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氣爆雖然在雄檢袒護下高雄市長陳菊在「廢弛職務釀成災害」部分獲不起訴,但是人在做,天在看,若說死了這麼多人,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就這樣被幾個官給搓掉,那災民豈能心服?
有關係就沒關係?陳菊會不會被起訴只在於一個檢察官決定!
但!人命關天,此次事故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陳菊能兩手一攤拒絕賠償了事?高雄市政府沒有管理上的疏失?沒有人謀不彰之處?用個代位求償,禍首把責任推給主凶李長榮化工就不用負責任?
高雄人好幸福,好眼光!選出一個打「太極拳」高手,推給中央,推給李長榮,就是陳菊「脫光」?
雄檢依失火罪、準失火罪、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起訴1991年至1992年間承辦排水箱涵施工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員三人、榮化公司董事長、榮化大社廠廠長及氣爆當晚輪值的榮化員工四人和華運員工三人等共12人。可見高雄市政府絕對要與李長榮共同負起賠償及刑事責任。
依國賠法第二條,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三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管高雄市府官員的職務執行怠惰,還是下水道的公物管理,氣爆的發生絕對是有因果關係,不是陳菊睜眼說瞎話就能卸責的!
「市府全沒責任,這說得過去嗎?」高雄氣爆二百廿戶受災戶向高雄市政府請求國賠,市政府發公文給氣爆戶拒絕賠償,這擺爛推卸責任的態度,陳菊實在很可惡!
看來要找回公道,受災戶只有法庭上見,向高雄市政府提出公法上的賠償請求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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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蜘蛛蝴蝶刀2015/04/08 14:03
(24) 白色正義社會聯盟 - Mobile Uploads
「市府全沒責任,這說得過去嗎?」
那這樣要求管線的總公司搬到高雄市有什麼意義?這不是打自己臉嗎?所以錢高雄市收,出了事責任還是中央是嗎?廠商不是都要繳管線費嗎?只收錢不用管?到底什麼時候要公佈捐款流向明細?
高雄氣爆二百廿戶受災戶向高雄市政府請求國賠,市政府確定拒絕賠償,災民們看到市府把氣爆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又氣又無奈。........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 4樓. 蜘蛛蝴蝶刀2015/04/08 11:10
- 3樓. frank0606062015/04/08 00:36氣爆戶擁菊連任,我們還置喙甚麼?
- 2樓. 麥芽糖2015/04/07 21:31氣爆捐款,雄市府中飽
令人髮指




- 1樓. 灣 叔2015/04/07 20:14太陽花呢,出來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