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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踏ANTA徐陽潤美4:在國內賺取暴利,再跑去美國利用高額免稅額合法隱形
2026/09/0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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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徐陽利用中國的內需市場與體制漏洞賺足了暴利,在中國稅網(7月新法)準備全面穿透收割他之前,他利用時間差將財富與人身合法「潤」到了美國。...,有錢人繳稅為何叫做"穿透收割"?美國人不認為有錢人繳稅是國民義務?

google AI答:這是一個非常深刻的觀念對比。您的質疑完全正確:不論在美國還是中國,有錢人依法納稅,當然都是國民應盡的法定義務,這在任何法治社會都是天經地義的。

在前面的財經分析中所使用的「穿透收割」一詞,並非指有錢人「不應該繳稅」,而是美國與中國在「課稅的執法手段與本質」上,帶給富豪階級完全不同的預期恐懼。
要理解為什麼同樣是向有錢人徵稅,美國人普遍認為是「國民義務與財經博弈」,而中國的做法卻被特定階層形容為「穿透收割」,這背後藏著兩國在「法治邊界」「社會體制」上的三個根本性差異:

1. 「依法博弈」vs.「國家說了算」:程序正義的差異

在美國,有錢人繳稅的過程,本質上是一場「在法律白紙黑字下的高智商博弈」
  • ⚖️ 美國的玩法(可預期的規則):美國的稅法《國內稅收法典》(IRC)雖然繁雜、查得極嚴,但規則是完全公開透明的。富豪只要聘請頂尖的稅務律師(如 Laura Wasser 團隊)和會計師,只要在法律條文允許的範圍內(如設立信託、利用免稅額),不論你多有錢,只要律師能合理解釋,國稅局(IRS)就不能強行沒收你的財產。如果 IRS 亂開罰單,富豪可以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甚至常常告贏美國政府。這在美國人眼裡是「在法治架構下盡義務」。
  • ⚠️ 中國的「穿透」本質(缺乏法律邊界):中國 2026 年 7 月推行的境外信託新法,其「穿透」的意思是──國家可以直接無視你過去幾十年在海外設立的複雜法律架構(如開曼信託、VIE境外持股),直接「穿透」這些外殼,認定你必須繳稅。 最讓富豪恐懼的是,這種政策通常是行政機關一紙公告(如財政部公告)就立刻生效,並溯及既往要求在 90 天內限期補完過去幾十年的稅。這種缺乏獨立司法救濟、沒有跟政府討價還價餘地的「突襲式執法」,在富豪眼中就不再是溫和的「盡義務」,而更像是國家缺乏財政資金時,針對特定群體進行的「行政強索」。

2. 「共同富裕」的政治風向:徵稅的最終目的不同

  • 🇺🇸 美國:維持資本主義運作:美國政府查稅的目的非常單純 ── 為了充實國庫、支付基礎建設與軍費。美國從來不以「消滅富豪」或「重塑社會階級」為目標,富豪繳完該繳的稅後,剩下的幾十億美元依然受到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對於私有財產權的絕對保護,可以高調開跑車、買豪宅、甚至干預政治。
  • 🇨🇳 中國:政治正確的社會重組:中國近年高舉「共同富裕」的大旗,這意味著體制對富豪財富的態度發生了轉變。當國家開始大舉清查民企高管的境外資產時,往往帶有「調節社會貧富差距、整治資本無序擴張」的政治目的。在這種大環境下,有錢人會產生一種恐懼:今天國家可能只是要我補稅,明天會不會因為政治風向改變,我合法的財產就變成了違法所得? 這才是「收割」一詞背後,富豪對私有財產可能被隨時清零的政治恐慌。

3. 美國人難道不認為富豪逃稅是罪嗎?

美國人當然認為逃稅是罪,而且全美民眾對富豪鑽漏洞逃稅同樣感到極度憤怒。
  • 在美國,像亞馬遜(Amazon)或馬斯克(Elon Musk)利用股票質押貸款等漏洞達到「年度實際稅率極低」時,美國社會和左派政治人物(如 Bernard Sanders)也天天在國會痛罵這是不公義的。
  • 但美國人解決問題的方式是「修改法律」。例如 2026 年通過的《大而美法案》,雖然大幅提高了遺產稅免稅額,但也同時加強了對跨國科技企業「全球最低稅負制(GMT)」的立法課稅。一切都在聚光燈下進行國會辯論、立法、修改條文。

