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諺『無奸不商』,現下「政商一體」者吃香喝辣,恐怕更羨煞了做小生意的。
阿男,讚喔!
近日重返聚光燈下的前總統府高官、前國策顧問阿男伯實在厲害。歷經藍色版黑金、綠色版黑金,不但一路逢源、一路有「伯樂」識千里馬、頻遇明主,且能一路逢凶化吉。投身綠色新主子後,更一度平步青雲、再創「政商」事業高峰。雖然歷經「東帝士陳由豪獻金」、「太平洋 SOGO」、「高捷之外勞仲介」、「高捷之濟州島 Casino 風雲」、「總統府內人頭炒股」諸事件,但是幾乎不動如山,更羨煞那些短繳了些許稅款、就被追到一個頭幾個大的小商人、小老百姓。
阿男,猛喔!
敵人環伺,好不容易抓到狐狸尾巴、找了個經濟犯梁董來捅阿男一下。誰知阿男早得高人指點,竟然當庭「舉手」承認收受 711 萬(區區小款)、當了一次「未成功」的司法黃牛。
敵陣營見到阿男被戴上手銬,立刻歡欣鼓舞、樂得口沫橫飛。其實,阿男之罪行於此案已被檢方自我設限於「詐欺」,既然『拿了錢不辦事』,連司法黃牛 - 妨礙司法公正都談不上、更別說「瀆職罪」啦。好樣的阿男、這麼一舉手,等於一肩攬下,誰也別想循線辦到其他任何人。
阿男,安啦!
- 先前「高捷之濟州島 Casino 風雲」事件,阿男「不過是」接受廠商價值四萬多元之招待,能有什麼事?
- 至於「府內人頭炒股」事件,阿男不是已經辭去公職了嗎?還能怎麼樣?
- 此次「冒充司法黃牛」事件,都已經朝詐欺偵辦、大不了「五年以下」,何況事主梁董、以搞了四、五十億的經濟罪犯也「不過」兩年之刑期,阿男頂多一年吧?還可以先緩後減「瞧」成幾個月喔......
至於阿男的「共榮圈」上上下下夥伴們,也無需擔心。前有「華磐」女負責人之例,行使一下「緘默權」、撐過去自然沒事。自然,最能讓阿男老神在在的,可能也是此共榮圈牽涉的廣度與高度;加上身為前主子的左右手,對當年那樁「來得妙」的糊塗槍擊案總有一些了解,更是阿男的無敵保命符呢!
所以說,頂多一年半載後,又是海闊天空。那些早已洗到瑞士、加勒比海小島等號碼帳戶(Numbered Account)的大把大筆,夠您老闔府榮華富貴過好幾世囉。
鄰居都是「笨蛋」?!
看看小島左鄰右舍,笨蛋還真多。
北有日本政黨因為黨工捏造一封假 e-mail 攻擊競選對手,搞得議員、黨魁都要下台、退出政壇。(這些人實在笨得可以,不知有沒有聽過台灣名產「非常光碟」?副總統都支持那是言論、出版自由呢!而且,議員誣陷對手、開醫院 A 健保費頂多被政黨停權嘛...『退出政壇』天天可以講,何必那麼認真呀?)
南有香港財政司(相當於經濟、財政部合體)司長,因為在調稅前「偷偷」先買了一台車,被疑為避稅,就引咎辭職。(夠呆!一部車都沒多少錢、何況是稅金?在台灣,搞一整條高鐵都嘛 OK 啊!)
再南邊些,十年前鬧得新加坡滿城風雨的一樁副部長級閣員自殺案,原來「只是」貪污八萬坡幣(現值 160 萬台幣)被揭發、「竟然」羞得以死謝罪。(簡直無法想像... 這種數目在台灣恐怕媒體都懶得一提;至於自殺嘛,台灣是有官員拿著小水果刀鬧切腹,可是... 在這警員可以隨地撿到鎗報業績的地方、未免太小兒科了....)
2006‧04
- 8樓. scubagolfer2006/05/23 14:53覆 ccliao sir
原來是指先前另篇...
