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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弊案」?台灣名嘴及議員的水準!
2010/08/3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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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新工處耗資13億2200萬委託工信工程施工、6千多萬委託昭凌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設計於97年7月開始進行「新生北路高架橋改善工程」,包含橋下的景觀改善,兩年的工期於上個月終於竣工。結果某些台北市議員在看了預算書後發現,有些植栽或工程的價錢與「市售價」差異很大,所以認為是弊案。其實真正懂得政府發包投標採購的人,看到這種新聞只會哈哈大笑,如果這也能叫做弊案,那台灣還真的處處都是弊案了!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很多人並不了解投標的過程,只憑議員斷章取義的資料,就認為有問題,結果被牽著鼻子走。既然我們要看新聞,就別只是看熱鬧,而要看門道!所以,我們就來看看這件事情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如果有接觸過公家工程或投標過的人都知道,有一個名詞叫做「總價決標」,也就是說,如果某個工程的得標價是十三億,那麼就是由得標的公司以十三億的金額來承攬所有的工程項目。以新生高架的工程來說,當初台北市政府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共有工信、皇昌、春原、福清和中華工程五家廠商投標,假設市政府的底價是十三億五千萬,若是五家公司的投標價都高於底價,就叫做「流標」,也就是說市府開出的價碼沒有人願意承做。若是廠商投標價低於十三億五千萬,則叫做「進入底價」,那麼就由市府依開標方式決定得標廠商。這個案子是以最低底價者得標,所以工信工程以十三億元得標。

事情還沒有這麼簡單,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全部工程內容包含結構補強、增設隔音牆、護欄更新、路面更新及景觀美化等,投標廠商資格以承攬主要工項之營造公司為主,所以營造公司仍有部分非主要工項(如植栽)必須分包。難道工信工程通通都能做?當然不是!所以工信必須把某些自己不會做的工程項目分包出去,例如「景觀美化」的部分。市政府的承攬商只有一家,就是工信工程。至於工信把其他非主要項目包給誰做,市政府不會也沒必要過問。要是有問題,北市府只要找工信負責就行了。工信付給景觀美化的下包商多少錢,市府也不會知道,反正總工程款是十三億,驗收通過就是給十三億。這樣大家應該有概念了吧?

新生高架的工程本來市府的底價沒那麼高,所以之前曾有一次廢標
五次流標的紀錄,也就是說廠商覺得沒有利潤,所以投標意願不高。尤其此工程招標是在2007年,當時正值原物料飛漲,關鍵材料如鋼材更是價格一日數變,如果價錢不加上一些物價調整的空間,誰敢投標?如果標到了,材料一直漲價,賠本生意誰要做?所以台北市政府新工處的承辦人只有一個選擇,就是提高底價,要不然一直流標,承辦人會倒大楣!承辦的底層公務員沒有任何好處,責任追究時卻是一大堆!簽的慢,你要負責,評選委員不來,你要負責,文書有錯,你要負責,廠商不投標,你也要負責,直到列管會議,主計跟財政單位在批鬥時,主管就開始威脅要記承辦人過,承辦只好跟課內討論如何「吸引」廠商,於是就編個好一點的經費或是好一點的利潤,好不容易標出去,因為落後,每個月都被列管被罵的很幹,這時審計還會來捅你一刀,貴單位發包不力,請查處。貴單位預算執行不力,請查處。貴單位昧於採購條文,未能於法外尋方設法積極理事,請查處。為何編列較好預算?請查處。而好不容易結案了,一不小心出了紕漏,換檢調跟記者來找碴。為什麼會多次流標,沒人管你,只會追究承辦人的刑責。大家看到了嗎?這就是承辦人的辛酸!

談到吵得沸沸揚揚的植栽價格,就更覺得這些名嘴跟議員不是蠢到不懂工程,就是另有居心!拿建國花市的花價來跟政府採購的植栽價格比,然後說貴多少倍所以有問題,更是笑掉人家大牙!公共工程的植栽重點不是「價格」,而是「保活」!大家在花市買了一盆花,如果回家養死了,會回去花市找賣花的人要一盆新的嗎?恐怕不會!但公共植栽不同!植栽為主之廠商主要施作之項目在種植草花
清運客土疏枝。其中疏枝(修剪樹木)只要施做數量夠大就會賺錢。若單純種植草花 因為還需後續保活 幾乎都虧錢 (草花每株7~8元 灌木每株35~45元),保活三到六個月,若是野狗亂跑便溺、行人到處踩、小朋友躲貓貓、半夜沒良心的阿桑偷拔,一概算廠商的!若是按照建國花市的零售花價,讓那些爆料的白痴議員去承做,恐怕他們會賠到傾家蕩產!

