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道德經》79-1聖人是如何帶領諸侯的?
2016/11/2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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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道德經》79-1聖人是如何帶領諸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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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起首第一句非常難翻譯。和大怨必有餘怨,“和”明顯是個動詞,所以最前面的主詞不見了。主詞是誰?什麼是“怨”?
2. 首先要確認“大”是指天子。天子發出的怨是上對下的怨,上對下可以是口頭的埋怨申斥、嚴重一點就是處分。上是天子,下就是諸侯,這樣我們就找到了主詞。
3. 天子什麼情況下能正大光明的埋怨/處分諸侯?簡單推理,是大家公認的、諸侯該盡的責任沒做到。哪種責任?答案在第三句的“報怨以德”,上德不得38章已經下了定義,“德”總是圍繞著稅收在打轉,如今拿“怨”對應“德”,又是諸侯虧欠天子的事,答案呼之欲出:諸侯給天子的進貢不足數是也。
4. “必”有餘怨:進貢不足當然該罰嘛,但是為什麼“一定”遭致諸侯埋怨?再推理一次,因為諸侯認為不合理。進貢不足數當然是因為農民收成不好,誰願意沒事找罵挨?但從諸侯的角度來看:收成不好,天子也該負責,因為天子參與了實際操作!32章天地相合以降甘霖,35章執大象天下往,52章道生之德畜之,都是實際參與農民耕作的例子,直接參與就要負責,這合理吧?從古到今都是一樣的。
5. 順便先討論什麼是“執左契”。大家都知道這是古代訂定契約的辦法,細節不是很清楚,但是“左契”應該是契約中約定的執行條款,放在本章,顯然是指諸侯與天子訂定的契約:天子我參與你這國的農田耕作,告知今年播種時機,保證你這國豐收,你這國有良田三千但農民不足數,我就號召外地農民前來投靠補足人數,等等。所以豐收之餘你的稅收至少九百車,扣除發給軍士官吏貴族人的薪水還有你自己的用度再加上保命糧,剩下三百車就該進貢給天子我啦,左契就登錄了像這樣的條款。然後收成完畢進貢只有一百車,上面的故事就發生了。
6. 我相信,“左契”是周朝自周公以來的固有制度,事先和個別諸侯訂定進貢的數量,是個重要而且必要的動作,一則每個諸侯國的土地大小肥沃貧瘠不同,單位產出量不可能一樣,那要怎樣做到公平呢?要我的辦法就是擠到每個諸侯一樣窮!因為諸侯不能搬家,靠經驗最後也能訂出每個諸侯一樣窮的用度是多少,確實有辦法做到公平。二則多出來的財富藏在民間或者地方政府,都是禍患。財富多了就會貧富不均,這就是人心思利、貪瀆敗德的源頭,藏在諸侯手上更是問題。如何讓民間財富自動流到中央?顯然2800年前就已經有對策了。
7. 可惜大家都讀不懂老子五千言,西周的諸侯封建兄弟制做得到,而今天的我們卻做不到。早期的內銷企業,員工薪資、政府稅收、股東盈餘(含銀行利息在內)三者是差不多的,都在百分之十到十五,小小經濟奇跡,大家和樂融融。今天呢?貧富不均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大產量的超額利潤沒有流向員工薪資和政府稅收,卻扭曲為股東盈餘獨大,當股東的錢多到可以左右媒體民意的時候,毫無疑問,盛世已經結束,這個政體已經走進向下沉淪的單行道了。
8. 第三句“報怨以德”的解釋,想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今天我們使用報怨以德、以德報怨來形容做好事做善事,可是第四句“安可以為善”(怎麼能算是好事呢?)明明是譴責第三句,這要怎麼解釋?說文:報,當罪人也。報是加諸罪犯的懲罰。報怨就是對進貢不足的諸侯加以處分。怎麼處分?處分的標的是“德”,還是進貢:諸侯已經拿不出來了,你還堅持一定要諸侯馬上拿出來,那不就是餓死人也不管嗎?所以說“必”有餘怨,所以說“安”可以為善。
9. 接下來大家都解釋的很好,我就照抄了。只有最後一句還可以討論一下。天道無親,恒與善人,這八個字仍然透露出聖人的光芒,我相信“永遠幫助認真治理的諸侯們”這一條,一樣是“聖人術”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可能有人認為,這樣會和司法抵觸?這就是陪審團的好處,陪審團都認為可以(大家都認為對=正),那就是可以,這種法律就是活的。只有死的法律,才有司法和道德(大家都認為對但是有罪,大家都痛恨但是不處分)抵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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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道德經》79-1聖人是如何帶領諸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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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起首第一句非常難翻譯。和大怨必有餘怨,“和”明顯是個動詞,所以最前面的主詞不見了。主詞是誰?什麼是“怨”?
