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訓練深度學習與台灣整理公共財產政策
2026/05/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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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台灣電子產業,包含桌上型、筆記型電腦等硬體的生產與輸出,非常發達,但是電腦軟體較進國家,顯然落後。現在台灣半導體及AI設備生產技術一樣先進,但是AI軟體一樣落後。顯然現在台灣的AI政策,與幾十年來的電子產業發展,同出一轍,硬體先進,軟體落後。於是:
我問:目前哪些國家,針對AI深度學習,而有整理公共財產供AI使用的政策?
ChatGPT回答:
目前全球已經有不少國家,開始把「公共資料(public data)」或「政府持有資料」視為國家級 AI 戰略資源,主動整理、開放、標準化,甚至建立專供生成式 AI 訓練的大型資料庫。其背後思維,已從早年的「政府資訊公開」進一步轉向「資料主權(data sovereignty)」與「主權 AI(sovereign AI)」。
大致而言,可分成五種模式:
1. 政府主導的公共資料開放
2. 國家級 AI 訓練資料庫建設
3. 公共文化資產數位化供 AI 學習
4. 官民合作的資料共享制度
5. 法律上明文允許 AI 訓練利用資料
其中以日本、法國、韓國、新加坡、歐盟、美國最具代表性。
一、日本:最完整的「AI 訓練合法化+公共資料戰略」
(一)法律面:著作權法第30條之4
日本是全球最早明確立法允許 AI 深度學習使用著作的國家之一。
日本《著作權法》第30條之4,基本上允許:
只要不是「享受作品內容」為目的,而是資訊分析、機械學習、深度學習等利用,即可不經授權使用著作。
這使日本成為全球 AI 公司極重視的訓練基地。
相關政策主要由:
• 日本文部科学省
• 日本經濟產業省
• 日本數位廳
共同推動。
(二)公共資料戰略
日本並不只是開放資料,而是開始建立:
• 行政資料標準化
• 地理資料庫
• 醫療資料聯盟
• 國立圖書館數位典藏
• 學術論文資料平台
並與 AI 訓練整合。
日本《官民資料活用推進基本法》更明確要求:
國家應促進官民資料之機器可讀化與活用。
這已經接近「國家 AI 資料基礎建設」。
二、法國:把文化資產當 AI 國力
法國近年非常積極。
(一)Gallica 數位典藏
法國國家圖書館
長期推動:
• 古籍
• 報紙
• 文學
• 圖像
• 手稿
的大規模數位化。
其 Gallica 平台,實際上已成為法語 AI 訓練的重要來源。
(二)歐洲共同資料空間(Common European Data Spaces)
歐盟執行委員會
正在建立:
• 醫療資料空間
• 文化資料空間
• 農業資料空間
• 工業資料空間
目的就是:
避免歐洲 AI 完全依賴美國平台資料。
這是典型的「數位主權」思維。
三、韓國:政府主導 AI 學習資料建設
韓國近年政策非常積極。
主要由:
•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
• 韓國智慧資訊社會振興院(NIA)
主導。
(一)AI Hub
韓國建立大型國家 AI 訓練資料平台:
AI Hub
內容包括:
• 韓語語音
• 醫療影像
• 法律文件
• 自動駕駛資料
• 高齡照護資料
• 對話語料
許多資料由政府出資建置。
這已不只是 open data,而是:
「國家級 AI 訓練原料供應系統」。
(二)生成式 AI 指引
韓國政府 2024 年後更進一步討論:
• AI 訓練合理利用
• 公共資料再利用
• AI 學習資料合法化
方向與日本愈來愈接近。
四、新加坡:國家直接建立 AI Data Infrastructure
新加坡
是亞洲最早把 AI 視為國家治理工具的國家之一。
由:
• 新加坡智慧國家與數位政府署
• 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
推動。
特色
新加坡不是單純開放資料,而是:
• 政府統一資料標準
• 建立可信資料交換架構
• AI Sandbox
• 國家級資料治理
其 Smart Nation 計畫,實際上已形成:
「政府即 AI 資料平台」。
五、美國:聯邦較鬆散,但科技公司實力最強
美國
聯邦政府不像日本那樣集中立法。
但:
• NASA
• NIH
• 國會圖書館
• 美國政府 open data
長期提供大量公共資料。
例如:
• 氣象
• 醫療
• 科學
• 衛星影像
• 法律判決
都成為 AI 訓練的重要來源。
美國模式的特色
不是「中央規劃」。
而是:
公共資料+私人平台+市場競爭。
真正主導 AI 訓練資料的,其實是:
• OpenAI
• Google DeepMind
• Meta AI
• Anthropic
等公司。
六、中國:最強的「國家主導資料模式」
中國
近年其實已把:
• 政府資料
• 國企資料
• 城市監控資料
• 語言資料
視為 AI 戰略資產。
特徵
中國模式是:
• 強國家控制
• 大規模資料集中
• 政府與大型平台整合
例如:
• 百度文心
• 阿里通義
• 訊飛星火
背後都有龐大中文語料與公共治理資料支撐。
七、歐盟:從「開放資料」走向「資料主權」
歐盟現在最重要的方向是:
《Data Act》
《Data Governance Act》
《AI Act》
其核心思想是:
歐洲不能只有隱私保護,而沒有自己的 AI 訓練資料體系。
因此歐盟近年強調:
• 公共部門資料再利用
• 高價值資料集(High-value datasets)
• 機器可讀格式
• 跨境資料空間
八、台灣目前的問題
台灣其實仍停留在:
「政府資訊公開」思維。
尚未真正進入:
「AI 訓練資料國家戰略」。
目前缺點包括:
1. 缺乏 AI 訓練利用明文規範
不像日本第30條之4。
2. 公共資料碎片化
各部會:
• 格式不同
• API 不統一
• 品質不一
• 難機器讀取
3. 缺乏國家級 AI 資料平台
尚無:
• 台灣語料庫
• 法律語料庫
• 公共文化語料庫
• 政府 AI 訓練平台
的整體戰略。
4. 缺乏「主權 AI」概念
目前《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的討論,多半仍偏向:
• 開放資料
• 民間利用
• 行政效率
而非:
「建立台灣自己的 AI 基礎燃料」。
九、全球趨勢其實已非常明顯
未來 AI 國力競爭,很可能不只是:
• GPU
• 半導體
• 模型技術
更是:
「誰掌握可合法、大規模、高品質的訓練資料」
因此現在各國開始出現:
• 資料主權
• 國家語料庫
• 公共資料 AI 化
• 文化典藏 AI 化
• 國家級 AI Data Infrastructure
的政策。
而日本與韓國,已是亞洲走得最快的兩個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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