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透過律師說司法要對扁家『滿門抄斬』,凡是咬出扁家貪污犯罪的事實都被判輕罪!
『滿門抄斬』?以陳水扁及吳淑珍所犯的錯誤、貪婪齷齪,及擁權撈錢的可惡程度,視國家法律於無物、棄道德良心及人民觀感於不顧,嘴臉傲慢、死不認錯的態度,蔡守訓法官判陳水扁及吳淑珍無期徒刑、全家才罰8億,跟扁家目前曝光資產10億多,只是剛好而已!我還覺得太輕了哩。
如不是貪污罪,已修法降低刑度,沒有死刑,這行為跟清乾隆年間的和珅一樣,判處死刑都不超過!
而滿門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黃睿靚...皆貪了人民、國家的錢,用了國務機要費、洗錢,當然皆是污了人民的納稅血汗錢,全家去吃高級料理、用名牌、生活育樂享盡富貴、由人民所支應,何其可惡!受國家法律制裁、本就才有公道。如無罪!那要這不能為人民納稅血汗錢把關的司法何用?哪民主法治的國家有何用?
所以台灣的法官能不管你是什麼人、你家身份地位如何、你家有多少人共犯及幫助犯,都一律依法、依證據判罪量刑,絕不徇私!這才是回應人民對司法的期待!
這次司法終於不再顧慮政治惡勢力、不計毀譽,『我心如秤』的判決,是台灣司法的新頁,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歷史的突破及成就,值得乾一大白!
所以吳淑珍對於扁家的司法判決,應該自我省思行為惡劣!哪能責怪司法?連出庭都用貪污錢,裝飾著名牌滿身繞、不管社會觀感的人,在人民的心中,不『滿門抄斬』,那能消人民之怒?
德行敗壞!有罪必究!剛好而已!絕不太超過!
不然台灣的民主法治何以進步及彰顯?何以能讓人民期待、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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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樓.2009/09/14 10:27還有勇哥與哈妮
想到我們還幫他們家的寵物"勇哥"與"哈妮"付了美容清理費 就一肚子的xxx - 11樓. frank0606062009/09/14 04:46123
to ricenoodle
腦袋搬家的才合理 (底下那文)
- 10樓. ricenoodle2009/09/14 01:05該判死刑才合理
該判死刑才合理
- 9樓. ricenoodle2009/09/14 01:04該判死刑才合理
該判死刑才合理
- 8樓. 野口女2009/09/13 14:09滿門抄斬
只斬他們一家 滿門貪污也只他們一家貪得到而已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 7樓. 浮雲任游2009/09/13 09:45沒有看到反省
一而再現的歷史..
沒有看到反省..
浮雲任游 - 6樓.2009/09/13 06:50那他,馬的特別費呢?
馬的特別費, 公然匯入太太帳戶,供其女兒在美國花用,在議會備詢時, 亦公款私款說不清楚,講不明白,到法院,檢調與合議庭的三個法官聯手想盡辦法袒護他,馬的,蔡守訓法官更用宋朝公使錢為其託罪,阿扁卻被判重刑, 何以服人?對扁家是滿門抄斬,對馬家卻滿門縱放, 更何以服人?
去釐清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的性質及報銷會計規定再說!先作點法律功課,才來說話,矇著眼及心,是情緒性的!
理性、耐心看完1200頁判決書,再來論斷!
法律是看證據的!
台灣阿Q 於 2009/09/13 10:18回覆 - 5樓.2009/09/13 04:34都是這樣的。
那當然,對綠的重判,司法公正;對藍的重判,司法不公。哪一代不是如此?哪一個藍委員被判有罪時沒有不大叫司法不公的? - 4樓. angel88882009/09/12 22:14誰叫她全家都參與 A 錢
沒有「滿門」吧
黃睿靓哭訴她們的女兒還小
成長的過程中不能沒有父母
法官還特別給她緩刑
吳淑珍不但沒有感恩也不領情呢
自作自受
- 3樓.2009/09/12 22:13財產應該充公
"陳水扁 一家財產" 可按 "陽 光 法 案" 其已申報之財產,
于以保留 (罰款部分由此處扣鍰) 其餘動產, 不動產,
銀行存款, 股票, 債卷,...等等, 一概充公, 還財於民,
政府可用於, 重建災區, 以及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