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柏森
若將研究依照資料蒐集和分析的技術來分類,有量性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與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兩種。量性研究需使用統計數據來推導出結論,其資料收集與分析的步驟較為客觀嚴謹,且樣本數量較大並強調代表性。典型的量性研究方法有調查法(survey)、實驗法(experiment)、測驗法(testing)等,多需用到統計技術才能操作,因此也有人稱之為統計研究。Brown (1988:4-5)認為統計研究具有五項特性:
(1) 系統性(systematic): 操作統計研究必須遵循特定的程序或規則,這些規則使我們易於閱讀、詮釋和評論研究的結果,產生所謂的系統性。不過量性研究強調系統性並不代表其它研究方法沒有系統,而是為順利操作統計的技術,系統性是不可或缺的要求。
(2) 邏輯性(logical): 統計研究每一操作步驟中都蘊含嚴謹的論理邏輯,環環相扣,如果操作不當就會破壞其中的邏輯推論規則,因此量性研究對於操作程序規範得相當清楚,就是為了維護其論理的邏輯性。
(3) 實體性(tangible): 統計研究的資料來自於實際事物,例如學生的測驗分數或問卷填答的數據,都是將某種性質或事實量化成為具體數字,供後續的處理分析。
(4) 複製性(replicable): 統計研究的過程與結果應可供其他研究者再次複製,以重複驗證是否得到相同結果。而能夠多次複製的研究,其信度就會提高。
(5) 簡化性(reductive): 統計研究可將原本複雜紛亂的現象簡化為數據,並據以分析後會發現普遍性的模式(patterns)或關係(relationship),協助我們深入理解現象。
另一方面,質性研究通常是在自然的情境中進行,不像量性研究會有人為介入研究場域對各種變項加以操弄(manipulation)或控制(control),質性研究也不做抽樣和統計分析,不強調就研究結果進行普遍化的推論。常見的質性研究方法有人種誌研究(ethnographic research)、訪談法(interview)、個案研究(case study) 、 觀察法(observation)等。依照Bogdan和Biklen(2003:4-7)的看法,質性研究也有五項特性:
(1) 自然性(naturalistic): 質性研究是於實際的場域蒐集第一手資料,研究者本身即是最重要的研究工具。研究者通常必須長期前往或待在研究現場,使用器材蒐集各種型態的資料,深入瞭解該場域的時空脈絡(context),才能詮釋這些脈絡對於研究對象的影響。
(2) 描述性資料(descriptive data): 質性研究蒐集的資料型式大多是文字或圖像,而不是量性的數據。這些書面資料包括訪談逐字稿、實地札記(fieldnotes) 、相片、錄影帶、個人文件、備忘錄(memos) 、官方紀錄等。研究者在分析這些資料時會以審慎全新的視角來呈顯其豐富的內涵,而不會把它們視為理所當然的現象而忽略細節。
(3) 關注過程(concern with process): 研究一個事件或活動的結果當然很重要,但質性研究也很重視其間發展的歷程,才能理解形成結果的原因和影響。例如翻譯過程中包含各種翻譯策略的決定和使用,可使用電腦軟體translog來記錄譯者的電腦鍵盤使用方式,或使用眼動儀(eyetracker)記錄譯者閱讀文本的模式,藉以了解其翻譯心理歷程。
(4) 歸納性(inductive): 質性研究較向以歸納法來分析資料,由個別證據整合而成理論,是種從下而上(bottom-up)的論證方式。不像量性實驗常在研究前就訂有假設(hypotheses),之後再蒐集資料來證實或否證該假設,屬於演繹(deductive)或由上而下(top-down)的論理方式。
(5) 意義性(meaning): 質性研究非常強調事件或活動對研究對象所產生的意義。研究者以一個外來者的身份,想要瞭解研究對象在研究場域的內部觀點,就必須與研究對象建立和諧的關係並進行對話和互動,才能得知他們是如何詮釋自己在該場域中的經驗並建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