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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邀張大春太隨便
2010/07/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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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新聞局約訪 張大春開砲:我很忙

新聞局聯絡室的蔡姓秘書,因為接到長官臨時交辦的法國雜誌主編Dr. Lincon對作家張大春的邀約事宜,遂以英文名字在其部落格私下留言的非正式方法,畢恭畢敬地希望他排出29日上午或晚上的時間進行會面,而張大春則以該則留言為基礎在部落格對新聞局開砲。

然而,從聯絡室主任的媒體回應看來,這一場邀約是不折不扣的非正式治理,也就是說,新聞局要安排國外雜誌主編與國內作家的會面事宜,無論是一個月、半年或一年前就已經安排的,或是前幾天臨時安排的,應該還是有正式的管道,譬如電話、登門拜訪、電子郵件等,且署名也是全名加上職稱、聯絡方式,而非一般好友哈啦的留言形式。

所以,我覺得新聞局的做法太隨便,甚至感覺上有些自負,不太尊重所要邀請的對象,只不過,我覺得張大春應該批評的對象,不是那個站在第一線的秘書,而是新聞局聯絡室的陳國明主任,我要質疑的是,他對外國雜誌社主編與國內作家會面事宜的辦理,不好好教導秘書用正式的管道與文字去邀約,卻放任秘書用這種隨便的方式去邀約。

這個聯絡室主任事後為蔡秘書緩頰的媒體回應中,提到這麼一段:她滿腹委屈,因為留言很客氣。我就覺得,造成這個秘書受到委屈的不是別人,而是他自己,因為他沒有善盡督導之責,碰到這種臨時性的邀約,在部落格留言太過隨便,如果這個聯絡室主任偕同蔡秘書一起到張大春的工作地點或寓所登門拜訪,或許,結果就不會是像現在這樣。

另一方面,UDN對這則新聞的處理方式,我發覺,似乎是要突顯大作家砲轟小秘書的這個點,而引導讀者去同情這位小秘書,但是卻不去追究新聞局聯絡室,安排國外雜誌主編與國內作家會面,其非正式治理的做法有什麼不妥的地方,未免也太濫情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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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 台北過客
2010/08/03 19:57
這是基本禮貌問題
這是基本禮貌問題!

別人沒禮貌,那是別人的修養;

自己沒禮貌,還要跟人一般見識,也是活該被罵!

書讀到那裡了!!!
7樓. 麵線
2010/07/30 09:26
網路盛行後的公文倫理

網際網路起源甚早, 但在台灣也不過是十來年間的事, 從最早就有的E-mail, 還有ICQ, 到MSN....等等通訊工具, 早就在公私單位中被廣泛使用, 但是卻少有人去理會這種新興通訊工具的使用倫理.  

現在終於因為這茶壺裡的風暴被掀出來, 也未嘗不是好事. 就看後續社會對這個議題的討論有多深入, 也議訂出一個規範, 然後正式宣告 : 爾後依此辦理!

6樓. JamieChao
2010/07/29 20:24
是很隨便
張大春在哪有廣播節目不少人都知道,打個電話輾轉一下也是可以聯絡到。話說回來,不就是網路寫一寫比較較快咩?說穿了,就是只想到自己的方便行事,忽略了該有的禮貌。
5樓. 小子淺見,有影無?
2010/07/29 07:55
我的建議:
個人對蔡小姐的文字略作以下的修飾,希望在態度上給對方有「被邀請,被尊重的」感受。另外也希望全國公務員在使用中文函件時一律請用中文姓名,在外文函件請使用英文拼音,切切莫用洋文私名;這是一份代表政府的正式行文,不是私函!

最重要的是本國政府仍應對自己的地位要表示為中華民國,自己都已先行自我矮化,那也莫怪他人另眼看待了!


