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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借金與吃丁酒之宮廟
2026/02/27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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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節目【靈異錯別字】今年215日上的影片所介紹的臺灣求財廟宇,還提到了南投紫南宮,當然,主持人也是介紹該間宮廟在求財方面的特色,這裡也且讓我分享這間宮廟一些建物興建、營運的歷史,還有地理位置方面的特性。

經查詢相關歷史資料,7世紀中葉後,先民隨鄭成功拓墾與清廷移墾,從濁水溪一路往內山,定居在林圮埔(即現在的竹山),緊臨濁水溪,逐漸成幾處聚落,由於深入內陸,與當地原住民的活動地相當接近,經常受到襲害,為求庇佑,由杜夫首倡在社寮與後埔仔兩村民發起募款,於清治乾隆10(1745)建廟。

清治咸豐5(1855),由陳東水發起募款改建。

日治時期,明治40(1907),由陳克己首倡發起募款,將整座廟宇重建成磚瓦木梁的平屋建築。

民國69(1980),憂於木梁木柱有安全之虞,由莊其炎與莊錦誠發起募款,將木梁木柱改建成鋼筋水泥,以強化廟宇結構的穩定度;民國71(1982),紫南宮重建完成,日後改由紫南宮管理委員會負責。

紫南宮已經有200多年歷史,因為土地公借發財金給信眾而享有盛名,且廁所的獨特造型及乾淨明亮隨時清潔為一大特色。

據說向土地公借錢來投資都會賺錢,來年再還錢,後來這項傳聞,日久成習,來自各地的信眾日益增加,紫南宮乃成立管委會而進行管理。

凡向土地公借發財金須擲筊,第1次獲同意可借600元,第2次才同意可借500元,依序類推,最多只能借用600元做為生意的本,來年若有賺錢即須還本,賺錢後再增添香油錢,口耳相傳下名聞遐爾,紫南宮香火維持不衰。

根據紫南宮廟方表示,求到的發財金一定要全數用完,不限當日使用,也不限制買什麼東西(買什麼都行,就是不能捐回給廟方),原因是這些錢就是要幫忙賺錢回來的,也就是所謂的錢滾錢。

南投紫南宮現址南投縣竹山鎮社寮里大公街40號,由於『北天燈 .南烽炮.中丁酒』香火旺盛,在每年農曆正月十六日吃丁酒是人潮最多時候(吃丁酒由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與中和烘爐地的南山福德宮、屏東車城的福安宮並稱「三大土地公廟」。此地演變成為觀光風景區。到紫南宮求發財金是許多人重要的新年儀式,祈求新的一年財運亨通、事業運更好,尤其向土地公、土地婆、石頭公祈求發財金有招財的意味。

南投紫南宮出借發財金的儀式,已由南投縣政府於民國98(2009)423日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以府授文資字第09800916772號函指定登錄為「民俗及有關文物」類的文化資產,後續再於民國107(2018年1219日以府授文資字第10702778111號公告,將類別修正為「民俗」。

隨後到了同一年的92日,南投縣政府再依據當時相同的法令,將南投紫南宮吃丁酒的活動,以府授文資字第09801854362號公告指定登錄為「民俗及有關文物」類文化資產,後續亦於民國107(2018年1219日以府授文資字第10702778111號公告,將類別修正為「民俗」。

同樣被南投縣政府文化行政單位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南投紫南宮借發財金的媒體曝光頻率,顯然比該間宮廟的吃丁酒來得高。

再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圖資,南投紫南宮包含南投縣竹山鎮紫南段11721174117511761177地號等5筆土地,均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之規定,此類用地興建宗教建築,符合建管單位的建築法令、民政單位的寺廟登記法令即可,無須向管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法令的地政單位申請許可。

由於這間宮廟所坐落的南投縣竹山鎮,有屬於活動斷層的大尖山斷層通過,故廟方管理委員會,平常需充分做好建物防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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