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發函給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查明民眾黨新就職立委李貞秀的國籍是否符合《國籍法》的規定,並對外公開說明後續的處理情形;同時,內政部長劉世芳也表示,已將法律相關條文送立法院秘書長參考,若韓國瑜仍不處理則可能需要到憲法法庭解決。

顯然,本應保障人民參政及服公職憲法權利的憲法法庭,現在卻成了專為政府侵害人民權利整容的「醫美診所」。而當前韓國瑜仍宜「以不變應萬變」,畢竟還未到必須處理的時機,大可靜觀劉世芳要以什麼理由前往憲法法庭「掛號」?

李貞秀在中選會頒發當選證書和就職宣誓典禮時,有立法院人士指出,立法院只是辦理就職報到的程序,既不是執法單位也沒有任何權力解立委的職。同時,立委就職前要簽署有無雙重國籍或放棄國籍的切結書,但立法院基於信賴原則,並不會特別去調查。

事實上,並無任何法律規定立法院可於立委就職時就必須完成對其國籍的調查,乃至於決定是否解職立委。即使依民進黨主張李貞秀應適用《國籍法》第20條第4項的規定,需要確認其是否已放棄外國國籍及做出處理的時機,也應該是在她就任屆滿1年後的事情。因此,韓國瑜最多回應「現在只須歡迎及協助新同事」,以及「現在並無發生有法律規定須即刻處理的問題」即可。

民進黨在李貞秀還未上任前就發動了政治鬥爭,大方向是為貫徹賴總統的「兩國互不隸屬」和「國安17條」的政策,即使違憲違法也硬要開出這條「務實台獨」的道路。何況,之前已有卸任的陸配縣議員及在職村長被解職的案例,繼續鬥爭白委李貞秀不僅因已無回頭路,還因立委的職務更高,必須先發制人和擺出更大的陣仗與攻勢。

以「國家安全」為由把陸配列為重點「管束」的群體,正是源自於賴總統「國安17條」的政策指引。所以,當前政府政治之刀砍向陸配時,根本不在乎此舉擴大了社會歧視,更剝奪了陸配參政及服公職的憲法權利。

陸配擔任立委原本應是台灣自由民主的美事一樁,只因目前是台獨政權執政,陸配已成為擴大管束或打擊的對象,且可用來作為開闢政治鬥爭戰場的引火線。

民進黨既然已扭曲法律而承認「中國」是我國《國籍法》中的「外國」,就不能不承認「我國」是《中國國籍法》中的「外國」。基此,民進黨應承認《中國國籍法》第9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效力,認定李貞秀已喪失了「中國國籍」。

若能如此,民進黨還可以此正告對岸,我國正是你國《國籍法》中的「外國」。否則,認定所有陸配都是「雙重國籍」者有悖於「兩國論」,因此只是政治鬥爭而已。

(作者為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