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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但為撒謊人之父
2026/02/0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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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專門討論「科學與信仰」的Line群族裡,有人說演化論裡常混有假證據。身為「表觀遺傳神學」(Epigenetics theology)工作者,這議題引起我的興趣。因為《聖經》說,撒但為撒謊人之父(約翰福音8:44);提出假證據(撒謊)者,往往是撒但所誘...

演化論的學術不端

   「撒但為撒謊人之父。」(約翰福音8:44) 

   「表觀遺傳學」(Epigenetics),探討環境如何影響生命狀態表現、及其非基於DNA序列改變的遺傳。

     在一個專門討論「科學與信仰」的Line群族裡,有人說演化論裡常混有假證據。身為「表觀遺傳神學」(Epigenetics theology)工作者,這議題引起我的興趣。因為《聖經》說,撒但為撒謊人之父(約翰福音8:44);提出假證據(撒謊)者,往往是撒但所誘。

    表觀遺傳學可溯源自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所謂:環境在「後天性遺傳」(Inheritance of acquired traits)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拉馬克與達爾文(Charles Darwin) 對演化論之辯,是生命科學史上有趣的故事(參本專欄前期)。再加上,這些演化論假證據(或錯誤解說)提出者非單一個案、且跨不同世代,當然為表觀遺傳學工作者所關心。

     假證據為「學術不端」(Academic misconduct),在學術界是很嚴重的學術倫理事件,應嚴肅以待(探討)。「初始狀態」(Initial state)的觀察,是研究工作最重要的切入點。那麼,首先要問的是:達爾文的演化論有學術不端之嫌嗎?學術不端會表觀遺傳嗎?

    1838年,達爾文讀到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的「人口論」,隨即頓悟出「天擇」(Natural selection)概念,便著手寫他的《物種原始》一書。要發表這麼重要的學說,必須要有完備的科學證據,也不觸犯當代教會禁忌,達爾文便謹慎收集更多資料。

     1855年,英國《博物學雜誌》刊載了華萊士(Alfred Wallace)《新物種出現的制約因素》,編輯者萊爾(Charles Lyell)便警覺競爭危機,敦促達爾文盡快發表其論文,但達爾文依舊按部就班的進行寫書。

     1858年,達爾文突然接到從馬來群島華萊士寄來的文稿,其理論居然與達爾文的看法幾乎完全一致。達爾文雖心驚,依舊轉給編輯萊爾,建議刊登。但萊爾與朋友胡克(Joseph Hooker)商量後,便壓下華理士的文稿,並要達爾文將其摘要而非正文,一起在林奈學會同時發表,以保持其優先作者之銜。

     萊爾還附上達爾文之前與哈佛大學的葛雷(Asa Gray)教授通信,表明達爾文早先就已有天擇的想法與初稿,好稱該理論是達爾文與華理士各自獨立研究結果,應同享榮譽。1959年,達爾文完整出版《物種原始》一書,震撼世界。

     爾後,華理士與達爾文建立深厚交情,華理士也執後輩之禮,謙稱自己是「達爾文主義者」,並在達爾文葬禮為其抬棺。

     因為達爾文的偉大成就與科學研究態度,演化論者無不讚譽林奈學會為「促進科學研究發展」的聰明作法、功德圓滿。但以現代嚴謹的「學術倫理」觀點與做法來看,「林奈學會」其實犯了「學術不端」、「程序正義」之大忌--這事件是進化論學術圈中錯誤的「起始狀態」,理必表觀遺傳;後來有關進化論的假證據出現,就不足為奇。

     現代生命科學教科書稱達爾文「演化論之父」、追尊華理士「生物地理學之父」(Father of Bio-geography),而「演化論」則合稱「達爾文-華理士演化論」,以教育後學者學術倫理的嚴肅性。

     真理,應以公義神為中心,「表觀遺傳學」宜演化成「表觀遺傳神學」。

(轉載自《基督教今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