工程總價就是十三億,因為這是總價契約,所以若是有問題,應該檢討的是十三億是不是有問題,而不是一株花貴多少倍有沒有問題!有人罵市府承辦人沒有仔細訪價,請問大家,一項工程有多少預算細項?以新生高來說恐怕有上萬項吧?如果部分項目單價不合理就等於弊案,我想沒人敢當公務員了,想想工程承辦光要處理民眾陳情、重大案件查核、還有一堆積壓的公文,有時間對工項一一訪價嗎?例如建築物的水電材料林林總總這麼多,每種工項承辦人都懂嗎?承辦人手上會只有一個標案嗎?每一項都要訪價比價,那就請那些市議員去當當看承辦人!看他們有多少時間去訪價?

台北市政府將標案及承辦人移送檢調也無妨,就讓檢調看看有沒有承辦人在中間偷雞摸狗!沒有就該還人清白!如果這樣的招標能被視作弊案,那麼所有縣市政府辦理招標的基層公務員可能都要小心一點,因為你手上的標案,可能百分之百都是炸彈!

基層公務員都該死嗎?該死的,應該是那些不懂裝懂的議員跟名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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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14) :
54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2010/09/01 11:36
更正

我想三種人應該很少見

我想三種人應該很少見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了解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1:43回覆
53樓. 路人Juno
2010/09/01 10:06
誰有意見我就歡迎他提出來

瑩雪:

難道督導不週的行政責任不包含在所謂的"弊案"範疇之內嗎? 只有貪瀆才算弊案?我看恐怕綠營朋友會有意見吧~

=====

你在大學教書,你的學生在公車上對老先生揮拳頭,那麼你有監督不周的責任。

你負責這個花園的清潔工作,其他人發現一張紙屑,那麼你有監督不周的責任。

你做高雄市長,結果捷運施工時路上一個大洞,那麼你或至少你的工務局長有監督不周的責任。

誰有意見我就歡迎他提出來,不過我會把他標準用在他支持的人身上。

是的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1:35回覆
52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2010/09/01 09:52
如果一切都沒問題,那市政府為何要以背信罪名把昭淩移送檢調??

貓老大你的法律常識有問題。

如果你跟包商簽訂自地自建承攬契約,而承攬包商未能依約施工或有其缺失時,你一狀把包商告上法院,你能說是你自己有問題嗎?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移送檢調只是開始的標準程序
並不代表一定有問題
市府不見得是因為有弊端才移送
只是自清的手段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1:35回覆
51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2010/09/01 09:44
總價投標到處都有

我當初自地自建時,也是跟承攬包商簽訂總承攬價,至於細項價格有,但也只是粗略的價格,更不可能細到計算出所需水管各種規格總長多少、市價多少,包商計價都是採用決常補短的方式來計算總價。

另,我們買電腦,我們可以購買品牌電腦,也可以找一家專門幫人組裝電腦的商家組裝,如果自己有閒又有組裝電腦這方面的知識,也不怕遇到硬體不相容的問題,你也可以不辭辛苦跑遍各商場每一家詢價,分別購買市面上最低價的組件回家自己組裝。我想這三種人應該很少見,以我本身而言,我會組裝電腦,但我也只是找一家信任的組裝商家,選好所需配備,直接由店家幫我組裝好,這樣一來,比較不會出現硬體不相容的問題,最重要的是,當電腦有問題時,找直接找組裝店家也較容易找出問題來。另外,再看店家開出的估價單細別,有些零組件比其他商家貴,但也有些零組件比其他商家便宜,而總價則各商家都差不多。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沒錯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1:33回覆
50樓. 瑩雪
2010/09/01 09:42
督導不周的行政責任,可不是把錢放到自己口袋的責任。
難道督導不週的行政責任不包含在所謂的"弊案"範疇之內嗎? 只有貪瀆才算弊案?我看恐怕綠營朋友會有意見吧~
ㄓ這兩人被記過原因是"行政疏失", 就是未盡預算審查之責, 而非督導不周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1:32回覆
49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2010/09/01 09:13
業主如果要管每一層的包商,實務上可行嗎?
我自己自地自建過,有問題或有意見也只能向簽約的承攬包商反應,不能跳過承攬幫商,直接指揮小包施工。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是可以這樣做
但下包商沒有義務服從你的指揮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1:31回覆
48樓. 路人Juno
2010/09/01 04:51
歡迎你提出你的資料來源了

貓老大:

如果一切都沒問題,那市政府為何要以背信罪名把昭淩移送檢調??
了解了嗎??