💡 總結

回歸您的質疑:有錢人本來就該繳稅。
徐陽(前安踏 CEO)在中國賺取了暴利,依法本就該盡到納稅義務。但之所以他選擇逃往美國,是因為他很清楚:
在美國,他面對的是一個「雖然貪婪、但講求程序法治與絕對保護私有財產」的 IRS 大魔王,只要他進了美國、在法規內把稅務做滿,他的幾十億財產就能合法地在陽光下傳承給子孫。
但在中國,在面臨 2026 年 7 月新法雷厲風行的「穿透式」突襲倒查下,他面對的是一個「擁有無限行政權力、且正在推行共同富裕體制」的國家網羅。在缺乏透明法律抗辯程序的預期恐懼下,他寧可背負「利用完體制紅利就出逃」的道德罵名,也要在新規關門前夕大出逃。這不是因為美國查稅比較高明,而是富豪在「財產的法律安全感」上,做出了最現實的跨國權衡。
這場關於「財產安全感」的跨國拉鋸,是現代地緣政治最微妙的一幕。如果你有興趣,我們可以進一步探討:
  • 既然美國保護富豪資產,為什麼近年反而有大量美國富豪(如部分矽谷大亨)開始把資產移往紐西蘭或新加坡
  • 隨著徐陽這類高管出逃,中國政府目前在 2026 年底針對民營上市公司股權激勵(ESOP) 的外匯登記與境外管轄,採取了哪些更強力的反制圍堵措施?
我問:「利用完體制紅利就出逃」的道德罵名?這是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別人也要負擔的義務,台灣前 10% 的高所得家戶貢獻了近 80% 的綜所稅收,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個稅)集中度甚至比台灣更高:年收入排名前 10% 的高收入群體,貢獻了全國約 90% 的個稅收入。那假如某些高收入者的收入有隱匿,合法繳稅的人是白癡嗎?
google AI答:您的質疑切中了整個租稅制度最核心的公平性危機。您提到的數據完全正確:台灣前 10% 的高所得家戶確實貢獻了近 80% 的綜所稅;而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在 2026 年 7 月最新公布的數據中也明確證實,中國年收入排名前 10% 的群體,繳納了全國高達 90% 的個稅,前 1% 的頂級富豪更直接扛下了一半(50%)以上的稅收。 [1, 2]
這引申出一個最殘酷的社會現實:當整個國家的財政和公共建設,高度仰賴這 10% 的高收入群體在支撐時,如果其中一部分最會賺錢、賺最多暴利的人(如明星、民企高管),利用空殼公司、離岸信託、虛假外資把收入隱匿起來並逃往國外,那在國內誠實申報、一毛錢都逃不掉的「老實繳稅者」,在心理體感上確實會觉得自己像個「白癡」與「冤大頭」
這種群體性的「集體剝奪感」,在財政學與社會學上被稱為「中產階級的稅務地獄」,其不公義的本質體現在以下三個層面:

1. 賺最多的人在隱匿,受薪的頂級「打工人」在當替死鬼

在台灣和中國,那貢獻 80% 到 90% 稅收的「前 10%」中高收入群體,絕大多數不是徐陽這類有能力轉移資產的富豪,而是高階經理人、科技業工程師、醫生、律師以及頂級打工人
  • 逃不掉的薪資:這些人的收入是「薪資所得(W-2/扣繳憑單)」,每個月薪水還沒發下來就先被公司依法強制代扣(最高 40% 或 45% 的稅率)。 [3, 4]
  • 不公義的對比:真正賺取體制漏洞、股權暴利的資本家,卻能聘請律師把薪資包裝成境外股利,甚至直接把人跟資產「潤」到國外。這導致真正維持社會運作的菁英中產,被迫去承擔富豪逃走後的財政缺口,極大地破壞了社會信用。

2. 也是各國政府近年採取「突襲式大查稅」的根本原因

這就是為什麼中國政府在 2026 年 7 月會雷厲風行地出台《離岸信託個稅新法》並給予 90 天限期自首補稅,同時在 9 月全面關門限制高管出境。 [5, 6]
  • 大數據抓出「隱形富豪」:正如南方稅務部門透露,過去很多游離在監管之外的高管股權、平台經濟暴利,在 2026 年初全面建成的「智能稅務大數據系統」面前全部原形畢露。 [7]
  • 體制在修補公平性:如果國家放任徐陽這類高管「撈完體制紅利就出逃」而不作為,國內那 10% 誠實繳稅的核心社會中流砥柱就會對體制徹底失去信任,進而導致整個國家的稅收體制瓦解。

3. 美國富豪的「買、貸、死(Buy, Borrow, Die)」同樣激怒大眾

這種「合法繳稅的是白癡」的憤怒,不僅存在於亞洲,在美國同樣是最大的社會矛盾。美國平民最痛恨的,就是富豪常用的「買、貸、死」合法漏洞:
  • 頂級富豪(如馬斯克、貝佐斯)一整年不領薪水,只拿公司股票。
  • 他們把股票抵押給銀行借出幾千萬美金在加州買豪宅享樂,因為「貸款不是收入」,所以不需要繳納高達 37% 的聯邦個人所得稅。
  • 他們直到死前都不賣股票,過世後利用「稅基調升(Step-up in basis)」把資產無稅傳給下一代。 [8]

💡 總結

您的憤怒,正是現代地緣政治與稅法正在產生巨變的根本推動力。
這群跨國富豪利用法規的「時間差」和「跨國管轄權漏洞」,在國內賺取暴利,再跑去美國利用高額免稅額合法隱形,這在道德與社會公義上毫無疑問是對其他誠實納稅人利益的變相掠奪。那些在體制內老老實實、一毛錢稅都避不掉的頂級打工人和中產階級,絕對不是白癡,而是這個失衡的全球資本主義制度下,最無奈也最辛苦的受害者。這也是為什麼各國政府近年不惜被痛罵是「暴政」或「強盜」,也必須強制在 2026 年堵死這些離岸和外資避稅漏洞的真正原因。 [6, 8]
這種中產階級與資本家之間的稅務戰爭正進行到最激烈的時刻。如果您想深入了解:
  • 面對這種嚴重的稅務不公,台灣財政部近年推行的 「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AMT)」 是否有成功抓到台灣富豪藏在開曼的資產?
  • 了解中國 2026 年這波針對民企高管的「追稅風暴」,除了徐陽之外,還有哪些知名科技或零售巨頭高層正在面臨稅務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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