居家堂上賓主相見的方位不同。賓主相見,彼此是平等地位,但君臣相見,一位在上,一位站居於下,以分出尊卑地位不同。故在「坐南朝北」的宮室方位下,天子位於北方面南,自然就會接見由南方進入,面向北方的臣子。所以有「南面稱孤」、「北面稱臣」的說法。此外臣子們接見天子時,也會因不同身分排出不同方位。如在《禮記˙明堂位》:昔者周公朝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負斧依,南鄉而立;三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之位,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之國,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之國,門東,北面,東上;諸男之國,門西,北面,東尚;依經文內容,以圖表示:在君臣堂上堂下相見時,公侯們排列次序也有分出尊卑。如果以天子為主,除了「公」位居於中階之前,其餘分別站於左右左右兩側。且依「侯」與「伯」、「子」與「男」的左右方位來看,堂上是以左位尊於右位。
B.左文右武:
臣子在官職上如有文、武之分,在晉見天子,朝列兩側時,也必須遵守「左文右武」的原則。連現存北京故宮也是依此原則,出了午門,再走出天安門,即可看到左為崇文門,右為崇武門。而在《周禮˙秋官》也記載: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在其後。其中的孤、卿、大夫是天子的朝臣,故在東;公、侯等諸侯乃是分封在外,故在西。後世班朝列位,則多以「文東(左)武西(右)」為常。故《史記˙叔孫通傳》:「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鄉;文官丞相以下陳東方,西鄉。」這是說群臣上朝時,文行左,武行右,列於朝班,則文站左,武站右。
C.左遷說:
古代君王「面南而坐」,以君主為視野標準,左為東,右為西。然而大臣面北而立,以臣子為視野標準,左為西,右為東。依之前所言,官員的排列為文東武西,歷代君王多主張文治,文官一般高於武官,如果由大臣的角度來看,高職的位置在自己的右邊,卑職在自己的左邊。故當我們說升官時會說「右升」,貶官時,會說「左遷」。另一種說法是古人因「右手為便」的習慣,故在書寫上一般是由右至左。而當官員在登陸名冊時,往往尊者先寫,故在右,卑者後寫,故在尊者之左,因此形成「左遷」的用詞。
⑤、室內空間坐西向東為尊:
古代宮室中的「室」呈長方形,東西長而南北窄;其出入口為單扇的門「戶」,位於室的東側。房屋才可有最有利的採光和室溫調節,是生活空間的合理解釋。因門為於室之東側,所以「靠西牆面向東」的位置最好,他可以掌控全場,也方便觀察門口來人的動靜。葉國良先生說:「因為室的門(戶)開在東側,室內的西南角最深最隱蔽,古人稱此西南角為『奧』,此即『深奧』一詞的由來。古人以奧為最尊,所以最尊者位置最靠近奧,他自然是東向,不然就『面壁』了。其餘依次為面南,面北,最後才是最靠近戶的面西位置。」《禮記˙曲禮》也說:「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孔穎達的《疏》曰:「室向南,戶近東南角,則西南隅隱奧無事,故呼其名為奧。常推尊者于閑樂無事之處,故尊者居必主奧。」在房室中以「室之西南」為尊位。室中最尊貴的地方也是接神的地方。因此,無論是祭禮中暫代神靈的「尸」,或是貴族廟室裡太祖的神主,其室中之位都是「近西牆而東向」。依葉國良先生所言,室中最佳的位置應該是在西南方,面向東,接著是面南、面北和面西的位置。如下圖所示:最尊位是室中「坐西面東」之位,次位則是在尊位的左邊,接著是尊位之右邊為第三等位。靠近門口,「坐東面西」者則是最卑之位。由此可知,在室中也是左位尊於右位。
⑥、其他空間:
A.左昭右穆:
有關堂上與室中的尊卑方位,再檢測古人相當重視的宗廟祭祀的方位問題。首先,是昭穆制度,因它是最能表示周代封建宗法制度的重要形式。在《禮記˙祭統》和《周禮˙春官》提到: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是故有事於太廟,則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古人在安排祖先的昭穆順序,往往依「左昭右穆」為原則。彭美玲在《古代禮俗左右之辨研究—以三禮為中心》一書中提到:「古人對於死者的種種安頓,經常看生前世界具體而微的全盤模擬。如太祖墓向坐北朝南,似即比照堂上序位。」如果今天是仿堂上之位,如下圖所示:依第二圖所示,按照昭穆排列,往西靠近太祖神位,與太祖血緣近而輩份高,往東則遠離太祖神位,與太祖血緣遠而輩分低。這樣,同一皇族內部的血緣關係之「遠近」、「親疏」便井然有序了。
B.左祖右社:
《周禮˙春官》以及《周禮˙天官序》在提到古人的宗廟和社稷兩神位的安排上,規定: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宗廟是陽,故在左,社稷是陰,故在右。從信仰來看,社為土地之神,稷為穀物之神,二者雖為務農之周族所尊,但與自己的祖先相比,似乎又略遜一籌。
伍、學書學劍探討:
一、『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項梁嘗有櫟陽逮,乃請蘄獄掾曹咎書抵櫟陽獄掾司馬欣,以故事得已。項梁殺人,與籍避仇於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每吳中有大繇役及喪,項梁常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秦始皇帝游會稽,渡浙江,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梁以此奇籍。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二、我的觀點看法一:項羽個性衝動易怒,不能冷靜的分析,其易怒導致人格的偏差;其思慮不夠縝密,使他喪失了天然的地利。遇事,不知冷靜考量、自我反省,一味的增加情緒的氾濫,是他失去了人和。從上一段文字可以發現,項羽年少時,就已出現三種個性:「不耐煩、善辯、無毅力」。學書不成,轉而學劍亦不成,然後又說出了一篇大道理來:要學就要學萬人敵。一旦開始教他可以萬人敵的兵法,項羽又不能有始有終的把兵法學完全。通常不耐煩的人,大多具有一些小聰明,他們往往會覺得能夠耐煩的人是傻子。為了要說明自己並非不耐煩,所以自然就會善辯;當然,不耐煩的人多半是不會具有毅力的。所以說,司馬遷在項羽的出場描述中,其實已在隱示項羽的個性,和日後的烏江自刎,是有密切的關係。項羽會有這樣的個性大概與其才力有關,「史記 項羽本紀」中記載:「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上天給項羽的優越條件,反而成了他自身最大的挑戰!祂賦予項羽才力,卻不賜給他堅持和毅力的智慧,除非項羽能夠超越自己,否則上天給予的優點,最終將成為他的致命傷。
三、我的觀點看法二:拜讀勞榦教授和老師的大作後,知道論文中學書指的是考文吏,學劍指的是考武吏,也知道學書因楚地文字與秦地文字不同所以要重新學習。而武吏也要經過考試過才能算是學成。如果這論點是成立的,學生卻有幾點疑問?
