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各地從北到南毒駕事故頻傳,最近有網友表示,臺灣毒駕是以前就有,最近沒有比較多,只是新聞媒體比較愛報導,也有網友認為,毒駕撞死人跟警察為拚績效而在市中心鬧區取締毒駕行為人,導致毒蟲飆速開車躲避脫不了關係。
其中,近日吸毒、毒駕案例變得比以往多這點,就我觀察是從便宜好取得、味道消退快而之後不易辨識的依托咪酯「喪屍煙彈」開始在臺灣被選用來吸食,且漸趨風行之後的現象,吸毒本來就非好事,吸毒之後開車更是害人不淺,而持續積極報導這類案件,方可讓社會大眾、民代注意,政府也才會比較有壓力而取解決問題。
至於警察追毒駕導致毒駕撞死人的說法,我看了頗不以為然,有些檢討執法者的味道,是作奸犯科者或其親友會有的心態,無助於根本解決問題。
經查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全球資訊網、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法務部調查局、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官網的相關資料,還有臺灣新聞媒體目前相關報導,臺灣毒駕問題的核心成因在於毒品市場的氾濫(如「喪屍煙彈」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成癮的大腦神經依賴,以及交通工具作為犯罪延伸的現象,單靠重刑無法根除,需結合源頭管制、醫療戒治與駕照適性管理。
進一步而言,臺灣毒駕問題的成因,首先是新興毒品氾濫且易取得, 近年新興毒品(如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等)成本較低,且透過通訊軟體或社群平台輕易購得,導致吸食人口大幅增加,間接提高了毒駕的發生率,臺灣毒駕案例暴增,我觀察就是從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等漸趨被廣泛吸食,而吸毒者沒風險意識、心中沒考慮他人生死而執意駕車所致。
第二是成癮大腦的神經機制,成癮在醫學上是一種慢性大腦疾病成癮者大腦的獎勵機制已被破壞,對藥物有極強的渴求,這使得單純的「刑罰嚇阻」對成癮者無效,因為他們無法克制當下的用藥衝動,這情境也接近美國社會學者喬治·卡斯帕·霍曼斯 (George Caspar Homans)行為主義交換理論之中成功命題/主張的觀點,個人做某件事若持續獲得滿意的報酬,那就會一直做,有些吸毒成癮者,可能就是每次吸了毒,都覺得得到滿意的精神報酬。
第三是高風險職業與夜生活文化,部分職業(如需長途駕駛的司機)因工作型態,受誘惑使用非法藥物或含有毒品成分的違法「大力丸」提神,導致產生幻覺或精神恍惚而危險駕車。
第四是社會支持與戒毒資源不足,戒癮資源的匱乏與社會接納度的不足,導致更生人極易在出獄後面臨社會邊緣化,再次回歸毒品圈,造成惡性循環;而社會支持不足,也可能令部分族群因生活挫折、情緒不穩或受同儕影響而接觸毒品。
第五是僥倖心態與風險低估,許多施用毒品者輕忽了藥物對大腦中樞、反應時間與專注力的破壞,誤以為只要「感覺清醒」便可安全駕駛。
以上五個臺灣毒駕問題的成因中,毒駕者成癮大腦的腦神經機制、僥倖心態與風險低估、高風險與夜生活文化、社會支持與戒毒資源不足,可能都造成個人吸毒取樂或提神進而毒駕的心理制約被輕易協調、克服,而高風險與夜生活文化、社會支持與戒毒資源不足,則都容易導致一些生活挫折、情緒不穩、精神壓力大的人,受不法份子誘惑或哄騙,輕易破除人際關係制約而吸食毒品,進而部分衍生毒駕問題。