如果你說記者亂寫,那就歡迎你提出你的資料來源了。  記住,不能用記者寫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27/today-fo1.htm

市政府昨將在植栽採購案公文上蓋章的新工處總工程司章立言予以申誡處分,承辦的新工處維護工程科長陳智盛記小過。政風處長楊石金說,新工處兩官員有督導不周的行政責任,但目前尚無事證涉及貪瀆,「沒有司法責任」,廠商昭淩公司只依照廠商投標金額的平均值列出單價,卻未詳查不合理之處,顯未善盡設計之責,涉及「背信」罪嫌,因此移送偵辦。

好吧,這兩位官員是督導不周的行政責任,可不是把錢放到自己口袋的責任。 

問題的始作俑者先出在昭淩公司,因為一切初始的預算是以昭淩的設計為基準
於是又牽涉到一個較深的層次:
「整個監督的過程中,市政府被的主計與政風單位哪裡去了?
為什麼會任由昭淩予取予求、照單全收?」

如果市政府的主計政風單位懂設計懂花的價格,就要它們設計就行了,幹嘛外包?

實務上可不可行才是重點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1:29回覆
47樓.
2010/09/01 04:00
唉,記者亂寫就有人亂信...
那位陳科長是先被記過處份後,當天晚上才call-in進去政論節目的
所以才被人說〞才剛被處份又出包〞....

乾脆啦,我再多嘍囉一點好了...

如果一切都沒問題,那市政府為何要以背信罪名把昭淩移送檢調??
了解了嗎??

問題的始作俑者先出在昭淩公司,因為一切初始的預算是以昭淩的設計為基準
於是又牽涉到一個較深的層次:
「整個監督的過程中,市政府被的主計與政風單位哪裡去了?
為什麼會任由昭淩予取予求、照單全收?」
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全項目訪價。但這是天方夜譚。

試想工程契約項目中有人、機、料,雜項。

人:有工率如何計算問題,
機:機具使用效率、機具使用數量、機具油耗...
料:五花八門的小細項、不同規格、樣式...
雜項:工具損耗...

假設工程數量、單價?、工地文書製作單價?
以會計人員的方式來算,算完你的民選首長已經卸任。
這個事件就是典型的政治事件,
最低價決標原則的總價決標已經確立契約承攬總價的正當性。
契約單價只是用以計算估驗款撥款比例的方式。(如無以往之不均衡標的情況,就不影響後續履約管理)


而政治事件就是你無法對大多數的民眾說明這些原因,導致的不同領域無法溝通。
這就是許多專業領域,都無法依事實來討論,引發非專業干預專業的事情。
至於那些政務官在事件發生當初,沒辦法簡短的陳述,說明其中原因且無弊案之情事。
導致波及常任文官,進而甚至影響政府機關工程部門業務執行。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22:50回覆
46樓. 路人Juno
2010/09/01 03:42
科長被處分是因為他說了不該說的話

貓老大:

就來看個事實就行:
如果版主所言為真,那代為決行的科長及總工程師憑什麼被記過調職??

=====

丹尼爾版主部落格文章的特色是版主和網友搜尋資料能力特強。

按照這篇報導,科長被處分是因為他說了不該說的話,而非簽了不該簽的公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813870.shtml

至於總工程師,留給你搜尋了。

他說"簡單疏失",應該是內部處分以後的事了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15:24回覆
45樓.
2010/09/01 03:06
理解錯誤
我公司也曾承包過政府工程, 但真的懶得調出法規來一一辯駁版主的論點。

就來看個事實就行:
如果版主所言為真,那代為決行的科長及總工程師憑什麼被記過調職??

建議看過此相關工程的單價細目表,再去了解昭淩與工信跟新生高標案的相對權利義務關係後,再來評論此事吧~~
只要有行政疏失,就可能被記過調職
網路上也有很多基層公務員為他們抱屈
但是行政疏失並不代表貪汙或圖利
很多事可大可小
怎麼處理或許隨情況而改變
這樣簡單的邏輯應該不難懂吧?

有犯法一定會記過.但記過卻不一定有犯法!

丹尼爾(Dan In TW)2010/09/01 03:1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