①、學書與學劍和學兵法的“學”是否一樣?按照大作中的說明學書與學劍的“學”指的是要經過考試後才算學成,否則不算。可是學兵法的“學”卻沒解釋如何考試?如何才算學成?
②、學書的論點如果按照大作說的項羽需要重新學習秦朝的文字才能試文吏,點出學書已有地方的差異。可是學劍呢!是否也有地方差異呢?大作中沒說明。這使學生有其疑問,因為劍術是當時流行的武術,在楚國學的劍術即使到了六國之地都應該能適用。未曾聽聞秦國的劍術高明於其他國家,要學一定要學秦國劍法不可。也未曾有聽聞過秦國的試武吏過程是如此艱難,需要像學書那樣重新學習。這除了大作中沒有舉出外,翻遍相關典籍也沒有這樣的記載。或許是有此記載;但學生才疏學淺沒讀到吧!在晉陶潛的《詠荊軻》中說,荊軻刺秦王失敗是因「惜哉劍術疏,奇功遂不成。其人雖已沒,千載有餘情。」可是卻沒說衛國與燕國等地的劍術不比秦國高明的說法。而劉邦才氣未必如項羽那樣過人,可是卻能及壯試為吏,當上亭長,學劍算是學成。怎會如此大的差異呢?難道劉邦學的是秦國的劍法所以不用重新再學,而項羽學的是楚國劍法,要試武吏需要重新再學一次是這樣嗎?
③、我認為是,秦滅楚亡後,楚國貴族已經不是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貴族了,為了三餐溫飽需要用以前的貴族身份去換取微薄討口飯吃,所以《史記•項羽本紀》中有「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每吳中有大繇役及喪,項梁常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的記載。還有貴族身份在「項梁嘗有櫟陽逮,乃請蘄獄掾曹咎書抵櫟陽獄掾司馬欣,以故事得已。」的櫟陽逮事件中發揮不少影響力。但是貴族身分還是無法使項羽尋求更好的出身。因此項梁才希望項羽能學書或學劍或學兵法來謀一官半職求其溫飽。如果不是有其生活目的,如果項羽謀生之路很多的話,學書與學劍應該不會顯得那樣重要,項梁也就不會如此生氣。如同當今有些做父親的很在意未有一技之長的孩子,他的乙丙級技能檢定的證照是否考過了就會那樣重視。按照老師的大作中說明,項梁與項羽關係是如此密切。推論項梁深怕項羽不成材,又為了生活上經濟所需,才會對學書學劍這事那樣在意。
④、項羽雖然學書學劍不成,但還能有如此勇氣與精湛武藝,細數十大罪狀氣的要求與劉邦單挑及自刎前拼殺的氣魄。且軍事上的大小戰役項羽都是需要親自衝鋒陷陣,不像劉邦有張良、蕭何、韓信等人那樣可以分擔職務,很難想像這跟學書學劍會有等同關係。看史記文中項羽殺人推斷,項羽拿的兵器應該還是有代表身分的劍,是可以斬人的劍,不是用刺的劍,不然就是用刀了,在殷商時代已有專作為兵器的銅刀,短的不及20厘米,可佩繫身上,長的可綁紮在木柄上﹐作為大型戰刀。《史記‧匈奴列傳》中有這段「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鋋。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遁走。」刀已經在這時候流行了。項羽會是拿刀嗎?會是棄劍學刀嗎?應該是不太可能的。
⑤、項梁傳授項羽的兵法究竟是哪家兵法那麼淺顯易懂,導致項羽只知其大意就不肯在細讀,是當時流行的《孫武兵法》還是《孫臏兵法》還是《司馬穰苴兵法》、《鬼谷子兵法》、《尉繚子兵法》、或《太公兵法》又稱《六韜》,《太公六韜》。又如何去試呢?如何斷定學不成呢?是否項羽「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這不想再學習就認為是不成呢?
⑥、老師大作中說「櫟陽逮(疑因項伯殺人)」與「項梁殺人,與籍避仇於吳中。」這一段關係中,也覺得項梁到底為何事殺人?秦朝法律嚴格為何當地官府沒有持續通緝避仇於吳中的叔侄倆?而任由吳中賢士大夫對於殺人犯那麼禮遇卻不通報官府。上述這些不可思議疑問都是可再深入探究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