‥‥‥‥‥‥
張先生您好:

法國「華人世界」季刊主編Dr. Emmanuel Lincot於7月28日至8月1日訪華,期間他表示希望與具敏銳社會觀察力的本國作家見面。

他特別提出久仰您的大名,也極度希望向您請益關於『中華民國民主特色、中華民國認同,以及藝術家與知識分子在中華民國民主、自由化過程中扮演之角色』等方面的議題。

由於Dr. Lincot來華行程緊湊,目前僅能先預訂29日(本週四)上午9時以及當日晚間7時左右較爲方便,因此特此很冒昧地請問您是否在該段時間能接受他的訪談請求。

我也願意將關於Dr. Lincot的簡歷資料等致送給您,可否請請先生賜告電郵地址,謝謝。

由於得到通告此事的時間太急迫,因而用此方式與先生聯絡,在此也向您致歉意

蔡某某
行政院新聞局聯絡室
電話 02-2345-6789
電郵地址:jytsai@info.gov.tw

‥‥‥‥‥‥‥‥‥‥


個人覺得此一事情完全不能責怪蔡小姐,相對的是她的上司該自我檢討。
因爲:
1)為何該上司不能主動親自出面或具名邀約?
2)難道該上司對蔡小姐的文稿都不先過目嗎?


至於張先生對此邀約作如是的處理,那就是其個人的態度問題,外人實在是無容置喙的。
4樓.
2010/07/28 20:08
如此待客之道?

我認為事件重點不在張大春,而是外交部和新聞局的心態。

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ildrice&aid=4269786

沒錯 天蠍浪子2010/07/29 00:05回覆
3樓. Jeff & Jill
2010/07/28 19:35
說得好

小秘書倒楣捋到虎鬚,張大春該去罵她老闆才對。

不過對於張大春的回覆,我倒覺得無可厚非。部落格是公開的私人場所,對他的作風不爽,別去看就得了,犯不著留言詈罵。倒是媒體無聊,硬是給人家放在頭版,有搧風點火之嫌。


就我對他個人風格的印象,他會這樣回覆我並不感到意外。 天蠍浪子2010/07/29 00:04回覆
2樓. 銀正雄
2010/07/28 17:38
張大春欺世盜名?

他仗著有趙少康撐腰,眼睛長到頭頂上,凡以私密留言者,他只要不高興,就把人家的信公開,然後羞辱一頓。

這已不是第一次了。

很多事,不是用書本理論可概約的。

這點我同意,雖然新聞局聯絡室的邀約方式有些隨便,但張大春這樣搞也過分了些,回對方一個不好意思我很忙也好。 天蠍浪子2010/07/28 18:20回覆
1樓. 銀正雄
2010/07/28 17:33
轉貼

轉貼一位也在中時開過格的朋友,給張大春的回應,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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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堆網民急犼吼的跟著張大春痛罵新聞局,真的很好笑,理由在:

1、中時私人留言,具有隱密和隱匿性。如果對方想公開,大可寫在一般回應欄,何必用「私密留言」?容或如此,張大春就算要回拒,也可直接回在私密留言區的回應欄,豈有不能作覆之理?足見這是張大春意欲藉此生事的藉口。

2、從事情經過看,新聞局只是受法國外賓所託,並非這次會面的主辦單位,他們只是負責轉達對方的求見,如是而已。張大春如覺對方無禮,那也是外賓行程緊迫,不得不如此,然則張大春該譴責的應是法國外賓,而非中間的新聞局。這是遷怒,不敢罵老外,就罵新聞局,還扯到「酬庸外賓」去,不是胡說八道的亂牽拖嗎?

3、張大春真的很忙嗎?可他硬是有空去大陸和那邊的作家、讀者聊天,難道人家都用八頂大轎來抬的?再講吧,張大春如此忙,趙少康是用什麼大禮,請得動他去飛碟開節目的?

4、人一紅,就傲慢而自大,還模仿起李白的「天子呼來不上船」的作風,才是可笑!如此無禮又無理的人,也配稱作家,還是「大作家」?笑死人啦。

2010-07-28 15:58 不再迷大春
謝謝分享 天蠍浪子2010/07/28 18:18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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