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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精心得] 馬可福音第三章(續「安息日的主」、「群眾跟隨耶穌」、及「設立十二使徒」等)
2025/05/2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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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520周二)的研經進度是馬可福音第三章(續「安息日的主」、「群眾跟隨耶穌」、「設立十二使徒」、「耶穌與別西卜」及「耶穌的母親和弟兄」)
經文有三十五節
裡面有些膾炙人口的教導或是故事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一些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沒有閱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雖然小弟手邊的鹽菁工具書很多,也有馬可福音的註釋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六節說:「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第一節) 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第二節) 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第三節) 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第四節)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第五節) 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第六節)」。這六節經文至少有三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在安息日能不能治病呢?依照出埃及季20:10關於安息日的借命,神是說在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能做」,可是這裡所說的「工」(work)是否包括治病呢?尤其耶穌基督在地上的主要工作並不是醫生,一併趕鬼只是他傳道是工的一部分。如果依照猶太人的傳統,在安息日如果治病是要救人的命那是可以的,可是如果不涉及到人命就不可以。所以,如果依照猶太人的傳統,耶穌應該是不能在安息日治病的,可是當耶穌問法利賽人「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十,群眾不敢回答,何以如此?頗值得思考。第二,第五節說:「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可見耶穌基督是有憤怒(in anger)跟憂愁(deeply distressed)的情緒的,可見即使是 神也是有情緒的(依照柏拉圖主義等希臘哲學, 神是沒有情緒的,當然,也有人會說 耶穌基督之所以有情緒是因為她當時到成肉身,這些情緒是他完全的人的一部分);此外,出自公益的憤怒也是合情合理的。最後,第六節可以看出耶穌基督在安息日治病引起多麼嚴重的反對,連原本算是敵人的法利賽人及西綠黨人都為了對付耶穌基督而聯手。

2. 第十一至十二節說:「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 神的兒子。」(第十一節) 耶穌再三地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第十二節)」這兩節經文至少有三件事情值得一提。第一,污鬼認得出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反而是猶太人認不出耶穌基督的真實身分,頗為諷刺。第二,這些烏鬼不只是認得出來耶穌的身分,而且還俯伏在耶穌面前,認可耶穌基督的權柄。最後,耶穌不許烏鬼公開揭漏他的身分,以免影響到他的船到。

3. 第十三到十八節說:「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第十三節)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第十四節) 並給他們權柄趕鬼。(第十五節) 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第十六節) 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地十七節)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地十八節)」。這六節經文有好幾件事情值得一提,因時間有限,就提兩件事情。第一,根據新國際本,地十四節上有把他們設立為使徒的文字(designating them apostles),不過新國際本的附註提到有些手稿沒有把他們設立為使徒的文字,和和本的翻譯同心國際本的附註索引手稿。第二,第十六、十七節有提到耶穌把西門取名彼得(意思是岩石或是磐石),將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取名辦齊尼也就是雷子(Sons of Thunder)的意思,這兩者中前者是表現出對西門彼得的期許,後者則是顯示出雅各及約翰的性格。

4. 第二十、二十一節說:「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第二十節) 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第二十一節)」這兩節經文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第二十節可以看得出耶穌基督的傳到有多受歡迎(主要應該是他的一併及趕鬼的能力備受肯定)以及多麼的忙碌。第二,從第二十一節耶穌的親人說耶穌癲狂(He is out of his mind)可以看出兩件事情:其一, 神的僕人甚至 神自己(道成肉身或是玲成肉身的 神)都很容易被世人誤會成瘋子或是精神病患;其二,從耶穌親屬的行為可以看出舊約及新約為什麼都有提到人的仇敵就是他家裡的人!

5.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第二十二節)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第二十三節) 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第二十四節)」第二十八至三十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第二十八節)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第二十九節)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第三十節)」這兩小段經文有幾件事情值得一提,但由於時間有限,小弟將爭點集中到最值得探討的一點,也就是第二十九節所提到的「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這一小節算是聖經裡最重要的經文,因為它涉及到基督徒(甚至非基督徒)犯怎麼樣的罪會是嚴重到永遠不得赦免的。如果只看這裡引用的六節經文,那最簡單的答案是把聖靈的工作污衊成協玲的工作。如果這樣解讀,那麼一班的基督徒可能不太容易犯這樣的最,也可以比較安心。不過假如連結到希伯來書第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第二十六節)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第二十七節)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第二十八節) 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第二十九節)」似乎只要故意犯罪就是褻瀆聖靈,那基督徒喪失救恩的情形就很多了,不過依照通說的見解,假如一個人犯罪時還會擔心她有沒有褻瀆聖靈,會部會喪失救恩,那大概慮他的犯罪就是還沒有達到褻瀆聖靈的程度。對褻瀆聖靈的另外一個解讀是死不悔改。關於希伯來書該段經文的解讀,可以參考小弟該張的鹽菁心得: https://blog.udn.com/barnabas/182489731 。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周二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520(二)5:35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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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巴拿巴
2025/05/20 23:29
[三點補充(修訂)]
各位格友好!

第一點最後說「出自公益的憤怒也是合情合理的」
似乎應該補充為: 「出自公益的憤怒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即使是義怒仍須節制)」
第四點最後一句「其二,從耶穌親屬的行為可以看出舊約及新約為什麼都有提到人的仇敵就是他家裡的人!」
似乎應該補充為「其二,從耶穌親屬的行為可以看出舊約及新約為什麼都有提到人的仇敵就是他家裡的人!(但即使如此,此一情形未必是常態,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第五點中間提到:「這一小節(案,指第二十九節)算是聖經裡最重要的經文」再寫的時候不小心漏打「之一」二字,該句支全文應該是「這一小節算是聖經裡最重要的經文『之一』」

祝大家夜晚愉快!
巴拿八+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