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祖李淵在隋朝末年時是隋朝的山西河東撫慰大使、太原留守、唐國公,因此當反隋義軍四起時,隋煬帝楊廣詔令李淵出兵鎮壓。當時李靖還是馬邑(今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郡丞,在李淵招兵買馬時便察覺他真正的意圖,就偽裝成囚徒要前往江都(揚州)向隋煬帝告密。當李靖抵達京城長安(大興城)時,李淵在太原打著尊立留守長安的代王楊侑的名義正式舉兵,關中地區也已經大亂,道路阻塞難以遠行。因此使得李靖無法再繼續前行,被迫滯留長安。
同時,聽聞李淵在太原正式舉兵起義,李淵的長子李建成與老四李元吉、老五李智雲(原名稚詮)等人聞訊要趕往太原與父親會合,卻因關中大亂導致年僅十四歲的老五李智雲遭隋朝留守京城的左翊衛將軍陰世師逮獲殺害。陰世師甚至將李氏的祖墳挖了只為了要嚇阻李淵,這下子就與李家的樑子結大了。
京兆郡丞骨儀、左翊衛將軍陰世師決意同心守城,然而刑部尚書兼京兆內史的老將軍衛文升(名玄,字文升,以字行)原本也該擔起守城抗敵之責,但害怕引禍及己,就以老病為由避居家中什麼也不管。結果就是當兵敗城破後,骨儀、陰世師、衛文升以及恰巧滯留在長安的李靖等人都成了階下囚。
李淵自然要報這殺子掘墳之仇,因此陰世師被殺是意料中事,然而他的兒女因年幼,李淵還是放過了他們。而且陰世師的女兒陰氏之後嫁給李世民為妃,生有排行第五的齊王李祐。
秉性剛鯁的骨儀雖是當時著名的正直清官,卻也因為他的愚忠-誓死效忠隋煬帝-讓李淵不得不將他也殺了。
「頗行詭道」的衛文升因真的啥事也沒做,李淵放他回家。僥倖獲釋的衛文升回家不久後便過世,享年七十七歲。(註)
當輪到李靖時,李靖高聲對李淵說:
「唐公平定關中,難道只為了報復私仇嗎?如果是為了天下蒼生,您現在就不能殺我李靖。」
李淵在與李靖一番交談後,很是欣賞李靖的才識與膽氣,加上次子、秦國公李世民也在一旁為李靖求情、勸說父親釋放李靖,李淵最終同意放人,李世民就將李靖納入麾下擔任禁軍的職務。
(以上其實掰過了,請見《小小說 – 李靖〈1.5〉+〈7.5〉》。接下來的內容有個疑問點,便是李靖在正史(《舊、新唐書》)記載中並沒有當過岐州刺史。這裡還是按照《大唐新語》的內容開說唄……
)
當李靖擔任岐州(原扶風郡,今陝西省寶雞市麟遊縣、西安市周至縣一帶)刺史時,有個某乙為了迎合當時唐高祖對李靖的猜忌,就故意捏造罪名誣告李靖意圖謀反。唐高祖命令御史某負責調查此事,並對他說:
「某乙狀告李靖謀反,若屬實你可以直接處分(先斬後奏)。」
御史某心理明白這是某乙誣告,但聖旨既下也只能遵旨而行。於是御史某帶著原告某乙一同出發去岐州與李靖對質,經過數個驛站後,御史某佯裝原告的狀紙不見了,不知落在哪個驛站,又表現得很驚慌害怕的樣子,故意遷怒負責管理行李的僕人(註)鞭打出氣,然後祈求原告某乙,說:
「李靖謀反的事實明確,我也親自領旨要徹查此案,但今日這該死的僕人竟然將原告的訴狀丟失了,還求你救我一命,再重新寫一份訴狀給我吧。」
原告某乙見事已至此也只能重新寫了一份訴狀交給了御史某。御史某隨即將新、舊二份訴狀相互比對,當中許多關鍵描述的細節多有出入,已然証明原告某乙的誣告事實。於是御史某立即押解著原告某乙返回長安要向唐高祖報告。唐高祖知道後大吃一驚,御史某將調查經過詳細上奏,於是原告某乙以誣告罪被處死,洗清謀反嫌疑的李靖也躲過了一場無妄之災。這位保住了大唐名將性命的御史某卻沒能留下姓名,真是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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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靖的故事,請見《小小說 – 李靖〈一〉靖北疆見微知憂》、《〈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完)》、《〈1.5〉+〈7.5〉》。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大唐新語》此處說衛文升也被殺,但根據《北史》·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四:(節錄)衛玄:
「義師入關,自知不能守,尤懼稱疾,不知政事。城陷,歸於家。義寧中,卒。」
也就是說衛玄(衛文升)是在獲釋回家後在家中過世的。
註:「行典」,隨行負責整理、管理行李與裝備的隨從或僕役。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六》.《舉賢第十三》.御史某
高祖以唐公舉義于太原,李靖與衛文升為隋守長安,乃收皇族害之。及關中平,誅文昇等,次及靖。靖言曰:
「公定關中,唯復私仇;若為天下,未得殺靖。」
乃赦之。及為岐州刺史,人或希旨,告其謀反。高祖命一御史按之,謂之曰:
「李靖反,且實便可處分。」
御史知其誣罔,與告事者行數驛,佯失告狀,驚懼,鞭撻行典,乃祈求於告事者曰:
「李靖反狀分明,親奉進旨,今失告狀,幸救其命,更請狀。」
告事者乃疏狀與御史,驗與本狀不同。即日還以聞。高祖大驚,御史具奏,靖不坐。御史失名氏,惜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