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八洞仙祖分章合註 39
2026/09/3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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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明章第三十六
將欲噏之。必固張之(一閤一闢)。將欲弱之。必固強之(一動一靜)。將欲廢之。必固興之(若存若忘)。將欲奪之。必固與之(舍用得宜)。是謂微明(幾微先兆)。
孚佑帝君注曰。歙噏。合也。張。開也。將欲噏則先張之。必張而始能歙也。以此推焉。將欲弱其兵。必先驕其心。如晉文退舍以驕子玉是也。強。驕也。且將欲廢其事。必先示以興。將欲奪其地。必先與以賄。如晉獻賂虞以取虞地是也。以上四者。有似管仲孫武之謀。曾大道而顧若是。第仲武任術。君子任理。任術則流於詭譎。任理不失其光大。此所謂哲人知幾。知幾其神之謂。是謂微明者。明之深而微也。八之字。俱指物言。
柔勝剛。弱勝強(柔弱常和,用剛必敗)。
又曰。齒剛易折。舌柔長存。聖人之所以欲噏先張。欲弱先強。欲廢先興。欲奪先與者。以柔能勝剛。弱能勝強故也。
魚不可脫於淵(心不離乎道)。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可與立不可與權)。
又曰。魚以水為宮。亦依水為勢。當其浮沉於淵。鼓鬣揚鬐。雖強有力者莫之能勝。魚固居剛矣。迨脫淵而陸。則失其所恃。而生殺一聽乎人。不又剛即於柔乎。是故聖人無時無處。不出於柔。而天下之剛者卒莫能勝。此大明之終始。而國之利器也。國之利器。惟有道者自喻之。而不可出而喻諸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