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廖正井!以減刑施恩惡人,以何保護良民?
2013/12/06 12:00
瀏覽2,879
迴響11
推薦44
引用0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提出「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

經濟不拼,「服貿」不帶頭衝!萬事莫如為安分守己的人民生活謀急!不思如何立法、修法來增進台灣幸福,協助及監督官員去除台灣經年濫墾、濫伐、濫開發的「鬼剃頭」環境破壞。廖正井帶頭此時提出替作奸犯科、危害社會的罪犯減刑、特赦,所為何事?受了那個罪犯本人及家屬之託?還是受了這些為非做歹遭受法律制裁的壞人所組的暗中運作團體什麼好處?

監獄人滿為患?這是減刑的正當理由?

如果監獄人滿為患,就以減刑將罪人提早放出來,來作為舒緩、解決。那真是荒謬至極的處理方式。削足適履、本末倒置!

法官費盡心思、花了國家多少公帑,才將惡人繩之以法,端正治安、實現公理正義,給受害人及家屬、社會一個不知是否符合其罪刑的交代。

現在這些肩負民所託,為良民立法、喉舌謀福利的立委,完全不顧我們的感受,隨便大筆一揮就要把壞人放出來,替其謀福利。這種真是為虎作倀、魔鬼的代言人。哪是大多數台灣良民的公僕,根本是作奸犯科人的服務掮客!

廖正井此時提這對大多數台灣人都是餿主意的減刑法案,是不是受了誰的請託,想藉此假公濟私,以完成「金主」的交代?

不然看看!之前陳水扁的減刑特赦,不只是為了夾帶為自己同夥的犯罪謀福利、做準備,還放出一堆累犯、還未悔改的煙毒犯、性侵犯,一減刑沒幾天就有教授清晨運動被減刑犯打死。

這不是提倡減刑人的雙手血腥?沒有為壞人施恩,哪有好人良民因此受害?

何況看看民國九十六年減刑後,據法務部統計減刑犯的再犯率高達五成七,再犯罪名仍以毒品、竊盜與公共危險罪為多,共占九成。這豈不是很瞎的「縱囚論」?

以德報怨、以何報德?以減刑施恩惡人,以何保護良民?

當一個民意代表,廖正井及連署立委是以這樣的「恐怖舉止」立法,來回報支持民眾?

這不是恩將仇報,什麼是恩將仇報?

廖正井!你腦袋在想什麼?別打著「監獄人滿為患」的幌子,圖心中斯謀!

若此番減刑條例過,不知還有多少台灣人及家庭將受害,豈能胡來?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看見台灣,看不見自己!

台灣已有民進黨作亂禍害,再加上此種腦袋利令智昏、鼠目寸光不好使之輩攪和、亂搞。

廖立委一發神經亂搞,法官做白工,人民剉勒等!

再怎麼努力,通通了了去!

真是鬼島台灣!

減刑、特赦,萬萬不可行!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台灣阿Q烏青集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11) :
11樓. 筱 蒨-Lucifer
2013/12/12 13:26

從jimmy哥哥的介紹來看,朱立倫的用人眼光太差了,不是一個領導者的格局,廖正井這種爛政客還能讓他高升。再看新北市找侯友宜當副市長,顯見朱立倫背後的腐敗勢力也不小。腐敗不光只是搞貪污,那些助紂為虐、當貪腐走狗的政客、高官都一樣。

朱立倫若真要出來選總統,我這一票是不會給他的了。

10樓.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2013/12/11 11:06

清道夫, 他原先是在台北市政府當財政局長, 後來跟馬英九不合, 調任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朱立倫

選上縣長後, 他才到桃園做副縣長!

9樓. 清道夫
2013/12/08 20:11

廖正井當過桃園縣的副縣長?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貪汙罪犯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他是陳水扁麾下的一名愛將。也許是他變色技巧,投機有術,不明何故他能竄進了藍營並能騙得選票當上利委。

現在認為藍營士氣低迷,他變色龍的本能又再次顯現了!此種投機政客該不該把他踢出政壇!?

8樓.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2013/12/07 15:26

清道夫, 廖正井當過桃園縣的副縣長, 除了他有勝選機會外。該區有實力打敗郭榮宗的, 恐怕

只剩下無黨籍的楊梅市長彭聖富! 可是彭聖富過去是民進黨員, 藍營民眾挺不挺是個大問號。

我剛看了桃園縣第二選區立委選區的議員資料, 沒有一個人能打敗郭榮宗的

7樓.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2013/12/07 15:10

廖正井與馬英九有宿怨, 唱唱反調大家聽聽就算了! 上回他回鍋選立委, 本來以為他會

敗的, 想不到卻獲勝! 楊梅是藍營票倉, 郭榮宗敗陣很正常。

6樓. 清道夫
2013/12/07 12:10

他本人就是靠買票才當選有案在身的嫌疑犯、提該法是為他能脫罪吧!

此個吃裡爬外,常為虎作倀的政客,下屆選舉定要找他算帳,把他踢出政壇。

5樓. 患得患失
2013/12/06 19:06
桃園人的恥辱切
4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13/12/06 17:14
減刑依我,萬萬可行!
減刑只有一條就夠ㄋ

減刑第一條: 殺死政務官,立法委員, 與薪水相當之軍公教,國營事業,轉投資事業人員,減刑為三個月,未死者一個月.輕傷與侮辱免刑!


其他都不要!

保證一年內,全國大爽, 形勢大好!
3樓. frank060606
2013/12/06 16:59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

廖白痴請先告訴我們,一百零三年有何特殊意義?

2樓. 簡漫
2013/12/06 16:17
.....................

那些輕罪的減刑、特赦有何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