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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夜店公關命案與新莊箱屍案
2025/08/0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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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在信義威秀狠殺女公關 劉姓前男友真實身分曝光!前前女友也被打】報導,日前在臺北市信義區華納威秀影城一帶,殺害前女友谷姓女子的劉姓男子,是宜蘭當地的一間豬肉攤小開,家境不錯,有至少兩棟房產,從小由阿公阿嬤扶養,因此遭到寵壞,卻也與父親關係不佳。

如此很明顯,本案劉姓男子是在隔代教養家庭中成長。

依照臺灣教育學者曾火城的觀點,隔代教養可區分成四種,日夜均由阿公阿嬤照顧、白天由阿公阿嬤照顧而晚上父母照顧、平常由阿公阿嬤照顧而週末父母照顧、主要由阿公阿嬤照顧而父母不定時回家照顧等四種,之所以會有這四種隔代教養態樣出現,父母無法照顧或教養子女、父母能力不足或有其困難之處、父母忽視親職教育的重要是較可能的原因。

而隔代教養家庭也可能出現七大問題,包括:隔代祖孫的價值觀落差過大、阿公阿嬤的照顧可能力不從心、阿公阿嬤容易溺愛孩子、幼兒對教養方式的適應不佳、阿公阿嬤的愛不夠完整、家長與學校聯繫機會較少、阿公阿嬤缺乏指導幼兒課業學習的能力。

殺害夜店女公關的劉姓男子,所處的隔代教養家庭,從目前臺灣新聞媒體的相關報導看來,比較可能是因為父母忽視親職教育的重要性,加上劉姓男子的阿公阿嬤想要含飴弄孫,因此劉姓男子便自幼由阿公阿嬤扶養,而目前的資訊已足資反映,劉姓男子所處的隔代教養家庭,有阿公阿嬤溺愛孩子的問題,可能從劉姓男子還是幼兒的時候,便事事過於遷就,且只有阿公阿嬤的愛,而沒有父母的愛,而前者的愛又是溺愛。

再來,隔代教養家庭中的幼兒,在其成長或者所謂社會化的過程中,容易養成與一些核心家庭幼兒比較不同的心理特質,以本案劉姓男子目前的相關報導來看,可能就是因為阿公阿嬤的溺愛而養成任性、依賴的心態,以致不懂尊重他人,容易違反團體規範或與他人發生摩擦、衝突,而這也當然包括所交往的女友。

以社會學的角度看,一個人之所以會有被寵壞的狀況,不外乎就是他(她)與家人親友、師長、同儕或其他社會關係網絡中人互動的時候,做出被社會規範定義為是任性或依賴的行動,都能從對方那兒得到工具性或情感性報酬,因此也就會持續地耍任性、搞依賴,這就貼近美國社會學者喬治·卡斯帕·霍曼斯(George Caspar Homans)【行為主義交換理論】之中,【成功命題(主張)】的觀點。

犯下夜店女公關命案的劉姓男子,也就是因為如上段所提之命題(主張)所言,對阿公阿嬤每每採取耍任性、搞依賴的行動,都能得到阿公阿嬤的正面回應、報酬,因而以為對其他人也都可以採取同樣的行動,當有人有不合其意的舉止,譬如所交往的兩任女友,便會認為沒有獲得預期內的報酬,甚至得到意料之外的懲罰,故便憤怒地攻擊對方,這則是貼近於【行為主義交換理論】的【攻擊-贊同命題(主張)】中的攻擊部分。

在臺北市信義區的夜店女性公關,我想就是因此而遭到殺害的。

同一時間也鬧很大的新北市新莊區逆倫箱屍命案,在相關報導中,【新莊箱屍案》父疼愛獨子 為他打造攤車幫熬芋頭粥 未料遇害】報導所描述的家庭,則是由行動不便的父親擔任有輕度精神障礙之兒子的主要教養及照顧者,顯非隔代教養家庭,但兒子對父親可能也是自幼兒起便高度依賴,或者也有可能是,兒子對父親採取依賴行動,或者耍任性行動,父親也大都給予令其滿意的回應。

如此之下,若某幾次未給予令兒子滿意的回應,甚至給予令兒子意想不到的負面反應,則就可能導致衝突糾紛,甚至命案的發生。

只是,縱然是如【行為主義交換理論】的【攻擊-贊同命題(主張)】中,攻擊部分的命題或主張所言,因為不滿行動後招致的意外懲罰,導致負面情緒爆發,也不代表可以奪走他人性命,大概是因為現在在臺灣,殺人不一定死刑,也不會終身監禁,而法官相對地經常因悔意表演或精神因素,做出可假釋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輕判,結果讓人覺得殺人的代價不痛不癢、無足輕重。

有些人聽到懲罰,就認為這只是後端,而馬上強調前端的預防。

就此,臺灣近幾年每遇重大社會案件,都會有人強調要建立社會安全網,不過像是臺北市信義區的夜店公關命案、新北市新莊區的兒子弒父箱屍命案,都發生在家庭外社會關係疏離、社會互動片面的現代性都會區,再加上社會行政單位人員、社工、員警相對可能人手不足,且在臺灣無論是兩性或家庭衝突,抑或是隔代教養家庭或單親家庭,也甚少會對外求援、甚少會讓關係較疏離的人知情,這些都會讓社會安全網建立的難度提高。

社會安全網的建立,徒法不足以自行,它真正的關鍵還是認知或態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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