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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女大生的道歉儀式?
2026/05/0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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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戴姓女大生質撞倒鄭姓女警,害她被輾死的當下,只關心自己的車損、跟遊覽車司機爭執肇事責任,事後又仍開心地跟人出去吃火鍋、抱怨女警害她碰到麻煩事,神隱5天之後去道歉,也先報警尋求警察保護,到了鄭姓女警靈堂現場,還都由父親代為道歉,也沒有下跪、沒有流下任何眼淚。

從這段過程看來,我懷疑女大生及其家人,可能只是覺得必須要儘速止血,或者是參考之前那些車禍肇事者或殺人者跟受害者家屬道歉,結果成功獲得法官輕判的案例,而為了求減輕刑責,所以便自行決定,或者在其他高人的指點之下,前往鄭姓女警家屬設置的靈堂上,做出一看便知流於儀式、缺乏誠意的道歉行為。

臺灣的法官,過往便經常以殺人兇手、車禍肇事者在法法官面前,或者在因其行為而往生者的家屬跟前,種種的道歉行為,或者犯案害人之後有送醫院、叫警察的舉動,抑或者羈押在看守所期間抄寫佛經,而認為這些害命者有悔意、有反省、可教化。

結果就是,一些凶殺案、車禍肇事案、縱火案的兇手犯了案之後,便可能依照之前諸多臺灣新聞媒體報導的,那些有做出道歉、報警、送醫舉動,而被法官輕判的行為人的案例,以這些犯罪者為參考團體,而依樣畫葫蘆地,向法官、受害找家屬上演一齣表達悔意、歉意的戲碼。

以我的觀察,受害者家屬相對多數者不會因其舉而原諒,但是法官卻是不管是否真心誠意,看了相關舉動便認定有悔意而輕判,這無疑是在灌輸本來心態就有偏差者,即使殺人放火、打家劫舍之後,只要跟法官或受害者家屬做出道歉的舉動,不管受害者家屬是否接受,都可以或被從輕發落。

臺灣法官的上述做法,無疑是鼓勵作奸犯科。

近日臺南那名害死鄭姓女警的戴姓女大生與其家人,從害死人到現在的言行舉止,雖然你我一看便知沒有真誠反省、懺悔,沒有真心感到抱歉(即使真心、真誠,也已遲了、晚了),但以臺灣法官過往的做法看來,女大生還是有可能會被做出,相對多數人無法接受的輕判。

臺灣的法官對於有無悔意的認定,就只會看犯罪者有無相關的臺前演出舉動,被害者家屬的感受,顯然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這也是臺灣司法為人詬病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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