戒毒資源不足、新興毒品氾濫且易取得,則是讓人在吸毒這件事情上的結構性制約亦能輕易克服,而我另外覺得,臺灣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華民國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毒駕的嚇阻力也可能不足,還有民主進步黨政府執政10年,列管新興毒品的速度遠遠趕不上它們增加的速度,加上法官目前對毒駕普遍輕判或裁定無保請回,都可能讓吸毒與毒駕的結構性制約能被輕易克服。
以此而論,在個人心理制約方面,能提升其反毒力量的手段,首先是強制醫療與戒癮治療,徹底落實「以醫療代替處罰」的理念,將所有毒駕累犯與成癮者強制納入醫療戒治體系,透過專業的精神與心理治療重建患者大腦認知,解決成癮根本問題,如此或許可以從個人心理層面,對吸毒或毒駕提升制約的力量。
其次是強化前端反毒教育,針對校園與高風險族群,落實正確的反毒教育與情緒紓壓管道,防範年輕族群因好奇或同儕壓力而誤觸毒品,這也許能夠提升個人能認知到,毒品會危害身心健康、害己亦可能害人,不是好東西,而當相對多數者都有這種認知,則吸食毒品乃至毒駕的人際關係制約也就會隨之提高,從而減少吸毒與毒駕事件的發生。
在結構性制約方面,能提升其反毒力量的手段,首先是嚴懲毒駕與源頭管制,臺灣已修法全面加重毒駕刑責,包含針對拒測者的重罰與沒入車輛,且將規定改為毒駕認定已不再需要證明「不能安全駕駛」,只要尿液或血液檢測達到特定濃度標準即直接構成犯罪;同時,政府跨部會加強追查毒品原物料與製造工廠,切斷毒品供應鏈,如此加重毒駕的刑事與行政責任,斷絕毒品的來源,或可透過客觀外在環境的改變,來遏止吸毒與毒駕。
但我覺得,這方面也要確實建立不適任法官的調查、懲戒或淘汰機制,不然同樣的客觀證據,有些法官憑自由心證去浮濫判無罪或裁定無保請回(如臺灣彰化地方法院那位陳姓法官),則刑罰再嚴也沒用。
其次,過往他人曾提出建立駕照適性鑑定制度,吸毒者(無論是否在駕車狀態被查獲)應採取預防性吊銷駕照,在重新考照或換照前,必須經過專業醫學評估與完成戒癮治療,從「上路前」嚴格把關駕駛資格,但這個我覺得,考量臺灣有些人沒駕照照樣開車上路趴趴走,吸毒者恐怕不會考慮自己有無駕照,而照樣吸毒後駕車,可能無助於提升結構性反毒力量。
上面臺灣毒駕問題的成因與解決之道,若再做一些歸納,我認為吸毒或毒駕的主要原因,就是臺灣目前反毒教育做得不足、不普及,對毒品、毒駕的風險意識不足,另外就是對無社會關係者生死的漠視,而有關戒毒的經濟、社會資本可能也不夠,再來就是相關法令的規定不夠周延、不夠有嚇阻力,而法官又無淘汰機制,解決之道也就是從反毒、他人生命尊重觀念的從小且廣泛的教育,再來就是針對藥物使用、道路交通的相關法令,進行檢討修正。
- 3樓. 安歐門2026/06/18 12:15司法瀕死,法官恐龍,死刑如廢,罪犯滿街。犯罪的代價越低,治安也就會越差。 天蠍浪子 於 2026/06/18 20:18回覆
- 2樓. 上大人-鄭麗文的套路2026/06/16 21:50原因是政府爛人民苦
清朝的鴉片普及﹑美國滿街喪屍到台灣濫毒﹐這些國家的管治已到盡頭﹐政府爛到透﹐人民對明天無望之故。在台灣認識的﹑看到的都有幾個靠毒才能過日子的人﹐反與教育和財富關係不大。 - 1樓. 安心2026/06/16 20:05毒駕被警察追補而逃竄撞死人的案例,遠比毒駕過程撞死人的少很多啊!所以問題不在警察追補,況且那些被警察追補的,就算沒被追補也可能一樣會撞死人的,而且吸毒的人本身就是高機率犯罪者,沒毒駕時害人,也會在別的時空環境中害人,怎麼可以不追補呢?那質疑警察追補毒駕的,不是蠢就是壞。毒駕撞死路人這件事,檢討警察執法,無助於解決問題,又心態可議。 天蠍浪子 於 2026/06/16 22:04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