2. 首先要確認“大”是指天子。天子發出的怨是上對下的怨,上對下可以是口頭的埋怨申斥、嚴重一點就是處分。上是天子,下就是諸侯,這樣我們就找到了主詞。
3. 天子什麼情況下能正大光明的埋怨/處分諸侯?簡單推理,是大家公認的、諸侯該盡的責任沒做到。哪種責任?答案在第三句的“報怨以德”,上德不得38章已經下了定義,“德”總是圍繞著稅收在打轉,如今拿“怨”對應“德”,又是諸侯虧欠天子的事,答案呼之欲出:諸侯給天子的進貢不足數是也。
4. “必”有餘怨:進貢不足當然該罰嘛,但是為什麼“一定”遭致諸侯埋怨?再推理一次,因為諸侯認為不合理。進貢不足數當然是因為農民收成不好,誰願意沒事找罵挨?但從諸侯的角度來看:收成不好,天子也該負責,因為天子參與了實際操作!32章天地相合以降甘霖,35章執大象天下往,52章道生之德畜之,都是實際參與農民耕作的例子,直接參與就要負責,這合理吧?從古到今都是一樣的。
5. 順便先討論什麼是“執左契”。大家都知道這是古代訂定契約的辦法,細節不是很清楚,但是“左契”應該是契約中約定的執行條款,放在本章,顯然是指諸侯與天子訂定的契約:天子我參與你這國的農田耕作,告知今年播種時機,保證你這國豐收,你這國有良田三千但農民不足數,我就號召外地農民前來投靠補足人數,等等。所以豐收之餘你的稅收至少九百車,扣除發給軍士官吏貴族人的薪水還有你自己的用度再加上保命糧,剩下三百車就該進貢給天子我啦,左契就登錄了像這樣的條款。然後收成完畢進貢只有一百車,上面的故事就發生了。
6. 我相信,“左契”是周朝自周公以來的固有制度,事先和個別諸侯訂定進貢的數量,是個重要而且必要的動作,一則每個諸侯國的土地大小肥沃貧瘠不同,單位產出量不可能一樣,那要怎樣做到公平呢?要我的辦法就是擠到每個諸侯一樣窮!因為諸侯不能搬家,靠經驗最後也能訂出每個諸侯一樣窮的用度是多少,確實有辦法做到公平。二則多出來的財富藏在民間或者地方政府,都是禍患。財富多了就會貧富不均,這就是人心思利、貪瀆敗德的源頭,藏在諸侯手上更是問題。如何讓民間財富自動流到中央?顯然2800年前就已經有對策了。
7. 可惜大家都讀不懂老子五千言,西周的諸侯封建兄弟制做得到,而今天的我們卻做不到。早期的內銷企業,員工薪資、政府稅收、股東盈餘(含銀行利息在內)三者是差不多的,都在百分之十到十五,小小經濟奇跡,大家和樂融融。今天呢?貧富不均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大產量的超額利潤沒有流向員工薪資和政府稅收,卻扭曲為股東盈餘獨大,當股東的錢多到可以左右媒體民意的時候,毫無疑問,盛世已經結束,這個政體已經走進向下沉淪的單行道了。
8. 第三句“報怨以德”的解釋,想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今天我們使用報怨以德、以德報怨來形容做好事做善事,可是第四句“安可以為善”(怎麼能算是好事呢?)明明是譴責第三句,這要怎麼解釋?說文:報,當罪人也。報是加諸罪犯的懲罰。報怨就是對進貢不足的諸侯加以處分。怎麼處分?處分的標的是“德”,還是進貢:諸侯已經拿不出來了,你還堅持一定要諸侯馬上拿出來,那不就是餓死人也不管嗎?所以說“必”有餘怨,所以說“安”可以為善。
9. 接下來大家都解釋的很好,我就照抄了。只有最後一句還可以討論一下。天道無親,恒與善人,這八個字仍然透露出聖人的光芒,我相信“永遠幫助認真治理的諸侯們”這一條,一樣是“聖人術”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可能有人認為,這樣會和司法抵觸?這就是陪審團的好處,陪審團都認為可以(大家都認為對=正),那就是可以,這種法律就是活的。只有死的法律,才有司法和道德(大家都認為對但是有罪,大家都痛恨但是不處分)抵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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