小弟下面已覆:『雖然沒看過(非常光碟),不過現今已無出版法送審之規,所以是可以自行出版的。先抓、沒收等也的確沒道理。』所以,個人是支持出版、言論自由的啦!如果(非常光碟)是杜撰、毀謗他人,自有當事人控告之。反正小島法院忙翻了,多一樁而已囉?
至於揭弊.. 多如牛毛、亂槍打鳥嘛也通通中,大家就遵循副總統近日指示、努力揭啦!
- 7樓.2006/05/23 00:55......
"....(這些人實在笨得可以,不知有沒有聽過台灣名產「非常光碟」?副總統都支持那是言論、出版自由呢...."
所以選舉時就不能揭弊? 真的東西到選舉就變假的? 還是因為"司馬昭之心"所以是假的?
又, 那個政治人物揭弊是為了"天下蒼生"?還不是都為了選票? 民主政治就是如此
- 6樓. scubagolfer2006/05/14 15:38『非常光碟』?
呃... 『非常光碟』?本篇並未提到呢...

雖然沒看過,不過現今已無出版法送審之規,所以是可以自行出版的。先抓、沒收等也的確沒道理。
不過,如果是那麼好的除惡揭弊內容,何需等待選舉才來出?豈不「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動機?平時就宜快快公諸社會、造福大眾嘛!
- 5樓.2006/05/13 17:39Freedom of Speech vs. Free from Responsibility
言論自由保障的是說的權力,不表示不必為所言負責.日本議員事件比較像"腳尾飯".只不過台灣的議員不必下台
所謂的非常光碟2,是人民基本發表言論的一種形式,跟版主在此發表文章毫無不同,絕對沒有道理還沒有發行就搜索偵辦的.況且,光碟內容的真偽,豈可只憑被批評者的反駁就可決定?即使光碟內容涉及毀謗,也是要在法庭上決定的.
假使內容所言是真的呢?誰都沒有看過吧.
- 4樓. scubagolfer2006/04/13 18:22Thaksin 塔信下台
泰國總理塔信,出售其創辦、持有的 Shin Co. 電信公司(上市公司)股權予新加坡半官方的淡馬錫(Temasek)投資公司,過程中以繁複的交易程序規避了鉅額交易稅。因而被轟到終於黯然下台。
以法律言,塔信並未違法。以商業行為言,甚至是樁漂亮買賣。不過,居總理位、不避嫌,大玩套利避稅,方致如此。
如果此事在台灣?當事人大概仍然「好官我自為之」厚顏下去吧(可能還要控告揭弊者)?人民也可能渾渾噩噩、不以為忤?大部份媒體則三分鐘熱度、已經去改追什麼緋聞了......
- 3樓. B2006/04/13 16:06
- 2樓.2006/04/13 14:25老闆--來碗"小南碗(米果)"
升斗小民的我只好來碗燒燒的"小男"碗(米果)解解饞,解解悶!
Henry 說的對極了.我曾要回應"阿邁仔"的一篇文章,結果只有好友才能回應.因此我只好以引用的功能,發表我的看法.請參考!
- 1樓. HenryYee2006/04/13 13:13阿邁仔,慘啦!
最近這陣子這裡的「政治名人部落格」有越來越多人經營的態勢,當然每個都很漂亮,但是我也相信那些一定都不是自己做的......^^
其中令我眼睛一亮的當然就是現在當紅炸子雞「阿男伯」的兒子---陳其邁的部落格是也。據說其部落格在阿男伯的醜聞爆開後遭人留言攻擊,但是我一上去看卻一點痕跡都沒,想必該部落格將剷除異己這個工作執行得十分徹底。那麼話說回來陳其邁真的很無辜嗎?我覺得一點也不!今天他支持他老爸,代表說他認為他老爸並沒有做這些犯法的事,可是一個這麼親的人會不知道他老爸在做什麼?如果知道卻還挺他的話,那代表他人格有問題!那如果他真的不知道呢?那我就要質疑他的能力問題!他的政治之路,其實我覺得是已經毀了,至少在我心中是這麼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