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鬼切闖禍 法律系兒子出馬被法官電還判更重】報導提到,新北三重一名婦人,晚間騎單車上路對撞一名機車騎士,肇事主因是她「鬼切」跨越雙黃線,卻打死不認罪,還讓法律系畢業的兒子為她主張媽媽因為失智才闖禍,二審法官不但判得比一審更重,還在判決中教訓這個兒子沒為母親幸福著想,「浪費司法資源」。
以上是報導對案情的概述,報導中最深得我心的,是另外提到二審法官引用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榮堅教授著作《靈魂不歸法律管》的內容:「你的高度決定法律的高度,所以你對法律的詮釋也是你對自己的詮釋,換句話說,這也是做人自我定位的問題」、「法律只是技術,只是工具,比這更重要的是帶著善念的靈魂」。
以社會學之社會化的概念看,法律系畢業生選擇幫故意鬼切撞傷騎士,死不認罪的母親狡辯脫罪,對法律做出讓庭上法官不認同的詮釋,有可能是該生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從母親等家人親友,還有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的老師、同學,或者大眾傳播媒體等社會化機構處,內化了一些偏差的認知、態度、行為意向或價值觀,這進而影響他對法律的詮釋,以及他對法學知識的應用。
而眾所周知的是,臺灣目前是個統獨、藍綠黨派立場二元對立,彼此內團體與外團體弄得壁壘分明的社會,而臺灣本土的社會學者,目前一般社會大眾會認為都親綠,可能是他們在公開場合的論述常大力批判中國國民黨兩蔣時代威權統治,但卻少有抨擊目前民主進步黨施政對臺灣社會所造成之負面影響的論點,不過就我所閱讀的社會學學術文章而言,其實並非如此,而還是有許多從日常生活或非政治新聞報導取材,而運用社會學的概念、理論、觀點、研究方法來探討的例子。
因此我覺得,社會學本質上,也就跟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榮堅教授「你的高度決定法律的高度,所以你對法律的詮釋也是你對自己的詮釋,換句話說,這也是做人自我定位的問題」、「法律只是技術,只是工具,比這更重要的是帶著善念的靈魂」這兩段話所說的一樣,就只是探討社會議題的一種角度、一項工具,當一篇社會學文章讀來讓人反感,其實不見得是社會學的問題,也可能是人的問題。
一篇社會學的文章讀來若讓人覺得不客觀、意識形態鮮明、內容幼稚猶如井底之蛙,其實也不一定是社會學的問題,而同樣可能是人的問題,一個自我標榜為社會學者的人,若寫出幾乎百分之百的人讀了都反感的社會學文章,卻還宣稱說社會學的論述就是不受歡迎這種話,那恐怕是逃避、不肯面對自己在認知、態度、行為意向或價值觀上,存在偏差的可能性。
個人從家庭、同儕、學校師長、大眾傳播媒體等處內化的認知、態度、行為意向、價值觀等,會在他/她念了社會學、學了社會學之後,或多或少地影響他/她對社會學理論、觀點、研究方法的詮釋與應用,以社會學領域常討論的反身性來對照,也可以說,唸、學或研究社會學的人,其實多少都會憑自己的主觀意識,去選擇想要運用的理論、觀點、研究方法或題材。
社會學早先的開創就強調實證,若不以自身所蒐集獲得(如最簡單的親身觀察)任何實際的社會情境事例或數據為基礎,且又抱著凡跟我不同意見者皆錯、批評我者皆偏差等惡意,那麼寫出來的社會學文章會惹人反感就是意料中事了!又若寫這種文章的人還說這就是社會學的特色,那就只能說是心態偏差了!
- 1樓. 安心2025/04/26 15:41這就是「非道弘人,人乃能弘道」,「正人用邪法,法亦正;邪人用正法,法亦邪」。尤其在現代「誠」之一字,幾乎已消失在人間生活,道德教育也不再是學校的重點,哲學及人文學問,幾乎與日常生活脫勾,所以對於各學者、權威、顯貴的言論,很難與其內心或行為畫上等號了!
雖「人者心之器」,然人心隔肚皮,只能「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就如陸游:「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現實生活中,只剩下依法律斷是非,像這樣的人們,已漸漸地物化,如同AI機器人,失去了「靈」性。法律並非萬靈丹,但有些道德低劣、品行糟糕的人,會拿不違法來正當化自己的惡行。 天蠍浪子 於 2025/04/26 23:5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