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寫了上一篇文章之後,發現有些網友的回應,跟那些不知道自己在抗議甚麼的學生一樣無知。都更條例到底是不是惡法?如果我們的基本原則是「政府無論在任何清況下,都不能侵害人民的財產權」的基本認知下,那麼都更條例的確是惡法!既然如此,是誰搞出這一部惡法呢?或許那些抗議的學生,該抗議的不是依法行政的台北市政府,更不是帶狗到郝龍斌家門前逛街,而是該到立法院,問一問是那些立委通過這個法案的?然後讓那些當初贊成的委員出來表態,要怎樣還人民公道!最好,還能把以前通過的都更案通通拆除,復原成原來的老舊建物,才是一個公義的台灣!
所以,版主個人非常贊成,馬上廢除都更條例!政府全面退出都更!管他環境有多差、建物有多老舊、也不用甚麼「台北好好看」,改成「台北自己看著辦」!從此之後,政府及警察不得介入任何都更案…不,如果廢除都更條例,就沒有所謂的都更了,應該說是「改建」!沒有了政府,一切回歸利益!大家各顯神通,各取所需!台灣才能真正的「民主進步」?
事情,真有那麼美好嗎?沒有了都更條例,建商就不會圈地了嗎?文林苑王家就能千秋萬代,屹立不搖?版主現在就可以肯定告訴大家,答案是「好好作夢」!當都更變成改建,這樣的純商業行為,如果發生在文林苑,會有怎樣的結果呢?
大家看美國的電影或是日劇的時候,只要是有關於幫派的,最常看到的畫面就是:一群凶神惡煞闖入民宅或是店家,威脅屋主:「如果你不把房子賣給我們,馬上搬家,我們就讓你好看!你也別想再做生意……!」這樣的情節,大家都應該有印象吧?只可惜,這種情節常常在真實社會中上演,而且各國都有!如果發生在台灣的文林苑,建商已經花了大把銀子,取得36戶的同意,但是王家兩戶就是不從!建商為了減少損失,儘快開工,是願意從給王家的7000多萬加碼成兩億,還是花個幾百萬找黑道擺平王家?這樣簡單的邏輯,應該不用版主來多解釋吧?
當有那麼一天,黑道侵門踏戶,來要你賣地賣房子的時候,不知道你還找不找得到300多個學生,幫你死守家園?不知道當警察雙手一攤,告訴你這是私人糾紛,也沒出人命,所以礙難受理的時候,你還有誰能找來對抗黑道?是電視上的名嘴?還是立法委員?或是每天在電視上放屁的大學教授?
恐怕到時候你會發現,你能找到的人,都直接間接拿了建商的好處!這個,才叫做「建商治國」!
到那時,不知道你還會不會懷念「有政府」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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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樓. 天使晴空2012/05/06 08:03這一點我看法跟你一樣
那天我也跟大老鷹姊姊隔空交火好久
世界沒他看到ㄉ那麼簡單
天空沒有他想像ㄉ那麼藍
台北市我那天看資料才得知
台北市有92萬戶住宅超過30年以上ㄉ有50萬
請問在國外20年ㄉ人家都已經認列拆掉ㄌ台灣ㄟ
都30年ㄌ以上ㄌ受限很多法規沒辦法動本人學這個ㄉ其實本來想寫篇這個文章但是要花好多心力作罷。
簡單講台灣法規不中不西四不像你相信嗎?
