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元章第五十二
天下有始(道生一)。以為天下母(一生二)。
妙法元君注曰。始。即無名天下之始。無極也。自無極而太極。無不終無而有矣。有。非即有名萬物之母乎。惟母能生萬物。然不有箇始。母從何有。故曰天下有始。方以為天下之母也。
既得其母(二生三)。以知其子(三生萬物)。既知其子(夫物芸芸)。復守其母(各復歸其根)。沒身不殆(常存)。
又曰。子者。母之所生也。天下未有無母之子。道生萬物。則得萬物之母矣。得其母。則凡充滿於宇宙者。皆道生之子也。以母知子。何事推求。苐子母有相顧之義。倘子日逐於馳騁。而全缺定省溫清之道。雖博得箇爵祿以榮親。而母之精神念慮。巳隨其子消耗無幾。勢不將淪於殆乎。彼滯於有而不復反於無者。
何以異是。故曰既得其子。則必仍完守其母。方不至殆厥終身也。
塞其兌(寡言惜氣)。閉其門(收視返聽)。終身不勤(不勞而治)。開其兌(內境出濟)。其事(外境入)。終身不救(永絶道根)。
又曰。兌者悅也。門即理欲之門。言母既當守如是。則當從事於淡泊清靜。而無所用其滋擾矣。天下紛紜。類起於心之多悅。而理欲之交不克貞耳。惟塞其悅之之心。閉其理欲之門。相與於無相與。則終身克全於道而不勞。是為不勤。反是而不惟塞之。轉以開之。不惟閉之。反以濟之。將攻取日深。陷溺日甚。既失其母。並害其子。此其人之終身。尚可以救援也乎。
見小曰明(虛中則明)。守柔曰強(剛中則強)。用其光(照耀金庭)。復歸其明(聖日聖月)。無遺身殃(心無一塵)。是謂襲常(直下承當)。
又曰。恒情每重大而輕小。而不知小即大之階。涓涓不除。遂成江海。炎炎不滅。遂至燎原。是皆忽小之明徵也。塞而閉之。是以其所見之真。謹而守之。尚不謂之明乎。凡事退後。視有如無。而絶不與物爭得失。其桑甚矣。然惟桑斯能不敝。不敝而尚不謂之強乎。人生耳之能聽。目之能視。鼻之能嗅。口之能味。皆所謂光也。以神運之。不以欲滯之。便謂之用其光。聖人塞兌閉門。非全絶意於物。第以神運之。用其光而巳矣。雖用其光。又不欲使光之盡洩也。仍聚其精以還本明之體。如知子守母之謂。故能復歸其明。而不使少有滲漏以遺身殃。如是則不溺不焚。不凋不殘。而得以常生常明。相續而不絶矣。襲訓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