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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蘇良嗣:官不與民爭利
2018/01/29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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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唐睿宗李旦/皇太后武則天臨朝稱制、垂拱元年,武則天工部尚書蘇良嗣為宰相、任納言、封為溫國公並出任西京長安留守。


由於自唐高宗李治晚年的永淳元年起,關中地區陸續發生饑荒,或許是因為朝廷中仍然忙著政爭(皇太后武則天廢黜唐中宗、鎮壓起兵反事件而無心賑災,導致災情嚴重時連京城長安一帶都出現人吃人的慘劇,雖然經過一年多到了眼下的垂拱元年,情況應該也僅僅是略有緩解而未完全平復。


當時的司農官員曾建議以宮中冬季時窖藏剩餘的蔬菜賣給百姓,原意是為了協助舒緩農作物短缺,但是當負責管理京苑的尚方監裴匪躬也提出販賣禁苑中的蔬果為朝廷謀利的意見時,這原本的助民美意就很明顯開始變了調。不過武則天認為此法可行,就在這份申請公文上以「墨敕」(黑筆批示,非緊急、絕對的指示)後交給宰相蘇良嗣覆核,蘇良嗣覆核的判詞寫道


「昔公儀相魯,猶拔去園葵,況臨禦萬邦,而販蔬鬻菜。」


是說從前春秋時期、魯國的博士公儀休擔任魯國國相後,以自身為表率遵奉法度,曾命令為官者不許和百姓爭奪利益、身為大官者更不許占小便宜。


當時,王公貴族甚至大戶人家都有自家的菜園,由專門的奴僕負責種植、照料這些蔬果以供給主人家食用。而一般的百姓以及前述的奴僕等只能食用種植技術質量不高所生產、甚至是直接採集產於野地中的菜蔬果子食用。


任相後的公儀休,在吃了自家生產的蔬菜後感覺味道很鮮美,就親自將家中菜園內的葵菜都拔除了。不但如此,公儀休見到老婆織出的布疋品質很好,就立刻將老婆趕出了織布房,還一把火將織布機給燒了。人們問他為何要如此,公儀休說:


「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

(難道要讓農民、一般讀書人、工人們家中的婦女因為我老婆的織品品質好,影響了市場價格而有所怨恨嗎?)


蘇良嗣引用了公儀休的故事,指出既然一個為官者都不應與民爭利,更何況是一個統御天下的皇室呢!


因此,這個販售皇家農場生產蔬菜給老百姓以獲利的計畫,就被蘇良嗣給打回票了。


----- 偶素分隔線 -----


話說擋人財路者必遭記恨,甚至引來殺身之禍。


雖然次年、垂拱二年,蘇良嗣就被皇太后武則天召回洛陽榮升文昌左相、同鳳閣鸞台三品,但同一年武則天同意於洛陽宮城之前設置銅匭(銅製的小箱子),大開告密之門,於是小人、酷吏橫行一時。


到了載初元年三月,向來與蘇良嗣不睦的宰相韋方質因為被酷吏誣陷威逼,就攀誣當時已因年老罷相、加拜特進、授鳳閣鸞台三品的蘇良嗣,雖然有武則天特意保全,但八十五歲的蘇良嗣受此驚嚇仍惶恐不已,在向武則天拜謝時暈倒在金殿上,被護送回府後當日便一命嗚呼。武則天因此廢朝三日、命百官前往府弔唁,又於當時聽政的洛陽上陽宮觀風殿觀風門前舉哀致意,並追贈蘇良嗣為開府儀同三司、益州都督。


即便如此,酷吏們仍不放過家。不久之後,蘇良嗣之子蘇踐言也被酷吏陷害而遭流配嶺南,蘇良嗣的官爵也因此被追削,家更是被抄沒家產。直到武則天退位、唐中宗復辟後的景龍元年,唐中宗恢復蘇良嗣官爵並追贈為司空,並允許其孫蘇務玄承襲溫國公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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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的「黨產會」與上述的酷吏集團很像唄?!


古人沒有所謂的「旋轉門條款」,卻有「官不與民爭利」的基本道德,能遵循這樣的道德而自我約束的,自然能受到民眾認同。這也證明了法律只是在道德無法約束的情況下所形成的輔佐工具,法條越多越細,也反過來證明了道德的疲敗程度了……



改編自 《隋唐嘉話》


原文:


《隋唐嘉話》卷中: 

高宗時,司農欲以冬藏餘菜,賣之百姓,以墨敕示僕射蘇良嗣,判曰:

「昔公儀相魯,猶拔去園葵,況臨禦萬邦,而販蔬鬻菜。」

事竟不行。 


司馬遷.《史記》列傳.第五十九.循吏.公儀休

公儀休者,魯博士也。以高弟為魯相。奉法循理,無所變更,百官自正。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客有遺相魚者,相不受。客曰:

「聞君嗜魚,遺君魚,何故不受也?」

相曰:

「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拔其園葵而棄之。見其家織布好,而疾出其家婦,燔其機,云:

「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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