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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足以養奸!廢死助長殺戮!
2016/03/2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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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童者唯一死刑,不是下限,是孩童平安成長、生命免於恐懼的防線!

自校園8歲女童被割喉事件後,再次在眾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在一個母親面前血淋淋、活生生的、在馬路上發生斬首其幼小女兒的悲慘案件,實在讓人極度的憤慨及痛恨!馬總統沈痛的面對此慘案;蔡英文先笑容滿面面對記者發問,再面無表情,不發一語的快閃;柯文哲身為台北市長,幼小市民被殺害,不見人影、龜縮到現在還不知人在那裡?

真是!一見才知,誰才是真正關心人民?

媒體報導,台北市內湖驚傳4歲女童遭王景玉割喉命案震驚社會,重大治安事件,外界再度關注廢死議題,先前大力提倡廢死,曾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的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今天表示,他現在只覺得非常憤怒、難過。記者詢問,「是否影響支持廢死理念?」林僅稱,他長期支持的是國家刑法制度改革,不是只針對某項討論。

是的!台灣社會就是有像林昶佐這種人,以廢死、保護加害者的人權來沽名釣譽,我們的社會才會生活在恐懼不安當中。這樣倡廢死與殺童罪犯站在一起、護衛殺人魔人權的人,竟然是人民支持出來的立委?

法官受這些廢死團體的影響,看看最近幾年殘忍、冷血殺害兒童的罪犯,那一個不是被法官判無期徒刑?

這樣已不是人的人,有教化的可能?

無期徒刑?

這樣的殘酷冷血殺害我們可愛稚童的罪犯,關個十幾、二十年再被假釋出來,到時不是又有不知誰家的孩童要遭殃?

我痛恨那些用廢死主張,來建立自己人權光環的人。

歐洲國家廢死,他們要自命清高、自以為偉大,偽善!那是他們家的事。

人不是神,不要做連神都做不到的事!

廢死是用受害者的痛苦,來成就國家名聲。以受害家屬的終身痛苦,求不得救贖,來編織廢死主張者的人權桂冠。

誰支持廢死,那就是跟王景玉、跟龔重安站在一起!

林昶佐說他長期支持國家刑法制度的改革,不是只針對某項討論。

但是林昶佐就是對於我國刑法制度中的死刑,極度的反對,極度的捍衛加害者人權,完全不顧受害者的正義及受害家屬的悲痛、痛恨之情。

雖然被殺害的人無法復生,但是殘酷冷血的加害者,不「血債血還」、不從人間消失,被關一、二十年後依然快樂著活著,這叫受害者家屬如何不怒火中燒?如何接受得了?

提倡廢死是像林昶佐這樣的人,用受害者的痛苦來建築自己名聲的工具。

王育敏立委主張殺害12歲以下的孩童,唯一死刑。我贊成!

這是台灣家有幼童的家長,共同的心聲。也是社會百姓的心聲!

姑息足以養奸!廢死助長殺戮!

廢死林昶佐,斬童王景玉!偽善助長殺戮,一樣讓人痛恨!

除惡務盡,對惡人不能心存寬恕。對惡人慈悲,就是對好人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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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32) :
32樓. 成楚雲
2016/03/29 17:26

CJS 一向是以人論是非 以目的論是非


31樓. cjs
2016/03/29 12:24
32樓 蛛仔;

唉,但有用嗎?...馬總統太平島也去了,瓜地馬拉也去了,舞也跳了..叫法務部長簽

幾個字應該很簡單吧?
30樓. 蜘蛛蝴蝶刀
2016/03/29 12:05
ccc..cjss蔡則天叫馬政府不准做事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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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樓. 理性討論
2016/03/29 11:52

個人反對廢死並建議如下:

1.依中華民國現行刑法,死刑是刑罰的一種,在修法之前就是有死刑,吾人不需要反廢死。

2.國家刑事政策乃專業,應由法律與刑事政策專家提出周延刑罰政策,不該由政治人物為博版面或其他政治目的而出言干涉,如此將嚴重影響專業,"未來如再言廢死之政治人物",例如參與廢死聯盟之立委諸公,呼籲一律予以選票抵制。

3.我國國情與西方國家不同,司法刑事政策為國家內政,我國又未簽聯合國兩公約,不一定需要東施效顰將刑事政策往廢死方向修正,但完全依照現行法不作更動,或是作任何更嚴或更寬的修正,我們可以尊重專業的意見。

4.廢死者無外是以終生監禁作為犯人無再危害社會可能,作為廢死之配套。惟就算不論及越獄的可能性,政府為這些本意是與世永久隔絕的重刑犯花費成本,篆養其一生的目的究竟為何?這需要廢死者好好回答大家。

28樓. cjs
2016/03/29 11:45
29樓 蛛仔;

唉,cjs都說她是國民黨臥底了,怎麼求她?

而且,現在還是馬英九說了算ㄟ!

您們罵民進黨有個屁用...馬英九只要大筆一揮,全部槍斃,不是更能好好修

理這些民進黨投機份子?
27樓. 蜘蛛蝴蝶刀
2016/03/29 11:33

哎喲~ccc..cjss 您真會說笑話我呼籲個屁呀

以後呢?以後廢死可是普世價值耶!! 您去求您個女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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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樓. cjs
2016/03/29 11:23
27樓 蛛仔;

是啊! 這些都是王八蛋!

這個時候應該槍斃所有死刑犯,要不然等蔡英文上台,搞不好特赦...

蛛仔啊,請您呼籲現在的法務部長趕快簽執行令,好不好?
25樓. 蜘蛛蝴蝶刀
2016/03/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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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樓. frank060606
2016/03/29 10:18

在加拿大,女童是國家資產,除了刑罰之外,國家資產是賠不起的

在鬼島殺女童,煮女童(它媽的活活丟下當麵煮),撞死女童....天天發生

我小時腳被開水燙到,至今疤痕還在

各位法官,您們進去煮麵鍋煮二秒,看看是否該打靶

23樓. frank060606
2016/03/29 10:03

它媽的聯合國公約個屁,聯合國就設在美國,美國槍斃惡犯不手軟;加拿大對這種惡犯是無期徒刑不准假釋

台灣有全世界最仁慈的法律,殺人多刀還舔屄這種恐怖角色還有假釋可能,

我操!人曰鬼島,不其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