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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問:茶葉「過期」了還能喝嗎?
2026/07/29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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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有效日期之標示,應印刷於容器或外包裝之上,並依習慣能辨明之方式標明年月日。但保存期限在三個月以上者,其有效日期得僅標明年月,並以當月之末日為終止日。
2、非強制 2 年:
市面上常見的「保存期限 2 年」僅是過去業者的慣用標示。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與食藥署重申,法規並未設定茶葉效期的上限,業者應對產品效期內的安全負全責。
3、老茶與普洱茶的特殊狀況
雖然老茶、普洱茶在良好保存下具有「愈陳愈香」的特性,但只要在台灣市場上以「市售包裝食品」形式販售,依然必須標示有效日期。這意味著即便是可以存放數十年的茶餅,業者也必須依據科學評估在包裝上印出一個明確的有效截止日。
4、茶界人士表示,目前法規不切實際,希望政府能採取適當管理辦法,避免業者成天提心弔膽 擔心被檢舉。
目前茶葉被列入食品規範,事實上,茶葉如保存得宜,未受陽光直接照射、高溫及受潮等,就能永久保存,很多陳年老茶、普洱茶、比賽茶…等經長時間自然轉化,使得茶口感、風味及茶物質更佳,但受限法規須明定有效日期,與實務面不符。
還有:老酒、老梅子、老菜圃(蘿菠乾)、蜂蜜、酵素…等都有此問題。
5、至於茶葉過期跡象,包括受潮、發霉或異味,因此當包裝受損或內部水分過高,茶葉會發霉並失去香味,若出現霉味、陳舊味或酸味等異味應避免飲用。要判斷茶葉是否變質,可從外觀、氣味和沖泡後味道來確認,發現異常時建議立即丟棄確保安全。
來源:今周刊、google與台灣茶訊整理
全站分類:知識學習 其他
自訂分類:茶與養生及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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