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不斷發生之有毒食品事件一再重挫新政府劉內閣形象,從毒奶,含毒銨粉到毒高粱酒,新任署長左支右絀,疲於奔命,其嘻笑的態度亦引起立委諸公的撻伐。日前聽聞政府因為層出不窮之食品含毒問題,而希望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本報基於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之立場,謹提出以下看法,望執政團隊深思之。
一、食品製造販售商,基於永續經營與商業道德,原本就有保護消費者之立場,自有確保原料來源安全之責任。如今為了求取最高利益,完全不顧慮來源之產地與成分,自然有悖於企業經營之道義責任。企業將檢驗之責任推托給政府,甚是荒謬。
二、衛生主管機關亦有其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利益之權責,過去八年之政府未多加考量,幾近全盤開放大陸原物料進口,本有其風險;進口之後又未加以採樣檢驗,更是失職於後。
三、劉內閣執政近半年來,諸事均以舊思維來因應,殊不知民意如流水。林前署長誤闖政治叢林,百日即宣告離職。而葉署長彷彿身段極軟,凡事嘻笑應對,並以親身體驗來化解民怨,毒奶如此,油條亦如此。民間製造之高粱酒中非法含正己烷,署長是否也要在鏡頭前乾幾杯才算盡責?然這又豈是為人父母官應有之作為?
兢兢業業,戮力從公是執政的基本態度;如何防危杜漸,以安民心,才是執政應有之道。「笑罵由人,好官自我為之」不是二十一世紀民主國家之風尚。
基於此,為維護台灣食品與農產品既有之良好形象,建議新內閣應盡快建立一套完整之檢驗機制與食品處理流程,以全面而有效率的因應現今開放交流的食品衛生市場。不論是原物料或進口食品,都應具備有適當之檢驗合格之證明方能陳列販售。這其實是本應該就具備的條件。
不應該是疊床架屋,為特定目的,設立新單位,卻荒廢行之久遠之食品衛生處或藥政處之編制。若是原有之資源人力不足,應盡快補齊,或委由民間檢驗機構協同處理。更應該盡快確立釐清政府與廠家相關責任。不該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為千萬種食品焦頭爛額,檢驗忙得不可開交。應當交由民間與商業機制去面對自家產品的安全性,自行納歸在產品風險管控之成本中。政府應嚴加督導,一旦發生違法添加或是意外污染,就應當依法行事,開單告發或是吊銷執照,以確保民眾食得安心。如此一來,台灣食品與產品的信譽方能被維護,不止國內,國際間自然對台灣產品的價值有很高的評量。商家自然能蒙受其利。很多以前被大陸製造廉價的劣質商品所佔據的市場,自然會流回國內。低價傾銷本就是不歸路,質優味美,正是台灣農產食品競爭之長處。
再次規勸新執政團隊,要有「苦民所苦」的心態,不能再有過去舊官僚思維,以教化民眾的角度處理新事物,不然會有吃不完的油條、喝不完的牛奶,民眾對新政府的信心迅即崩解,台灣產品的商譽亦將一敗塗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