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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門抄斬』?剛好而已!
2009/09/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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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透過律師說司法要對扁家『滿門抄斬』,凡是咬出扁家貪污犯罪的事實都被判輕罪!

『滿門抄斬』?以陳水扁及吳淑珍所犯的錯誤、貪婪齷齪,及擁權撈錢的可惡程度,視國家法律於無物、棄道德良心及人民觀感於不顧,嘴臉傲慢、死不認錯的態度,蔡守訓法官判陳水扁及吳淑珍無期徒刑、全家才罰8億,跟扁家目前曝光資產10億多,只是剛好而已!我還覺得太輕了哩。

如不是貪污罪,已修法降低刑度,沒有死刑,這行為跟清乾隆年間的和珅一樣,判處死刑都不超過!

而滿門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黃睿靚...皆貪了人民、國家的錢,用了國務機要費、洗錢,當然皆是污了人民的納稅血汗錢,全家去吃高級料理、用名牌、生活育樂享盡富貴、由人民所支應,何其可惡!受國家法律制裁、本就才有公道。如無罪!那要這不能為人民納稅血汗錢把關的司法何用?哪民主法治的國家有何用?

所以台灣的法官能不管你是什麼人、你家身份地位如何、你家有多少人共犯及幫助犯,都一律依法、依證據判罪量刑,絕不徇私!這才是回應人民對司法的期待!

這次司法終於不再顧慮政治惡勢力、不計毀譽,『我心如秤』的判決,是台灣司法的新頁,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歷史的突破及成就,值得乾一大白!

所以吳淑珍對於扁家的司法判決,應該自我省思行為惡劣!哪能責怪司法?連出庭都用貪污錢,裝飾著名牌滿身繞、不管社會觀感的人,在人民的心中,不『滿門抄斬』,那能消人民之怒?

德行敗壞!有罪必究!剛好而已!絕不太超過!

不然台灣的民主法治何以進步及彰顯?何以能讓人民期待、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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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2) :
12樓.
2009/09/14 10:27
還有勇哥與哈妮
想到我們還幫他們家的寵物"勇哥"與"哈妮"付了美容清理費 就一肚子的xxx
11樓. frank060606
2009/09/14 04:46
123

to  ricenoodle

腦袋搬家的才合理  (底下那文)


10樓. ricenoodle
2009/09/14 01:05
該判死刑才合理

該判死刑才合理

9樓. ricenoodle
2009/09/14 01:04
該判死刑才合理

該判死刑才合理

8樓. 野口女
2009/09/13 14:09
滿門抄斬
只斬他們一家  滿門貪污也只他們一家貪得到而已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7樓. 浮雲任游
2009/09/13 09:45
沒有看到反省

一而再現的歷史..

沒有看到反省..


浮雲任游
6樓.
2009/09/13 06:50
那他,馬的特別費呢?
馬的特別費, 公然匯入太太帳戶,供其女兒在美國花用,在議會備詢時, 亦公款私款說不清楚,講不明白,到法院,檢調與合議庭的三個法官聯手想盡辦法袒護他,馬的,蔡守訓法官更用宋朝公使錢為其託罪,阿扁卻被判重刑, 何以服人?
對扁家是滿門抄斬,對馬家卻滿門縱放, 更何以服人?

去釐清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的性質及報銷會計規定再說!先作點法律功課,才來說話,矇著眼及心,是情緒性的!

理性、耐心看完1200頁判決書,再來論斷!

法律是看證據的!

台灣阿Q2009/09/13 10:18回覆
5樓.
2009/09/13 04:34
都是這樣的。
那當然,對綠的重判,司法公正;對藍的重判,司法不公。哪一代不是如此?哪一個藍委員被判有罪時沒有不大叫司法不公的?
4樓. angel8888
2009/09/12 22:14
誰叫她全家都參與 A 錢

沒有「滿門」吧

黃睿靓哭訴她們的女兒還小

成長的過程中不能沒有父母

法官還特別給她緩刑

吳淑珍不但沒有感恩也不領情呢

自作自受

3樓.
2009/09/12 22:13
財產應該充公

"陳水扁 一家財產" 可按 "陽 光 法 案" 其已申報之財產,  

于以保留 (罰款部分由此處扣鍰) 其餘動產, 不動產,

銀行存款, 股票, 債卷,...等等, 一概充公, 還財於民,

政府可用於, 重建災區, 以及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