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高宗李治、顯慶二年,袁利貞(字義幹)出任太常博士,奉敕專侍周王李顯(當時還不滿一歲)日後的講讀工作。到了永隆二年,當時已由周王徙封為英王的李顯被立為太子,百官上禮,唐高宗打算在宣政殿會見百官及宴請命婦(官員的正妻),並安排「九部樂(註)」的演奏以示隆重。袁利貞上疏勸諫,說:
「臣認為用於祭祀或召見臣子的『前殿』,與皇帝處理日常政務的『正寢』,並不適合做宴請為命婦的場所;懸掛法令與告示的高大宮門(象闕),及宮室裡層的正門(路門),不是以戲曲歌舞為業的人為帝王表演的地方。請求陛下能同意安排別處宮殿宴請命婦,『九部樂』的表演人員從東門進入;至於這類同樣只是聚集在一起飲酒作樂的活動,臣恭敬的希望陛下能停止此類活動。如果是在麟德殿(註)或是其他場所,如此安排飲宴細節自是可以讓所有人感到陛下周備極至的恩惠。」
唐高宗當即下令將活動場地移往麟德殿。
到了餐會當日,唐高宗特地派遣中書侍郎薛元超(名振,字元超)去傳達口諭,對袁利貞說:
「愛卿的家族傳承忠誠剛直、敢於直言進諫的家風,你能進獻坦率地說出觀點而不加隱瞞,朕若不給予你豐厚的賞賜,又如何能獎勵鼓勵他人也直言進諫。」
就賞賜ㄧ百匹絲織品給袁利貞,並升任他為祠部(註)員外郎。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九部樂」,包含清樂、西涼樂、龜茲樂、天竺樂、康國樂、疏勒樂、安國樂、高麗樂、禮畢曲等九類中原傳統音樂、西域音樂及高麗、印度等域外音樂。每場演奏的終結曲目便是禮畢曲。
註:「三殿」,唐朝大明宮麟德殿的別名,由前、中、後三殿及樓閣廊屋組合成的複合建築,故稱「三殿」,位於太液池西面高地,為唐代皇帝宴請群臣的場所。
註:「祠部」,掌管祭祀禮儀、天文、漏刻(日晷)、國忌(國家重要紀念日)、廟諱(廟中神主牌位上的名字)等相關事務。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二》.《極諫第三》.袁利貞
袁利貞為太常博士,高宗將會百官及命婦於宣政殿,並設九部樂。利貞諫曰:
「臣以前殿正寢,非命婦宴會之地;象闕路門,非倡優進御之所。望請命婦會於別殿,九部樂從東門入;散樂一色,伏望停省。若於三殿別所,自可備極恩私。」
高宗即令移於麟德殿。至會日,使中書侍郎薛元超謂利貞曰:
「卿門傳忠鯁,能獻直言,不加厚賜,何以獎勸。」
賜絲百匹,遷祠部員外。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上.列傳第一百四十上.文苑上:(節錄)
袁朗,雍州長安人,陳尚書左僕射樞之子。……
……
從祖弟 利貞:(節錄)
朗從祖弟利貞,陳中書令敬之孫也。高宗時為太常博士、周王侍讀。永隆二年,王立為皇太子,百官上禮。高宗將會百官及命婦於宣政殿,並設九部伎及散樂。利貞上疏諫曰:
「臣以前殿正寢,非命婦宴會之地;象闕路門,非倡優進禦之所。望詔命婦會於別殿,九部伎從東西門入,散樂一色,伏望停省。若於三殿別所,自可備極恩私。微臣庸蔽,不閑典則,忝預禮司,輕陳狂瞽。」
帝納其言,即令移於麟德殿。
至會日,酒酣,帝使中書侍郎薛元超謂利貞曰:
「卿門承忠鯁,能抗疏直言,不加厚賜,何以獎勸!」
賜物百段。俄遷祠部員外郎,卒。中宗即位,以侍讀恩,追贈秘書少監。
《新唐書》.卷二百一.列傳第一百二十六.文藝上:(節錄)
袁朗,其先雍州長安人。……
……
從祖弟 利貞:
朗從祖弟利貞,陳中書令敬孫,高宗時為太常博士、周王侍讀。及王立為太子,百官上禮,帝欲大會群臣、命婦合宴宣政殿,設九部伎、散樂。利貞上疏諫,以為:
「前殿路門,非命婦宴會、倡優進御之所,請徙命婦別殿,九部伎從左右門入,罷散樂不進。」
帝納之。既會,帝傳詔利貞曰:
「卿奕葉忠鯁,能抗疏規朕之失,不厚賜無以勸能者。」
乃賜物百段。擢祠部員外郎,卒。
中宗立,以舊恩追贈秘書少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