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國家領導者的因素不外時勢及制度。面對外部美中壓力只能審時度勢,臨淵履薄,至於民意走向經過大選呈現,只有改選才能翻盤,而黨內非嫡系則伺機取代。政治制度猶如集體出遊的巴士,除非換車(憲政體制),難免修理(立法修法),不能旁門左道遊走在規則邊緣。英雄或可暫時壓抑個人認同與利益,個性也非人設足以改變,唯有領導力可以提高威望。
當過預官步兵排長的人都有經驗,並非光是肩上的一條槓就足以帶兵,要是披值星帶零零落落,不要說職業軍士官冷眼旁觀,連上兵都會暗地偷笑。既然選民授權朝小野大,只能竭盡心力逆境求存。戰後的美國,有半數時間總統未能掌控國會多數,既非民選皇帝,說服在野黨就是領導力的展現。從陳水扁總統到柯文哲市長,並非沒有先例,更不用說李登輝說服資深民代退職。
去年國會改革案上演釋憲攻防,賴清德號召「青鳥飛出來」,揭露他要複製當年台南市長任內對抗議會的作為。儘管憲法法庭儼如太上皇為虎作倀,畢竟大法官的任命取決於國會,這是三權分立的基本原則。然而,當年經歷國大修憲的賴清德耿耿於懷總統不能主動解散國會,殊不知,異於法國第五共和國或德國威瑪共和國,總統任命閣揆在1997年修憲以後不再需要國會同意,早已遠離雙首長制。
退而求其次,賴清德訴諸「更大的民主」來脫困,屢訴從野百合、野草莓、太陽花到青鳥的所謂「公民力量」,強調以直接民權來制約代議民主,為全面大罷免找理由。誠然,罷免是人民的基本政治權,沒有人反對罷免;關鍵在於正當性不足,特別是在立委選輸後就磨刀霍霍,講白的就是輸不起,把罷免當作大選的延長賽、沒完沒了,甚至於視為解散國會,豈有當家帶頭鬧事的道理?
賴總統既然不能下詔罪己,遂把矛頭指向民進黨「萬年總召」柯建銘,公開要他下台,彷彿這樣才「更符合社會的期待」。國會議員監督行政是天職,即使是執政黨的立委,否則會被選民唾棄,總統只能協調,哪有公然將手伸進國會的道理?根據民進黨人的說法,兼黨主席的賴總統將老柯開除黨籍就可以拿掉他的不分區立委,莫忘當年修改內規讓總統兼主席,是擔心同志掣肘,而非要控制國會。
就憲政原理來說,不管採取區域或政黨比例代表制,一旦選上了就代表所有選民,既是比例代表制,並非開除黨籍即可剝奪席次,哪像台灣的不分區立委淪為派系分贓?有人建議修改黨章讓總統免兼黨魁,然而,「敵在本能寺」,小英隔岸觀火,賴神豈能專心國政?正本清源,應該是廢掉過渡時期讓小黨發展的不分區,否則,任憑總統嫡系輾壓國會,不顧專業與資歷,何來監督行政可言?
憲政民主強調以憲法保障人民權利,而非讓行政權專斷,而立法權頂多只能制衡。除了中央政府體制,中央與地方關係也是關鍵,中央政府在凍省後集權集錢,既分不清統籌款(間接稅收)與補助款,又曲解地方自治權責相當的一般補助款,無知又如何領導?
(作者為政治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