這個有歷史緣故因為早期台灣曾遭日本統治所以法規沿用JAS標準後來台灣光復了海龜派回來改用ACC在這個基礎上又用了一個CNS所以根本就很亂。
這個標準又交雜了很多歷史因素跟情感。所以很複雜很難三言兩語交代清楚。
簡單講台獨是一個面向跟中國統一又是一個面向。這個雖然很遠但是卻很清楚刻劃了我們現在面臨的難題。
如果跟大陸政治經濟統一了。台灣人沒有必要在台灣置產工作。台灣會是另一個局面的開始。
如果台獨了可以發展另外一個新加坡面向。以自由經濟特區來行使自己的區域規劃。會又不同。
現在不統不獨維持現狀。代表了什麼就是什麼都不能做。爛繼續給他爛。
很多歷史因素交雜出來的怪象。我們無解。
閱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5/10 18:25回覆 - 20樓. 張爺2012/04/02 18:25政府要有擔當
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是貪婪釘子戶
王家兩戶其中之一不臨建築線,有如完整基地內之孤島
難怪判決書說(不參與都更)損人不利己
王家說詞多非實情
政務官卻一味媚世 盡做鄉愿之表態
- 19樓. 路人Juno2012/04/01 11:39火災都更
版主:
罵政府不用本錢
就算政府不都更,建商也會自己來
到時面對的是黑道
我不知道好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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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說的是真相,但我不認為可以用黑道將這些問題合理化。
* 沒有證據顯示每個建商都會找黑道;
* 即使大部分或甚至所有建商都找黑道,政府及公權力應該出面保障每個民眾或機關能自己獨立做出決定。不過我擔心另一件事。 黑道去民宅威脅,只會找上一家(雖然過去有笨笨的黑道打錯或殺錯的例子)。 有時候有一塊地有違章建築無法開發,然後可能是其中一家火燭不小心或其他因素,突然一場大火燒光所有建築,馬上解決所有問題,開發及建築都能進行。 我希望在都市更新人人喊打的現在,這種"火災都更"不會重現,因為無辜的人會遭殃。
合不合理我不敢說, 但確實是現實!
不見得所有的建商都會找黑道, 但所有的建案都會有黑道找上門!
有的是要你變更設計, 有的要你綁某樣材料的規格, 有的要土方利益,有的要威脅或圍事
這些人都要錢,只是用不同的方式!
建商不用找, 黑道自己會上門!
至於放火這種小把戲, 以前很多! 現在已經落伍了!
- 18樓. 上大人-文化覺醒2012/04/01 01:17爽完的後果
人民對現實很挫敗﹐所以碰到可發泄的地方(罵了不必負責的對像)﹐就發狂地盡力幹﹗以泄心中之恨。但都更不是市長動議通過的﹐這案是拖了數年的案子﹐最後找個多數意見來行﹐落得萬箭穿心﹐眾人丟石而亡﹗郝沒有一分錢入袋﹐所謂事實都是媒體塑做的﹔報導只要突顯﹑暗示的官無理﹐商無良﹐民可憐﹐那些看了一半就發颷的國民們﹐就如洪水湧上﹐要死要活。
我早就說這家最後要國賠﹐以後什麼更都沒人搞了。台北地少人多屋舊﹐活該的。
- 17樓. 平埔佬2012/03/31 16:14徒法不足以自行
好法、惡法都是『人』執行出來的結果
建商利用法律漏洞強刧民地
市政府是用公權力監督,還是幫助搶劫?
看不懂嗎?
想必你也是火星人, 所以你的火星文我是看不懂
不過也無所謂, 我已經說了,請趕快廢都更條例
讓建商自己想辦法
相信你也不需要讓政府幫你面對黑道跟建商!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4/01 01:00回覆 - 16樓. 重殼蝸牛2012/03/31 14:34這釋憲 也不會違憲
那群立委沒有甚麼創意
因為這法律是抄先進國家的
從來都沒聽說有違憲的可能
民粹給地方首長的授權 竟然能抵抗 高等法院定讞的判決
前門驅狼 後門進得不只是虎 而是迅猛龍
別急 民粹的報應很快就看到
一點都沒錯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4/01 00:58回覆 - 15樓. 多硯坊 (休)2012/03/31 14:18談判破局
先別管法不法律
更無關居住正義
建商雙手捧兩億
歡喜開心搬家去
- 14樓. 路人Juno2012/03/31 10:23謝謝謝長廷
jun5238:
反正守法,是一套說詞,聽到「於法不合」會生氣,還要考慮合不合情理,又是一套說詞。在這裡也說不過你,那就不說了,要去修一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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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修完歡喜佛後心情好,歡迎再來謝謝謝長廷 :P
是要去玉皇宮嗎?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3/31 10:25回覆 - 13樓. jun52382012/03/31 10:04回版主,我沒其他意見了。
反正守法,是一套說詞,聽到「於法不合」會生氣,還要考慮合不合情理,又是一套說詞。在這裡也說不過你,那就不說了,要去修一修佛(^^)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謝謝路人Juno,市長我是不幹的,蒙田也幹不來波爾多市長,才說:當公眾利益要求背信棄義,顛倒黑白,殺戮同類時,讓我們把這類骯髒齷齪下流的差事讓給那些更機靈,更聽話的人去幹吧。
- 12樓. 草山2012/03/31 09:42版主:看過了! 謝謝!
我猜的出丹尼爾兄看過了,我所以貼出,只是方便大家知道而已。
週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