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講清楚 銀行卡友互利
2007/11/2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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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年9月發函金融機構,要求發卡銀行應全面修改信用卡申請書,由消費者自行勾選是否同意使用預借現金功能,進而維護消費者權益。
同樣是消費者權益,但是僅有少數銀行在申請書上,提供卡友自由選擇結帳周期,多數銀行仍是自行替卡友決定信用卡結帳日,頂多是被動接受卡友申請後,才會變更結帳周期。
民眾所以想辦信用卡,最主要的著眼點便是享受延後付款的好處。但對多數持卡人而言,若信用卡結帳日與本身財務調度無法配合,當月底口袋空空時,還得面臨籌錢繳信用卡款的壓力,使用信用卡無疑是自找苦吃。
一人多卡的時代,能夠妥善安排結帳落點,並且好好利用發卡優惠,絕對是一堂「理財必修課」。而銀行基於教育持卡人的責任,有必要、也有義務將卡友所擁有的權益,鉅細靡遺的告知持卡人。特別是各項規定應在合約中寫得清楚明白,除了保障正常用卡人的權益,也避免有心人士從中牟利,反倒造成銀行困擾。
【2007/11/29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