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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老師有陰影,那老師被打的陰影怎麼辦?
2024/12/0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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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怎麼變成這樣?打老師的小孩,不僅老師不能提告,不然就千該萬死,不是市長要嚴懲說不適任,不然就是律師罵被打的老師,在校園老師被國小學生打,只能教育,不能提告。而去校園經父母同意帶到警察局做筆錄,還要被記申誡,那以後就說以後若是學生在校園打老師,或是殺人,都不可以進校園。真是扯!
不尊師重道就算了,現在老師被打還要先用「教育」的大帽子壓他,不能先當個人告打人的小孩,之後再當老師教育小孩嗎?只能當老師不能擁有一個人該有的法律權利?就是只能當老師、不能先當人?打人的小孩有陰影,那被打的老師的陰影怎麼辦?
台灣這社會真是鬼扯蛋!以後老師在校園被學生打,還有包住自己內心的陰影及傷痛教育「施暴者」,不然就會被社會罵、被市長罵、被民意代表罵。這樣是把老師當狗,還是當神?
過與不及都是不好的!現在對學生的保護捧上天,對老師的保護比狗都不如。以後老師被學生打,還要擠出笑臉「教育」他,因為老師不能有人的尊嚴及情緒,受傷了自己舔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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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3031012024/12/03 09:4112歲兒童或已發育如15-16歲青少年 師生溝通或有難處 或有霸凌同學行為
老師校方日常應有掌握 並應與家長聯絡溝通 防範未然*政府遷台 即開辦國民學校六年的國民義務教育 保障孩童的受教權
*民國57年 依國民教育法 國小國中屬於義務教育範疇 其主管機關為各級行政市縣政府
既然是義務教育 學校及主管機關責無旁貸這位小六生第二天向老師道歉 老師卻報警處理
何以不是事發當天?
老師報警處理(校方老師有無另行)通知家長到校?校方知曉 是否也同意或建議老師 事發次日報警處理?
警察可以進入校園? 將 向老師道過歉但老師不接受的小六生帶走?可否立法修法明訂 行為乖張的受義務教育學生 學校可直接報警處理 不須主管機關核可
或 仿一致決的大法官一樣 1-6年級各班級任老師必須一致決同意
任何犯上學生不聽誨勸者 一律由校方全權處理
可由警察直接進入校園 將該校(12-13歲小六)學生帶走 製問筆錄??? - 2樓. frank0606062024/12/03 07:13我覺得警方(法治)與學童(學校教育)都有加強教育的空間
盧秀燕對雙方震怒,我覺得是對的 - 1樓. 安心2024/12/03 06:58倖豬夯灶,倖囝不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